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自然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吃人这样的事,历史上真的发生过吗?
虽然无法穿越到过去,一一见证,但在乱世饥荒之时,吃人也不是没可能发生。
相传,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就被李自成所率领的农民起义军给煮了吃了,还美其名曰“福禄酒”。
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其生母郑贵妃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妃子。万历皇帝极其喜欢这个儿子,想违背朱元璋定下的祖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打算将朱常洵立为太子。
但是,万历把这想法跟大臣们一说,大臣们却跳着脚反对,态度极其激烈。大臣们认为万历应该立皇长子朱常洛,但万历既不喜欢朱常洛这个儿子,也不喜欢朱常洛的生母王氏,所以双方僵持不下。
在万历帝看来,那王氏身份低微,原本就是太后宫里的一个小宫女,他一时兴起临幸了她,王氏怀孕了,他还不想承认这是自己的种呢!
于是乎,围绕立储问题,万历帝和大臣们打了十五年的口水仗,4个首辅、10多个部级官员、三百多中央及地方官员都因激怒皇帝而获罪,斗争之激烈可见一斑。
最后万历帝妥协了,他立了朱常洛为太子,却想在其他方面弥补爱子朱常洵。
福王的婚礼,万历掏出了30万两大操大办;福王的封地,被选在了繁华富庶的洛阳;福王的府邸,耗费白银28万两,是其他王府的十倍;福王已经成年了,可是万历还是不让他离开自己。
大臣们纷纷上奏折催促万历让福王就藩,多至上百封,万历仍不为所动,还狮子大开口,非要这些大臣为他的爱子在封地准备良田四万顷他才肯放人。大臣们东拼西凑凑足了四万顷良田,福王才终于就藩。
万历如此疼爱宝贝的福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此人就藩以后只做了三件事:敛财、泡妞、喝酒。
福王的确有福气,万历几乎是耗尽天下来供养他,最后福王长成了一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民间都将他称作“肥王”。
李自成捉住福王后,斥责福王富甲天下,却不肯拿出丝毫赈济百姓,最后把福王和几头鹿放在一起炖了,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又称“福禄酒”。
而根据《明史》的记载:“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可见,福王被做成福禄酒宴的传说是杜撰的,但福王在李自成手上也的确受了不少苦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