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数次下定决心要抽身离开,却在收到他消息的那一瞬间,选择了缴械投降。”
大抵喜欢一个人,就连情绪也会被他主使。
他高兴,你跟着欢呼雀跃,他难过,你也会不由自主地跟着闷闷不乐。他找你,你觉得阴天分外可爱。他不找你,你觉得大晴天也很无趣。
即使知道自己对他来说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备胎”,还是忍不住靠近,舍不得放下。就像在机场等一艘船,明知道船不会靠岸,却还是断不了念想又不确定是否会发生。
所以你苦苦追随着他的身影,执着地付出自己所有的好,希望有一天能考到满分被他破格录取。你日复一日地盼望,年复一年地等待,然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连准考证都没有。
夜里,你为他哭湿了枕头,在心里痛骂了自己千遍万遍。可是每次当你想要撤退,终究还是敌不过他在你朋友圈里留下的一个赞。
提起备胎,总是轻易就想起那句歌词:“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如果你也曾这么热烈地喜欢过一个人,大概就能体会那种近在咫尺又无法拥有,想放弃又不忍抽离的心酸和痛苦。
而“备胎”这个角色,好像天生就被赋予了更多的暗淡和贬义。
其实当备胎也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它也是爱的一种形式。正正是因为真心喜欢,才会把一腔柔情都给同一个人,才会给予他伤害你的权利。
只不过感情也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既然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2
上个礼拜跟老王去吃烧烤,他突然跟我说要去北京。我停下了嘴边吃到一半的玉米,很诧异地看着他。
他说,在她身上耗了2年,也该结束了。
老王说的“她”,是他追了2年的女孩子小斐,他曾经的同事。
第一次见到小斐,老王就知道这就是他命里的劫数。
那天,他在100多号人的公司群,找到了小斐的微信。诚恳地介绍自己,从此开始了漫长的单恋。
为了跟小斐有多一些时间的接触,他租了小斐家附近的房子,每天名正言顺地跟她一起上班,一起回家。公司团建,他也永远是护送小斐的那一个。
老王把爱意都写在脸上。尽管没有明说,但小斐很清楚,只是没有点破,一直跟他保持着朋友的距离。
有一年圣诞,老王终于决定要跟小斐告白。
那天恰好公司聚餐。
老王那个糙汉子,在人群散尽之后,偷偷地自己第一次亲手包装的礼物塞到小斐手里。
小斐把礼物递了回去,说,老王,我一直把你当朋友。
老王笑着,又解释说,我就是单纯想送礼物给你,没别的意思。又趁机把礼物塞了回去。
其实故事到这里,答案已经很明了。
可是老王不死心。他说,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这么喜欢的女孩子。他总是抱着一份期望,期望有一天她会喜欢上他。
那你现在算是死心了吧?我问。
老王点了点头,拿起一根刚烤好的羊肉串放到嘴里。
没过一会儿,他的手机里就收到一条小斐发来的语音,说要请他吃夜宵。我看着老王嘴角不经意间扬起的笑容,我知道,北京,他是去不成了。
果然,他从钱包里掏了100块放在桌上,忙着跟我道歉,兄弟,不好意思了。下次再约。
然后屁颠屁颠地叫了的士,跑了。
3
我记得一句话。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爱情这东西,真的能让人慌张又疯狂。
昨天想起了老王说要去北京的事,我问他什么时候启程。
他说,不去了,北京有雾霾。
我差点笑出了声。
看着他为自己又动摇的心,打了个圆场,我没好意思揭穿。
后来,他给我发了一张图片,说是小斐送他的平安符。我虽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还是能感受到他话语里的兴奋。
那个瞬间,我似乎能理解他的心情。
想起曾几何时,自己也那么疯狂地喜欢过一个人。就像影子追着光,朝着一个方向卯足了劲,怎么也停不下来。纵然付出很多没有得到回应,难过得想要放弃,却还是会因为他送了我一个小挂饰而开心一整天,虽然它廉价得像是从10元店里买回来的一样。
那时候的喜欢,是即使知道没有结果都不愿意放弃的喜欢。现在,我反而没有那个心思和精力去等待一个不可能的人了。
是谁曾说,人的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可能,人这一辈子真的要刻骨铭心地爱过一次,才不枉来人间走一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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