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桑塔格:我的恋爱观
我们关于爱情的观念与我们对这两件事物的矛盾心理密不可分:童年的积极和消极价值,成年的积极和消极价值。我认为对许多人来说,爱情代表了向童年所体现的那些价值的回归,枯燥、机械的工作、规则、责任和冷静客观等成年的重压已经将它们消磨殆尽。我的意思是,爱情是感官享受、是玩乐、是不负责任、是快乐至上和犯傻,爱情被认为是依赖、是变得软弱、是成为感情的奴隶、是将所爱的对象当成父母或兄弟姐妹来对待。你重现了自己童年的一部分,那时你还不自由,完全依赖父母,特别是母亲。
我们向爱情要一切。我们说它应该是不顾一切的。我们又说它应该是家庭的粘合剂,维护社会秩序,让各种传统得以传承。但我认为爱与性之间的关系非常神秘。部分关于爱情的现代意识形态认为爱与性是一体的。它们可以是,我想,但我认为其中一方必定会消损。人类最大的问题可能就在于它们为什么不是一体的。人们为什么想要恋爱?这真的非常有趣。在一定程度上,人们想要恋爱就像想坐过山车——即使知道会再一次心碎。爱情让我着迷之处在于,它关系到所有的文化期待和被赋予的价值。我总是很奇怪有人说:“我恋爱了,我爱得死去活来,我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然后没完没了地讲上一大堆,然后你问:“你们的关系持续了多久?”那个人说:“一个星期。我再也受不了他/她了。”我的恋爱关系从来没有短于几年。我一生中恋爱的次数很有限,但是每一次恋爱都一直持续到因为某种灾难而结束。我不知道一个星期的爱情是怎么回事。当我说我在恋爱,就意味着我的整个生活都与那个人一起:我们同居,我们是情人,我们一起旅行,一起做事情。我没有跟没上过床的人恋爱过,但是我认识很多人说他们曾经跟没有上过床的人恋爱。在我看来,他们所说的意思是:“我被某个人吸引,我幻想他/她,一个星期以后幻想结束了。”但我知道我是错的,因为我自己的想象可能有局限。
当然,我也深深地爱过无论如何不会与之上床的人,但我认为那是另一回事。那是友谊之爱,可以是非常热烈的感情,也可以很温柔,包括拥抱的冲动等等。但是当然,这不意味着你想跟那个人一起脱衣服。
我认为友谊是非常肉欲的,但不一定跟性有关。我认为我所有的关系都是肉欲的:我无法想象去喜欢一个我不想触摸或拥抱的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总是有肉欲的一面。我不知道,或许我又是从自己的性观念出发这样讲的,但我确实不会被那么多人吸引。
我跟想要亲近的人在一起,就会试着解释我就像个小孩子。我感到有压力就必须那样做,因为我想跟他们建立一种生物性的关系。我的意思是,我想停止谈话。这不是什么宏大的形而上学思想,但我认为有些事情只能在静默的人们之间发生,如果你是个众所周知的名人,人们就希望你时时刻刻都在行动、谈话或者展现你的人格。我遇见过许多人,在我还不知道他们是谁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所以如果我想跟一个人成为朋友、爱人、同伴或者伙计,我想让他们看到一个安静的、有血有肉的我,在我面前他们不必感到紧张……我觉得这是很自然的。我喜欢安静,仿佛透明一般的安静,能够让另一个人透视。我也不愿意像有些人那样完全割裂,一些非常聪明的人会说:“哦,别在意我写的书……那根本不像我。”他们太急于安抚人,以保证其他人不会被吓坏,但是这样做实际上否定了他们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且这样是将作品赶到了角落里,而去谈论红酒、美食和天气,似乎作品是什么不相干的事情,而且不能跟人分享。我更愿意谈论我感兴趣的话题,而不是假装无知,因为你不能在错误的基础上赢得别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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