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这个男人,已十年。想这世间最无情的东西一定是时间,比戏子还无情。仿佛认识还是昨天的事,转眼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已经被我们翻了过去。并且兴趣盎然。
那年,他25,我23。于我,他不过是路人甲,准确的说,说他是路人甲都有些牵强。
他出差在遥远的非洲,我艰难的在北京讨生活。我,他,完全是天南海北的距离。也是在认识他之后,我才才坚信:这世间,最没有道理可言的东西就是缘分,简直玄之又玄。
身在异国他乡的他,网络是他打发闲散时光的最佳选择,我是编辑记者,永远都要趁夜深人静时,不停的赶赶稿子。在写累的时候,我也会在网上闲逛。
莫名其妙的,我就闯进了他们的校友录。恰看到他的一张照片:他站在一堆假山旁边,目光如炬,眼底却涌出邻家大哥哥般的温暖。
这个人,我想认识。
贸然搭讪,会显得过于轻浮。再三斟酌,我决定先在他们圈里留个言。
于是,在国内都没有可能认识的两个人竟然因为我的留言,开始有了交集。
起初,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后来就相互加了好友。
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他开始走进我生活的。
认识久了,发现这个人也不是百分百让人满意,他不会说情话,从不过情人节,他倒是能找理由:玫瑰有什么用呢?不能吃也不能喝。陪他买东西,他总坚持要货比三家。
我刚好相反,觉得生活中除了吃喝拉撒睡,还应该有点叫情调的这个东西,在购物时,有什么比这个东西我喜欢,这个理由更充分呢。
他却不,有时原本是热情高涨的,被他这一路比下来,热情也一点点被冷掉。
如今,与他结婚将近六年,儿女皆健康活泼,日子被我们过的貌似好无新意,没有情人节,没有纪念日。
我偶尔会怅然若失。
他出差,带一些虾跟葡萄回来,洗好给我吃,我说好甜,他竟高兴的像个孩子,我将虾洗出来一些,他问怎么现在洗呢?我说明天吃啊?
明天你要去上班啊,你忘啦?
你们在家吃呀。
那不如明天晚上做,等你回来了趁热一块吃。
顿时,我感慨万千。
他每出差一个地方,先去了解当地的特产,然后回来时大包小包买回来,因为他知道我是个吃货。
我不太会收拾家务,他会在茶前饭后帮我把我乱扔的衣服一一整理好,根据不同季节摆放整齐,他会将我随手扔开的袜子,捡起来帮我洗掉。
只是不会说动人的情话。
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一年我妈妈病重急需手术,他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北京,将医药费给交了,那时他回国刚一年,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交了费对我说:这个钱你可别想着还,我看不得你着急,也看不得你吃苦。
抱怨他不懂情调,不懂浪漫,想起过往种种,顿时感慨万千:舍不得你受苦,看不得你劳累,大概是这世间最动人的情话了,比花前月下,烛光晚餐更瓷实,更让人觉得温暖。
在此喊话:他爹,不舍的买玫瑰花,我原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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