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打江南走过,烟雨朦胧沾染了一身诗情画意;那年,你一身长袍,桀骜不驯,鲜衣怒马,是人间少见的风流。
也许是那场及时的雨,也许是那阵多情的风,也许是因缘来得巧,莫名的我就喜欢你了。此后,心有千千结。只有一个解的开。
喜欢你,就像是蝴蝶恋上了那一朵刚刚盛开花蕊,一见到心情就会欢喜;喜欢你,即使等到黄昏不见你的踪影却依旧会在睡觉前细细的想想你的眉宇;喜欢你,乱了我的诗情画意,心甘情愿披上戎装,与你沙场点兵。
庭前的几只桃花于蝴蝶的欢喜不过一顺。春归的嫩草恋上高飞的风筝不过几天。而我,大概做不了桃红,也当不了嫩草。于千人,你可能只是一个未知。但对于那一眸就痴迷的人儿,你应该是余生的意义。
母早已催婚,甚至是暗自安排我与他人相亲。我想,若是没有遇见你,我真的会随便选一个人过一生,平平淡淡,风雨不惊。过着书卷所写的相夫教子的生活。
但,怎叫我遇见了你?
一辈子那么长,几十年,几万个日月。我虽不过是芸芸众生,但也愿得一心人,余生过得欢喜。
有人在背后说我眼光高,谁都入不了眼。可事实是,我的心中住了一个人,其他人再也看不见了。
记得有人对他的妻说,遇见你之前我从未喜欢过人,遇见你之后我从未再喜欢人。
当时的我只是笑,心底有些质疑,一辈子那么长,遇见的人那么多,总有比那人更优秀的。后来我才明白,或许有人比你优秀,但他的优秀只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你,或许不俊逸,但刚好是我喜欢的样子。
你,或许胸无大志,但刚好配我的细水流长。
你,或许连对我的喜欢都没有,但我刚好喜欢你。
我不是小说的女主角,没有那么多人喜欢,所以你也不需要是男主角。你若喜欢塞外的风光,我就陪你去看;你若贪恋万里河山,我便放下诗书几载,为你戎马万里。因为这就是喜欢。可以为你放下一切,只为你嘴角笑意浅浅。
因为爱,所以慈悲;因为爱,所以稍微放低一点也没关系。因为在你身旁的感觉,大概是我最幸福的感觉。即使一辈子那么长,都会感到幸福的感觉。
不是每一种花寓意为爱情,不是每一种思念都可以跨越千山万水。能代表爱情只有玫瑰,可以跨越千山万水的也只有深情。
什么是喜欢,这或许永远回答不了。到过深海的人或许知道,因为深海的深度就是喜欢一个人时的深度,去过长白山的人知道,因为长白山的高度就是不舍的程度。称重过千斤巨石的人知道,因为那就是喜欢一个人的重量。
喜欢,多轻巧的两个字。它是那样的不起眼,但,感受过它的人就会知道,喜欢,是多么的难以言喻,既快乐又悲伤,却永远紧握两人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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