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失恋太痛苦该怎么办?
暴饮暴食会发胖,不吃不喝会昏倒,喝酒伤身体,约炮有风险。所以,去找个新欢吧,是走出来的最快途径。
别说我三观不正,毕竟人活着要对自己好一点。也别说这样是滥情,他都不爱你了,你为什么还要等一个等不来的人。
爱情从来就不是一种坚如磐石的稳定事物,它不过是一种身心需求和感受,甚至只是一种下丘脑分泌的神经递质。
你在这个人身上找不到了,就换个人去爱和被爱。没有谁,是非谁不可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抱着对他的回忆孤独终老,把生活过成一场悲剧电影,最后的结局仅仅是感动了自己。
你在自导自演的舞台上哭得再怎么撕心裂肺,他也听不到。如果你是抖M,那就可劲虐自己吧,在爱而不得的痛苦快感中获得高潮。
小时候最喜欢的洋娃娃被送给亲戚的小孩,我哭得天昏地暗,觉得自己失去了世界上最好看的洋娃娃。第二天家人补偿了我一只崭新的贵了好几倍的洋娃娃,我还是开心地把它摆上了床头原来的位置。
你看啊,人就是这样,为失去而难过,不过是因为还没碰到更好的。
“就像你弄丢了iPhone6,你爸给你买了台iPhone7,你还是会很高兴。”
你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你怕再也找不到一个你愿意一起走完一生的人了。
可你要知道,世界这么大,余生这么长,总会出现更适合的人,让你觉得之前的失恋都不是事。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故事,让我一直印象很深刻。
有一个商人爱上了书香门第的小姐,因为阶级不般配不能去求亲,害了相思病。
有一天深夜那位小姐突然溜到他家来幽会,从此每夜必来,两人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间。
后来有个道士来找商人说你面上有妖气,说明最近和你约会的是妖怪,不是真的小姐。
商人于是问她你到底是谁,她也很坦率地承认了自己是附近山里的妖怪,因为对商人一见钟情,才变作他心上人的样子来约会,既然你识破了,那我就走啦。
妖怪走了以后再也没出现过。
再后来,商人结婚了,也不是和那位小姐,而是父母之命的一个女孩。新婚之夜商人对妻子说:我以前爱上过一个仙女。
他说她是仙女,没用“妖怪”这个词。
答主解释了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 ——
大多数爱情小说传世大作,讲究虐、求而不得、生离死别,但这一篇里没有;
这里的人都不是特别执着,商人喜欢小姐,但也没怎么追求,最后娶的也不是她,但也觉得挺好;
妖怪喜欢商人,但也不强行留下,也没有法海捉妖水漫金山这些虐心戏码。
去留都随意,谁也没有爱得多么刻骨。
是啊,在爱里少一些偏执,我们能活得快乐很多。
一直很喜欢一句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你爱他,就去尽力挽回,但是挽回的底线是守好自己最后的尊严。更不要自欺欺人,明明知道他离开你有多坚决,你还狼狈不堪地死不放手。
挽回不了只能说明你们之间的缘分真的尽了。你可以难过,可以嚎啕大哭,但你需要给自己一个期限,不要给自己判上一个无期徒刑。
一次性把眼泪流光吧,哭到自己哭不出来为止。然后把泪水擦擦干,化个精致的妆,去买喜欢的衣服,去跟有趣的男人约会,你会发现能让你笑的人不止一个。
男生也一样,如果你是被抛下的那一个,你去看看大街上比她漂亮的姑娘,你还在难过什么。多去跟可爱的女孩子相处,你还是能感受到心动。
与其无谓地自我折磨,不如告诉全世界,你单身了。相信我,没有什么失恋是一个新欢解决不了的。
如果你不想找新欢,那就把失恋当做自己的升值期。
你可以把原来粘着男朋友的时间拿来学舞蹈练瑜伽,看书旅行,提升自己的气质,参加有意义的社交。
你可以把平常陪女朋友的精力用在健身房,把谈恋爱的经费拿来给自己做好形象管理,让自己变得穿衣有品脱衣有肉。
当你变成了更好的自己,你也会吸引到更好的人。
没有什么不可替代,有的只是不甘心。你不是要熬过他抛下你的痛苦,而是要说服自己错爱到偏执的内心。
我也遇到过突然离开我的人,当我还在计划着两个人的将来,他就退出了我的人生。不想追寻原因,因为没有意义。我所能做的就是,果断结束,毫不纠缠,真心祝福。
我想活得很酷,爱不到你了,我就去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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