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电视里播野生狐狸的纪录片,她心里一疼,想起一件事。
是前年冬天,在昌平,她和他骑行到了一个山脚,蓦然就发现前面蹲着一只白色小动物。狐狸!他大叫。她难以置信,细细看过去,竟真是只小白狐,又小又漂亮,神态呆萌,蹲在那一动不动,像个在等妈妈回家的Baby。
俩人都惊喜不已,迅速掏出食物,小心地靠近它。她走前面,使劲地向前伸出一根香蕉示好,他伸着根香肠,紧跟着她。小白狐有点怕,看看她又看看他,看得他们好紧张,生怕它一念之差转身跑掉。后来他们把食物放下,向后退了十几米,老老实实蹲着,表明自己无害。蹲了好久,小家伙才犹疑着迈着优雅小步走过来,啃食那根没来得及剥皮的香蕉。
“吃我的香肠啊!”他说。
“狐狸不吃肉吧?”
“那狐狸与乌鸦的故事哪来的?”
她还没来得及反驳,小白狐已经放弃那根啃不动的香蕉,狼吞虎咽吃起了火腿肠。
它吃完走了,他们还蹲在原地热烈讨论:“逮回去当宠物养,以后给宝宝玩多好。”
“那别人家的小猫小狗岂不弱爆了。”
“不咬人吧?”
“狗还咬人呢,不是一样养?”
……
回来以后他们就几乎忘了这件事——他们一起走过太多地方,值得提起的话题太多了,果洛州的野狼,梵蒂冈的古墙,寒山寺的和尚……在一起八年,有多少有趣和重大的事件是深深刻在彼此生命里的,连他们自己也数不清。她过去不想盘点,因为总有点舍不得翻动那些美好,她想让它们经过时间的密酵,变得愈发美好,等到老得走不动了,再拿出来细细品尝。
却没想到命运中途忽然转了弯。
那阵子他对她有点淡,她想着大概恋爱久了,需要升温,便和他约几个团友一起去了韩国。到达的第三天,在首尔的一家小酒馆喝了点酒后,她忽然找不到他了。连同失踪的,还有另一个女团友。她心知不好。上次同去欧洲,她已经看出他们之间的小暧昧。她发了疯地找,终于在一家酒店找到了他,和女团友。他的T恤反穿着,女团友脖子上有醒目的吻痕。
她是火爆脾气,当即一巴掌扇过去,破口大骂,他开始还试图安抚,但无济于事,她闹得太凶,最后三人在酒店大堂扭打一团,很多人围观,连警察都招来了。最后录口供,那两个迅速结盟,错都在她。
她气得要死,就此与他分手。
回国后,她恼恨难平,找他同事亲友讲他的罪状。而他也情急反击,列出一长串清单找她讨债,他给她买过的东西,帮她付过的账单,悉数追讨,连她脚上的小牛皮靴,他都要了回去。
生活真不是电影,文艺片自始至终风花雪夜,现实片从头到尾柴米油盐,而他们爱情的开始和过程那么文艺脱俗,而结尾却是这样狗血现实。
她伤啊。伤死了。分手很久都不敢回想关于他的任何情节,因为想到哪里就会伤到哪里,想多深就伤多深。
于是她的生命里就有了特别特别多忌讳:他的名字,他常穿的衬衫,首尔,梵蒂冈,青海湖,小牛皮靴……这是一小部分,还有太多是忽然碰疼了她才想起来,比如骑行,小狐狸,甚至乌鸦和狐狸的童话……其实都是些美好的事,她本来是把它们攒在记忆里发酵的,是想给几十年后的自己一个惊喜的,现在却一下子,都成了祸害。
谁说结局不重要?一条小溪一路欢畅奔向大海,最后没流进大海不要紧,路上干涸了也不要紧,但千万别一不小心进了臭水沟,否则你透过这臭水沟再怎么追忆从前的欢畅清澈,也止不住恶心。
长命百岁的爱情其实并不多,大部分都固有一死,但这死法太重要,若是因为异地恋、父母反对、三观不合之类原因好合好散,好歹还能保全这份爱的尸身,你日后想起这份感情,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不至于感到撕心的疼痛和剧烈的恶心。
最可怕的结局,就是他挥一挥衣袖离去,留下一大盆狗血,让你一想起那段岁月,马上觉得狗血淋头。他已走掉,你却要花费大量精力,忍着疼忍着恨忍着恶心去清理,去遗忘。
特别苦,也特别不值得。
越浓烈的爱情,死相往往越难看。因为由爱生恨太容易。在即将失掉的一刻,所有的不甘心和不舍得,都可能化作剧烈的愤恨,冲破理智喷薄而出,不顾一切地将之前的美好恶形恶状地毁掉。等你冷静下来,渐渐清楚其实根本没必要撕得那么疯狂,默默对自己说一句“何苦”时,那苦意早已在你的生命里蔓延开来。
所以对于那些不能开花结果的爱情,我们必须力争它们死得其所,因为那个人走了,还会有别人来填补,你和他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他风光或落魄都再也不关你事,但关于他的记忆,却会伴随你一生。就算是出于私心,出于对自己的保护,也别让那段关系死得太难看,别给自己的人生,留太多苦去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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