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指导人生智慧首要的或基本的规则,似乎可以得自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作为插句提出的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可以这样表述,即“贤哲所追求的不是享乐,而是源于痛苦的自由”。
这句话的真谛在于指出了快乐的否定特征,——事实上,快乐是痛苦的否定,而痛苦是人生绝对的因素。尽管我在我的主要著作中已对这一命题作了详尽的论证,但在这里,我仍可提供一份更翔实的说明,这一说明取自日常的生活实例。假定,我们除了身体的某个部位有一伤口疼痛难忍外,其他均处于良好的健康状态,那么,这一痛处将会吸引我们的全部注意力,使我们失去那种安宁或幸福感,并破坏了我们生活的舒适愉快。
同样,如果我们所做的事中唯有一件不尽如意,那么这唯一缺憾将因我们目标的受挫而使我们陷入一种无休止的苦恼之中,哪怕它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将会为它而忧思重重,却无暇顾及另外一些更重要的并且取得成功的事情。
上述两种情况所遇到的阻力都是意志;在一种情况下,意志体现在机体中;另一种情况,则意志显示于生存斗争中。显然,在两种情况下,意志唯有畅行无阻、随心所欲,方可得到满足。
因此,意志的满足是这样一种满足,它是不能直接感受到的,至多,只有当我们思考我们的境况时才能逐渐意识到它。但是,妨碍或阻止意志行为的是某种现实的东西,这种东西通过阻碍意志而显示其存在。唯有铲除这种障碍——换言之,使我们摆脱它的控制——才可得到一切快乐。因此,快乐是这样一种状态,它只是暂时的,瞬间即逝的。
这便是前面引用亚里士多德著名论断的那条绝妙准则的真正基础,它命令我们不要把获得生活的舒适愉快作为追求的对象,而要尽量避免生活中的不幸,直驱我们的真正目标。
倘若这不是一条正确的道路,那么伏尔泰的名言:“幸福不过是一场梦,不幸才是真实的”,也同样是错误的。然而,事实上它们都是正确的,真实的。一个人若想编写他自己的人生之书,并确定其一生中幸相何在,那么,他在书中所描述的必然是他曾经逃避的不幸,而不是他曾享受的欢乐。这就是真正的幸福论的方法。因为,所有的幸福论都必须认识到它不过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认识到“幸福地生活”仅仅意味着“少一点不幸的生活”——亦即过着一种坚忍的生活。
毫无疑问,生活赋予我们,并非让我们去享乐,而是要我们去搏斗——去战胜厄运。对此可以用许多不同的表达方法来说明它。
在古代,想到生活的操劳就要结束,忍耐已到尽头,这确实是一种宽慰。最大的幸运不是享受强烈的狂欢和巨大的喜悦,而是没有任何剧痛地——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落下生活的帷幕。借一个人生活的舒适和愉快去衡量其幸福与否,这实际上是诉诸一种错误的标准。因为愉快不仅现在是而且今后也仍然是具有否定性质的东西。
认为幸福来自于舒适和愉快,这是由妒羡而产生的一种误解,并将受到惩罚。感觉到的痛苦是某种现实存在的东西,因此,这种痛苦的消逝才是幸福真实的标准。倘若我们摆脱了痛苦的折磨,也没有令人厌烦的事,那么,也就获得了世俗幸福的最根本的条件。至于其他一切都是虚假的梦幻。
由此可见,一个人绝不应当以牺牲痛苦为代价去得到愉快,或者冒险去招致痛苦。这样做实际上正是以某种否定的和虚幻的东西,换取那真正现实的东西;而牺牲愉快以求避免痛苦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愉快先于痛苦,抑或痛苦先于愉快,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形。试图将悲惨的境地变成幸福的乐园,竭力追求欢乐和愉快而不是躲避痛苦,这实在是自然秩序的颠倒——但是,有多少人恰恰是这么做的!——把世间看作地狱,只求获得一席立足之地,这都是不乏智慧之光的悲观论点。
傻瓜对生活的愉快紧追不舍,却发现自己受了愚弄;智者力图避免傻瓜的恶运,虽然他小心翼翼,但仍遭到不幸,这种不幸是命运之神的安排而非他自己的过错。就他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功而言,也不能说他生活于梦幻之中,因为他所遭受的不幸是极真实的。即使他远远地躲开以避免不幸,并对愉快作了不必要的牺牲,事实上,他仍然未能因此而逃脱恶运;因为一切愉快都是虚幻的,哀叹愉快的逝去,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甚至是荒谬可笑的行为。
没有认清这条真理——由乐观主义导致的失败——是许多不幸的根源。在没有痛苦的时刻,我们无尽的希冀出现了——仿佛在镜中一般——一种幸福的影像,这种幸福在现实中是无可比拟的,它诱使我们去追寻它。一旦我们受它诱惑便会招致痛苦的降临,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最后,我们终于遗憾地面对已经错过的无痛苦状态;它是我们曾经轻易放过的伊甸园;它不再属于我们,我们只能虚妄地渴求这发生过的一切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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