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婚前同居真的是不要脸吗?”
我诧异了好久才回过神,“不要脸”这三个字确定不是在形容人的道德败坏才用的吗?这里面有半毛钱关系吗。
而我选择同居,不过是为了测试——
当鸡毛蒜皮全化作习以为常,当约会时“刻意扮好”的面具全部融化,最重要的,是当彼此把对方的身体“坐吃空山”般地挖空、以致爱情上升为类似亲情后,是否仍有一颗共苦同甘、拥抱永恒的心而已。
我是真的怕啊,怕你当初想和我在一起的那颗心连同新鲜感一起,陡然不剩。
因为过往的失败经历告诉我,自己并不能百分百两百地笃定:你就一定会和我走一辈子的。
听说人生就是在不断试错,而婚前同居就是其一罢了。
我身边有两个朋友就是试过,小南和胖头两个人热恋期时我们都避之不及,因为他俩真可谓分分钟都妙不可言,大家一起去KTV,胖头公然把小南搂在怀里唱“老婆老婆我爱你”;小南下班再累也会自己在家捣鼓一些图案有趣的小饼干,在每周末见面的时候带给胖头,拍照发朋友圈深夜虐我们这帮狗;胖头也时不时来个小惊喜,要么就是早点下班就穿越大半个城市,在她公司楼下等了又等。
小南假装一脸责怪,实则心里跟蜜糖罐似的:“多麻烦啊,吃完饭还不是要再花上一个多小时回去,又不是周末明天还上班呢。”
“那也值。至少你今天下班就不用一个人挤地铁啦,也就少掉一次给别的男人肆无忌惮地盯着你的机会了啊…”
这理由简直是数学上难得一见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好吗!我竟无法反驳。
后来,他们的小爱情顺风顺水,保持着几天一次视频,几周去一次影院,多久一次短途行,把每一天都活得认真又可爱。
直到终于有一天,或许是出于节省房费,更多可能是急不可耐地想一转头就看见彼此的心理在作祟,原本在一座城市两端的两个人,他们搬到一起住了。
搬家的那几天,我们久违地又见面了,大家伙其乐融融,私下里挤兑胖头这下可爽了。
可不久后,小南和我抱怨道同居最大的区别是:原本一进超市奔向的零食区调换成家居用品区。这意味着,及时分享的欲望虽大大得到了满足,却丧失了“等待”所带来的那股妙不可言的意境。
久而久之,矛盾意料之中的开始激化开来。
习惯晚睡早起、早餐只用酸奶麦片就解决的她,总被他早早叫醒起来吃油腻的油泼面。
她喜欢拆快递,于是他的快递一到,她不由分说地就快速拆了,弄丢了重要文件。
她喜欢养猫,有时候让猫上床一起睡,他只觉得猫来穷狗来富。
他热衷“自由空间”,但现在不光是家里有一半的空间因被她用来挂衣服、摆首饰,连同他心里的那块沉静的土壤也被“攻城略地”,因为她总是强迫给他一些小习惯,于他而言却只是负累。
后来,连做爱也缓和不了这种“诟病彼此”的设定了,原本渴望的“如胶似漆”,当真正拥有了强力胶后,反倒嫌粘手。
我知道你会说,那又何必要自讨没趣呢?本是因爱而选择的同居,最终落得个无处遁行,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了,但倘若你不事先同居,你又怎么会知道他是不是到家后会乱扔一地臭袜子,堆积到前一周后才想起来捡的人?
也许,原来这相见恨晚的感情,在同居后看来不过是相逢恨早罢了。
同居,就是为你们的婚前打破一些“自以为是”的小屏障。
过去就是过去了,过不去啊?那就到这儿吧。
02
回到开头,从知乎上那个提问者的心态来看,他应该是特别在意“同居”这里面有掺杂的不少图谋不轨的成分,顾虑到“性向不同”所带来的“好处”而已。
毕竟“男欢女爱、食色性也”这么天然的本性一旦不受节制的“开采”,不论身处何处,也是迟早要完。
但抛开性别来谈,不得不承认,学生时代的宿舍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同居。
众所周知,大学里的室友是被选择的,这样你都能怨念满满、贬贬这、喷喷那儿的,你可能在一个和对方闹得不可开交的夜晚默默发了毒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再等三年,要跟你们这群傻逼远隔天涯两不相见!”,这时候你怎么不说,同居是不道德了?
你恨不得跪下来谢天谢地谢“同居”,谢谢谢谢!不然还知道自己更适合和什么样的人同舟共济、风雨兼程。
这世界就算不再把人分三六九等,也还是存在十二星座、几种血型、十二生肖的差距,你怎么就确定短期的“一碰即和”便是一生挚爱呢?
都说蜉蝣虽朝生暮死却不怨,它是否真的怨怼与否我问不了,可人世七十寒暑是真的不足啊,那你看,我不跟你同居一下,我怎么能放心把自己劫后已为数不多的余生,安心交付给你呢?
所以拜托了,不同居过,何为结婚?
03
对了,我敬畏同居的用时,其实内心里是渴求同居。
我渴求你在看到我遇上事时那火急火燎的第一反应,知道我这一路而来的不易;
我渴求自己能拥有和你同步看一部片子、赏一首晚安曲的独家记忆;
我渴求存在一种可能性,世界上真的有踏尽千帆,依然和相爱之人把手言欢的那种幸运降至于你我之间。
我渴求有个人把我抱在怀里说:“你有时候,真他妈令人心疼。”
是的,我要你知道,同居不是把对方榨干才叫够,是我们懂得各退一步,划出“私人领地”后,一场尽情分享喜悦的试验。
亲爱的,你别怕,这只是一场盛宴前的试点,走过这段平淡而真实的“人间烟火”,我们才好更自信地说永远永远吧。
只要你别忘了,我是为了和你结婚这个大前提,才有的同居这项假设的。
对嘛,我可是要和你结婚的,自此我可就是你的人啦!那么关于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件事,究竟是发生那一纸契约的前还是后,你要再这么介意,我可就要怀疑你的真心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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