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读书,基本上是借来看的。所以留下习惯,喜欢做读书笔记。那时毕竟年幼,喜欢精美的本子,硬纸封面外套了软塑料的封皮,有好看的图面,有微微泛黄的纸张,内里间或配以零星的插画,五颜六色的,如缤纷而略带浮华的年少时光。
遇见喜欢的字句,便如数家珍般地抄录,后面还小心地标注出处,甚或标记上页码。其实,大多数书看过都归还了人家,便再也没有遇见过。但那时仍是固执地标注页码,以为还会在哪一天见到。便可仔细翻寻那一章那一节,和那些散碎过往里的零星旧事。
后来,笔记做得越来越多,发展到剪报。中看的美图与美文一起小心裁下,用胶水认真粘贴,用手指慢慢舒展,压平,并注以读后感,寥寥几笔轻言亦可,款款长篇而论也罢,仍是标上出处,日期,页数及版面。如此乐此不疲地重复,并无厌倦。
长大了。看到喜欢的书,便买了来读。初时,仍是以笔记的形式来琐记,新书带着浅浅墨香,一页页淡淡翻寻,有说不出的温情与满足。欲勾划下美好的字句,终是不忍下笔。觉那些深深浅浅的笔迹,亦有轻视与亵渎之嫌。
再后来,年华老去,性情之间慢慢生出麻木与懒散,便也渐渐丢了记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慢慢在喜欢或是引以共鸣的字句下面认真而小心地勾划,或佐以极简的注角,或许想表明那时繁复或疏落的心境吧。纯一色的墨色碳素笔迹。勾划与标注却因了认真而略显稚拙与局促。
忽就想起。友说,她从不在喜欢的文字间留下笔墨,包括这于我来说已淡至被忽视的勾划。她说,读喜欢的文字,心里便存了崇尚与敬畏。留下任何笔迹,都会让心无所适从。再翻寻时,便觉自己放肆与不知轻重。最多,她只用铅笔轻轻勾划,浅灰色的铅笔轻缓滑过,留下淡淡印记,随时可以擦拭,不留印痕。而不管多久以后再翻寻,都是初初读字时的心境。不会杂沉了旧时的光阴与情绪。
掩卷。冥想。这便是年华的差距吧。她那么年轻灵动,心下容不得半点瑕疵与烟尘。就象容不下崭新书页间的浅墨轻痕。如此,便是年轻的她处事为人的观点。那么闪亮而明耀地活在当下。有着近乎完美的自知与分寸。对生命中的美好有着不容质疑的执意。而我,随着年岁渐深,已能容得下些许年少时不曾容纳的烟尘,不是心下有了质的变化,而是琐碎与麻木间经历渐次深浓,便觉无法亮出初时通透而纯净的底色,因而想用视而不见来弥合不可复得的缺失。
转念。心惊。抑或她是那般透彻的女子。始知,这文字与墨迹的相遇,便如尘世里人与人的擦肩而过。清淡翻寻,浅浅过眼。目光灼灼之后,是必将相忘于江湖,相隔于时光两岸。而彼此不留痕迹,便可自得心安,并无纠缠。而我,仍取喜欢的文字勾划抑或留墨。再翻看,便念起读字时的欢喜抑或忧伤,一切都尽收心底,却无太大波澜。象期待再次遇见旧时那些散碎易逝的光阴,又象欲留得年夜里烟花般盛大而铭心刻骨的记忆。
原来,再次看曾经爱不释手的文字,亦是假象。透过假象,那些沉默与安静的找寻,只是对旧时光的不舍与玩味,和,对自己那时那地那些纯净心绪的贪恋。始知,读喜欢的文字与恋念旧日美好的光阴,竟有着这般隐晦而暗藏的因果。你还没有察觉,我已有了微细而薄凉的绝望。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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