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美妙在于,能令你在酒水混沌之中,难得糊涂之时,人潮汹涌之间,说出的每一句真心话,都恰好传达到对的人耳边。
01
橘子和程苏是在酒吧里认识的。
橘子因为家庭条件不好,高中就辍学在酒吧打工;
程苏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因为刚毕业涉世未深,工作频频遭遇碰壁,所以想借酒消愁。
由于平时进出酒吧的都是一些打扮时髦的饮食男女,这一晚,穿着干净白色衬衫的程苏自然就引起了橘子的注意。
他一本正经来到吧台,点了一杯长岛冰茶。
橘子好奇,因为一看程苏就知道他不是“登徒子”式的男人,为何会来酒吧这种地方。于是就顺带问了一句:“先生你第一次来酒吧吗?”
程苏有点愕然,缓缓点了点头。
橘子知道,调制长岛冰茶时所使用的酒基本上都是40°以上的烈酒,虽然取名“冰茶”,但口味辛辣,酒很烈,而程苏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于是她偷偷把酒稀释了。
02
二十岁出头的橘子很早就涉足社会,几年下来,和人打交道的套路不在话下,因此很快就和程苏熟络起来。
程苏说:
己初来乍到,对这座城市除了陌生就只剩下茫然了。
橘子笑着说:“你们这些一肚子墨水的读书人也有发愁的时候呀。”
程苏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感慨地说了一句:“其实我还真的挺羡慕你的。”
这种突入其来的认同,令橘子一下子乱了心神。她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第一次听到有人说羡慕自己。
一直以来,橘子所在的圈子几乎都是一些酒肉之徒,甚至说,生活有点糜烂的人,加上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橘子也就默认了自己的身份,像程苏这种高学历的人,永远都是可望不可即的。
此时此刻,酒吧里播放的是宋东野的《董小姐》, 听到那一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橘子哽咽了,心里想,这样的男人,必定有着很高的追求,这幻想折叠在心里,往往是不说道的。
有时候,感情里自以为的不登对,比不爱还要难受,困顿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打着心理战,赢家输家都是自己,最终只能画地为牢。
03
往后的几天,程苏几乎都在同一个时间点来到酒吧,因为和橘子年龄相仿,共同话题自然就多了起来。
慢慢地,程苏发现橘子并不是表面上的乖剌,只是迫于无奈把自己打扮得成人化,甚至于,惊叹于橘子身上的成熟,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待人接物,都要比同龄人沉稳。
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第一次感到有了依靠,橘子就是那个引路人,在他迷路时,递上的不仅是一盏灯,而是一双手。
而橘子受程苏的影响,开始想要改变了。于是她把一头的金发染回了黑色,连装扮都变得朴素简洁了,唯独手臂刺青无法洗去。
雪白的手臂上,刺青像一块伤疤,记录着橘子曾经叛逆的青春。
渐渐地,程苏也察觉到橘子的改变,他说他不介意那块刺青,就像他不介意橘子的过往。
橘子没想到,最后,是程苏先开的口。
程苏借着微醺的酒意,一把将橘子揽在怀里,轻微将头凑在橘子的耳边说:“做我女朋友吧,除了喜欢这样的你!”
橘子全身像是被电流穿过一般,程苏这一番话听得橘子心都软了,披穿多年的铠甲不攻自破,剩下心中的温柔,随着被酒精刺激而迸发出来。
她知道,这个能毫不犹豫给她拥抱的这个男人,就是心中所属。
04
在爱情里,我们都不是圣人,有什么手段可以击穿未来,烛照今夕呢?无非是落难时惺惺相惜,在相互之间不堪的过往里,说一句“没关系”。
以前以为喜欢一个人,会竭尽全力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后来才发现,在真正的爱情里,我喜欢的人自然会成全我的不完美。
我没有六尺高,她甘愿为我放弃高跟鞋;
我不会喝酒,他愿意为我挡酒,我甘心为他洗衣服上的酒渍。爱情和喝酒一样,都需要有人负责买醉,有人愿意送上解酒药。
我想,程苏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人生中喝的第一杯冰岛红茶并没有40°,只有橘子知道,因为,爱情不像烈酒,不能太野。
年少轻狂在逐渐过去,所幸的是他们都曾及时地发生。幸好我没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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