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意》。陈冲的电影,很悲伤。
但哭不出,只是难受,无以化解。
去阳台站了会儿。一天混沌,片云不生,风雨欲来,如伊人之命运。
然而,那是真的。
那些难以泯灭的现场,那些彻骨的发生,那些隐遁的冤屈,和咎由自取的苦难,都是真的。
电影末尾,有一行字:献给我的母亲郭淑华。
郭淑华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Tom的笔下,和托尼·艾尔斯的镜头里,她变身为玫瑰,讲述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时候,她是风情万种的歌手,正当红,将《忘不了》唱得宛如迷香,许多人爱她,用时下的话来说,那就是女神一样的存在。
后来,她离开香港,没了工作,跟了一个男人,两个男人,三个男人……四处奔袭,利用身体来谋生,利用情欲来求取安全感。最终,走至穷途末路。一如阮籍,大哭而返。
然而没有归途了。
家乡已远离,旧人已变节,故友已疏远。竟然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然而,即使是这条路,走起来也是力不从心,一波三折,直到所有人都被消耗得毫无怜悯,她才真正离开。
玫瑰当然是可怜的。一如《连环套》中的霓喜,民国时的萧红,以及我故乡的传闻里,那些遍地生长的弃妇。
她们无疑都无辜,但无疑也无耻。
玫瑰从Bill,到一个uncle,又一个uncle,无数个uncle……再到Joe,无论对象如何变化,情节如何粹变或杂糅,自始至终,她是一样的:
身无长术,不想工作,唯一能做的,只有解开纽扣,躺下来,手心向上,要他们的钱,来养活自己。
对这种女人,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相似的人生,还有许许多多。
霓喜,从雅赫雅身边,来到窦尧芳的后院,再成为崔玉茗的相好,最终,又和汤姆生好上,得了一笔分手费,被逐。
萧红呢?从陆哲舜、汪恩甲,到萧军、鲁迅、端木蕻良、骆宾基……兜兜转转,还是一个人死去。
故乡的弃妇们,从男人A,到男人BCDEFG……都是一样的style:
以爱之名,进行攀附,被弃则卷土重来,继续寻找寄主。周而复始,直至老去。
一个女人经济与人格不独立,如藤蔓、蛔虫一样寄生,这是必然的结局:被厌,被弃,被遗忘。
以色侍人,终难自保。
毕竟,红颜总有色衰时,盛情终有冷却日。
人都是会腻的。
即使荣宠加身,媚术超绝,千山万水走到最后,也只会看到孤伶伶的自己,站在两个特大号黑体字——悲剧——面前,悲凉地反刍一生。
如果说霓喜、玫瑰、萧红等人的堕落,还有时代的因素,那么,当下被包养的女人,就更加难以被宽恕了。
初中有同学做人情妇。从海南的包工头,陪到广东的总经理,从江西的经销商,陪到河南的小老板……没结婚,生过两孩子,被夺,给了点钱,然后被大房驱逐。
现境也不好。听人说,又跟了一个人,钱更少,也不会结婚,但没办法,只有继续耗。
她曾经是美的,在小镇中学的门口,穿着蓝裙,骑着单车一掠而过,成为那年秋天的燠热里,所有人过目不忘的清凉。
不曾想,她成为另一个轨迹上的人。
有人问为什么。回答:太累,赚不到什么钱,这种事轻松,不费力也不费脑,来钱快。
那就怨不得谁了。
在这样一个时代,摆在任何人面前的,都是多项选择。只要你想干活,就会有活干。你不干,不是你不会,而是你不想。
因此,所有的金丝雀,都是乐于做金丝雀。所的寄生虫,都是甘于做寄生虫。所有的猪,都是惯于当猪。既然如此,被囚禁被弃被宰,都是你自己选择的命运。
人有美化自我的本能。为了让自己躺着赚钱顺理成章,会从潜意识里,合理化这场交易。
她会说:我爱他……们。
是爱吗?不,这不是爱。
真正的爱情,是旗鼓相当的博弈,而非甜言蜜语、床头床尾的纠缠,更不是“我给你十万,你陪我一年”、“我给你生个孩子,你不要离开我”式的交易。
Malcolm Gladwell在《Blink》一书中提到,男女分手与否,最核心的一点就在于,是否对彼此不屑或鄙视。
也就是说,在亲密关系中,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仰慕,才是重中之重。没有这点,爱就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终会幻化。
在包养与被包养、寄生与被寄生的关系中,被包养者的人格,是矮的、低的。连买一块肥皂,都要向一个人要钱,尊重与仰慕从何谈起?
说到底,女人要想真正被爱,先从床上站起来,走出去,自己挣钱买胭脂,自己工作买华裳,自己盛妆赴晚宴,自己存款购高楼。
手心不向上,人生不被动,逼格才会高,自然不会被低看。
而被弃?也就与己绝缘。
因为,一个人与一个人的分手,叫作各奔东西;一个寄主和一个寄生虫的分手,才叫作抛弃与被弃。
回到标题。
女神到弃妇需要走几步?
只有两步:1,不工作。2,喜欢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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