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现实世界太多的婚姻悲剧大多皆由金钱而起。即便是患难夫妻,往往可以同甘却难以共苦;真是应验了那句老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于是便有了一台所谓夫妻财产知情权的相关法规即将出台,以此维护某一方财产的合法权益,做到彼此的公开,公平!这台法规一旦出台真的就可以“药到病除”,甚至“包治百病”呢?
依笔者个人的意见,这无疑只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并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其实,夫妻之间最需要的是什么?无非就是信任,而这台法规的出台无疑就是对信任的最大亵渎。夫妻之间如果彼此信任的话,又何必向对方隐瞒自己真实的财产情况。而另一方又何必费尽心机去查证另一方的财产。虽然懂得运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确实是一种认知上的进步。但夫妻之间只能通过法律才能坦诚相见的话,无疑是最大的悲哀;而夫妻之间如果真的已经到了惟有通过法律才可以公平对话的地步,这样的婚姻无疑是名存实亡,早已到了穷途末路。
其次,一方费尽心机去查证对方财产的目的又究竟是什么?除了不信任外,更多的是否想给自己先找好退路呢?都说这世界最可靠的就只剩下金钱了。在被男人遗弃之前,先摸清对方的底,是否这样就多了一份自信,总不能人财两空呢?这样的女人无疑是最可悲的,一场婚姻如果除了金钱,而没有一点感情维系的话,迟早是个散!聪明的女人应该明白,守住一个男人的心,绝非管住他的钱包,就可以高枕无忧的。男人要变心的话,他甚至可以净身出户;虽说运用法律武器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用法律捆绑的婚姻,何来的幸福可言;再说如果你的男人从一开始就决定对你有所保留的话,你又何必嫁他?与其婚后才顿悟要求财产的透明度,不如,在婚前就来个财产公证更实在。与其婚后才多出心眼,不如婚前就把眼睛擦亮!
财产知情权,无疑是婚姻的一块绊脚石,最终只能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财产知情权,就如同是给婚姻上了一道保险,自以为很安全,殊不知,这就好比是门上的锁,防君子不防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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