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结婚了。
身为他大学时的死党,上周我请了两天假,从北京飞到上海,参加了他的婚礼。
三年过去了,这小子耍贫嘴的功力一点不减,一见面就向我吆喝道,“上大学那会是谁说后结婚的是狗呀,今天如愿以偿了可还开心?"
我回了一句“汪”,喜庆日子里,觉着还是保持和平比较好,神速认输。
但是讲道理,在他寄来结婚请柬之前,我还是坚定认为我会比他结婚早的。
上大学那时候,阿正喜欢上了计算机院的一个女生,那姑娘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太清,能够确定的是,阿正非常喜欢她。
知道她喜欢吃巧克力,阿正隔三差五就会去超市买一堆回来,送到姑娘宿舍楼下,叫她下来取。
怕她忘记吃早餐,阿正每天早上都会早起半个钟头,去食堂买完豆浆油条送到姑娘手上再折回教学楼上课。
姑娘想去凤凰玩,阿正更是透支了下个月的生活费,买好火车票陪她去。
阿正通过朋友了解到姑娘的喜好和习惯,她的大部分需求阿正总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到她帮助。
在阿正的轮番轰炸之下,姑娘最后答应了和他在一起。
他俩恋爱的那段时间,把我们室友几个虐得那叫一个惨。
我们在宿舍打游戏,他捧着笔记本和姑娘视频,我们不曾尝过情人节的滋味,他把每天都过成了情人节,我们出门前照镜子弄造型,他说又没有人注意我们,打扮给谁看。
好呗,单身狗无力反驳,也就由着他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大三下学期刚开始,就听说他们分手了。
那女生说对他没有感觉,不想耗费双方的时间,把阿正送给她的礼物还回来之后,默默将阿正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给拉黑了。
这事儿对阿正打击还是挺大的,分手之后的一个月,他整天恍恍惚惚,提不起精神,别说学习了,连吃饭他都心不在焉。
哥几个看着他消沉的样子也不是个滋味,某个晚上把他拖到学校附近的饭馆喝酒,想着借着酒劲把难受的事情说出来,他内心能舒坦些。
阿正那晚喝得酩酊大醉,回宿舍的路上,走路踉踉跄跄,嘴里却还念着那个姑娘的名字。
毕业那晚,在酒桌上,我们调侃他打算跑到哪个城市泡妹子,正好顺便工个作,他说,心里住着她,哪能还容得下别人。
正是因为这样,我跟他打了谁会后结婚的赌。
在我的意识里,阿正那么一根筋的人,是很难走出上段恋情的,可结果却是,我的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婚礼当天,我还是没有忍住自己的好奇心。
我问他,是不是已经忘掉了大学时候的那个姑娘。
他回答,偶尔还会想起,但现在做出的选择,或许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他的准媳妇儿晓敏,虽然长得不及那姑娘漂亮,但与他相配,足够合适。
晓敏厨艺精湛,能够在他加班之后做出各式各样的点心,用美味犒劳阿正一天的辛苦。
知道阿正喜欢看动漫,晓敏总是买一堆零食陪着他乐呵。
阿正有东西乱摆乱放的坏毛病,晓敏从来都只是轻轻数落几句,然后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
阿正告诉我,所谓恋爱,就像是穿着细脚高跟鞋,虽然风光,但有多磨人,只有自己知道。
而结婚,就像是穿着普普通通的帆布鞋,不用悬着一颗心怕它弄脏弄破,简单,但却舒服。
在晓敏面前,他觉得自己更像是在过日子,现在的每一天,两个人都能过得质感满满。
而大学时候的恋情,投入过,挣扎过,也开心过,就还算是没有遗憾。
阿正的心思我懂。
海灵格曾经在一次团体治疗的时候发表过关于关系对等付出的言论,大致的意思是一方付出了一些,另一方回报的时候稍稍多一些,然后这一方再稍稍多一些,这样才是使关系能健康维持下去的保障。
在恋爱阶段,因为我们没有和对方长期生活的压力,对之很多我们深爱的人,就算一味付出,那也心甘情愿。
喝过最烈的酒,追求过最心爱的人,结果并不是很重要,关键是有过一段无怨无悔的曾经。
但是,理想和现实之间永远是有差距的。
在婚姻里,你不能再不顾一切陪她踏遍千山万水,不能再在最应该稳定的年纪,和她度过奔波劳神的日日夜夜。
你要开始考虑传宗接代,要开始照顾父母的感受,要顾及柴米油盐的来源,单凭喜欢去和一个人在一起,在婚姻这片领土,外表华丽,但不实在。
《亲爱的安德烈》里有句台词我记忆深刻:
你需要的伴侣,最好是那能够和你并肩而立在船头,浅斟低唱两岸风光,同时更能在惊涛骇浪中紧紧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换句话说,最好她本身不是你必须应付的惊涛骇浪。
因为合适,你不用为了对方牺牲什么,他能包容你的大小缺点。
因为合适,你想要的他都有,他没有的你也不苛求。
因为合适,你犯错的时候他能笑着原谅。
因为合适,你们两个人愿意齐心协力让自己的家庭变得越来越好。
民谣界有个盛传的段子是说,尧十三错过了他的北方女王,陈粒没和祝星走到一起,宋冬野手中牵着的不是董小姐的手,李志娶的不是郑州巷子里雾气穿过脖子的姑娘。
他们最后都没有和过往的挚爱在一起,但他们现在都过得很好。
爱一个人的事,而合适是两个人的事。
一生中,不是所有惊艳你时光的人都能温柔你的岁月,恋爱有恋爱该有的态度,婚姻有婚姻该有的法则。
大概每个人,最后总要回归现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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