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谈一桩风月。
朋友号称她想定下来了,原因是碰上了一个令她完全折服的人。那个人,我亲眼见过一次,比我们年长一些,待人周到,眼神诚恳,相处时有一点“虚”的动作,所有他不想正面答的问题,都能四两拨千斤地带过,但这个“拨”的过程,他也是诚恳的,你会不自觉地帮他开脱,想是不是自己把对方说难堪了。
是个非常好的大人了。
朋友摇着我手臂激动的同时,也小小地抱怨说,他有很多大人才有的习惯。比如微信都回得很短,更倾向于打电话,比如双休日下午一定是独处的,说要准备周一工作。朋友也试过要“激一激”他,故意说周末晚上要跟朋友去pub,他回,早点回家。
朋友没有去pub,跟我一起蹲在武康路上。我们俩穿着汗衫拖鞋,猜想一个三十岁男人的恋爱行径。
诸位能想到的那些可能性,我们都思索过。
最直观的是“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朋友沉默一会,给我举了两个例子,她两次旅行回来,凌晨一点抵达机场,他都来接她。她长荨麻疹,脸肿得通红,他憋着笑帮她涂药。她觉得,这已经趋近于真爱的定义。
用心不专?也不太可能吧。朋友貌似无心地翻过对方两次手机,都没看出任何不妥。
朋友跟我一个个排除可能性的时候,那个人打电话过来,说明天要去邻省开会,晚饭估计赶不回来了,朋友正烦躁着,故意盘问说,你去开什么会啊。对方就很耐心地在电话里解释,反倒是朋友先败下阵来:“好啦好啦,反正我也不懂。去吧去吧。”
我打了个哈欠。觉得这个情形特别可笑。我们就像两个小学生,在猜想爱因斯坦平时都做什么题。
也是那一瞬间的电光石火,我问朋友,他有什么特别难忘的前任么。
朋友犹犹豫豫地答:“彼此仿佛交代过,但听起来就是很正常的情史,因为太忙所以分开那种。”
“哦……”
我以为话题就此熄灭了。但过两天,朋友再来找我。很激动地跟我说,她找到了男朋友的微博账号。
02
一个比较有趣的规律,成年人的微博,都会比朋友圈好玩。因为朋友圈很大程度是社交需要,你要致力于打造自己是个怎么怎么样的人,但很少有人会一见面,就拿出手机要求大家互关微博,于是微博反倒成了一片芜杂的自留地。
朋友从没有问过对方,他的微博昵称。毕竟这好像是他们的感情生活里,最不重要的一件事。
想想朋友也是被逼无奈。男友的朋友圈普遍年龄,都比她大不少,看她像看小朋友,她偶尔提及他的前任,也被他们打哈哈过去。他的过往年久失修,但那并不妨碍她的好奇。
我说你怎么找到他微博的。朋友超得意,说幸亏他有个网红朋友,热衷于每天在微博上发股市消息,她循着他的关注人列表,终于找到了他的微博。确实是年久失修了,最后一次更新,是2015年4月。粗粗浏览一遍,转发为主,少有的几条原创,就是跟朋友吃喝聚餐。
好像也没什么好特意关注的。本来这个事情就过去了。
但不知该说是我朋友“功夫不负苦心人”,还是那个人难逃一劫。朋友在退出微博的前一秒,鬼使神差地,搜了一次他的ID。
搜过别人ID的都知道,蹦出来的除了用户,还有曾经艾特过他的那些微博。
出现在朋友眼前的,就是那些艾特。它们都来自于同一个用户,朋友往下翻了两页,还是没有加载全。她索性戳进那个用户的微博里去看,对方的账号也弃置好久了,跟她男友不同,这一个账号几乎全是原创,全是鸡零狗碎的生活。下雨了,加班了,星巴克停水了买不了咖啡,房子热水器坏了房东电话不接,这些微博后面,都艾特了,我朋友的男友。
傻子也看出来了,这是他前女友的微博。
那是2012年左右吧。微博还在上升期。玩的人没那么多,生活中的熟人,兴致勃勃地互相艾特。
朋友冷静地滑屏幕,观赏这一段,被斩断却保存完好的爱情尸体。她像是一个穿越到2012年的旅行者,小心翼翼复原着他们的生活。
哦,他们一起养过一只猫。分手后,猫归女方。
他们异地过一阵子。他搭红眼航班去看过她。
现在他吃茹丝葵时,完全不会想到要拍照,但当年,他们一起吃小南国,也凑在镜头前自拍了一张。
还有,他确实从12年起,就有周末下午不出门的习惯。但那时,她是陪在他身边,偷拍他工作状态然后发微博吐槽的。
他们分手后。她还在微博上活跃了一段时间,做烘焙,画速成的数字油画,但士气这种东西,再而衰,三而竭,后来她就慢慢的,停用了。
朋友说,她好像误闯进了一座太恢弘的遗迹。有点诚惶诚恐,也绕不出来。
她当然不会去跟男友摊牌,说我看到了你前女友的微博云云。朋友这些年主修谈恋爱,年纪虽小,但招式沉稳,她只会装作不知道。
她最多在我赶稿子的晚上,跟我说,太迟了。遇见的太迟了。她对他来说,太一览无余。而他有点像,一门她压根就没有看懂的功课,只能凭直觉乱答题。
03
她把他的前女友的微博配图给我看。都是几年前的老照片,像素没那么好,我放大了看五官,确认她远没有我朋友那么好看。但她还不甘心,把她的微博源源不断地截图发我,说你觉得她好玩吗,撇掉感情分,你觉得生活里会是谁比较可爱?
我斩钉截铁地说,是你啊。这不是偏袒,朋友就是校园里典型的女神人物,擅长做朱砂痣和明月光。而前女友在当时,毕业没两年,被感情和事业压得心神不宁,没有到处抖机灵的气力。
但朋友仍然感到心虚。那种虚弱感,或许不是因为某个人,而是一段岁月。
因为剃坏了眉毛,只剩半截,好几天,我都蜷在家里看《请回答1997》。起先觉得人物长相都很普通,也没什么带感人设,但后来跟着剧情哭得一抽一抽的。比起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偶像剧,它打动我们的点,不是我爱过你你喜欢过我,而是,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那是种微妙的情分,尽管长大后的我们,不保证仍然在一起。
后来朋友发给过我一首诗。不知道是她哪看到的,里面有这么几句:
未遇见你绝好年华时,
未遇见你春风得意时。
未遇见你情深意浓时。
未遇见你进退维谷时。
未遇见你失魂落魄时。
未遇见你撕心裂肺时。
只遇见彼时。
但我相信,她也就是此时唏嘘一下。真的时光倒退五六七八年,她跟那时候的他相遇,彼此都只是点头。学校图书馆里,那么多聪明的勤奋的男孩子,也没见我朋友对哪一个有好感,她甚至连图书馆都不肯去。而他那时候那么年轻,不会去宽容一个漂亮女孩子的跋扈,他还不能理解,有的跋扈,只是出于天真。
是岁月让他们变得合适。
04
这当中,没什么牺牲者,只是一个人退场,一个人跟上。倘若有感触,也是我们在假借他人的故事躯壳,平复自己的不甘心。
这是个周末故事。看客可以自行挑选看得入眼的部分,我也不愿意,牵强附会出一个什么道理。我刚满20岁的时候,弯个腰都能捡到感触,长大后发现,能够轻易地结论,无非是因为阅历太窄,没碰到足够多的反例。这些年我对“总结”这个动作越来越没有兴趣,只有对岁月的敬畏感,越来越强。
时间牛逼。
如果你真的那么在意结局的话——我朋友偷偷跟我说,她要一点点地,扭转他周末下午独处的习惯。她下个礼拜,就要打包一份小龙虾去他家。
祝她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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