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我这人爱吃,小时候胖得跟猪头一样。坐到那儿,吃到哪儿,嘴巴没个消停。
肥手摸到什么吃什么,也不挑。有一次摸到一个香烟屁股,直接丢嘴里了,恶心得我一天没吃饭。
后来爱上吃垃圾食品,就是那些一包一包的玩意儿。
廉价,但是好吃,简直是殿堂级美味。
好吃到你怀疑人生,好吃到你坐地成仙。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最爱的零食叫“辣骨头”。校门口小卖部有售,5毛钱一包,管饱。
吃一包活力一整天,吃两包威力无边,吃三包羽化登仙。
实属逃学旷课,充饥垫肚之必备良品。
辣辣的、香香的、脆脆的,一咬一个爽。(虽然我现在知道那东西可能是生化武器浸泡过的)
老师发现我吃这种垃圾玩意儿,立马把我藏在包里的辣骨头全倒出来,扔去喂了狗。
“你以后不要吃这种东西了,多吃对身体不好,脑子要瓦特的。”老师语重心长地说。
叫我放弃垃圾食品,呵呵,这简直是存天理灭人欲。
不让我吃就是跟我作对,我决定反抗一下。
“好的老师,我再也不敢了。”我微笑道。
[ 2 ]
初中,我家搬到了上海的西北角。
那时候,珍珠奶茶刚刚风靡大陆。我第一次听这名字,感觉挺土的。
珍珠?奶?茶?
这几样东西是怎么掺和到一起的,什么鬼。
但是喝过一口之后,才体验到人间的美好。
那种因为食物而引起的纯粹的感动,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难以体会到。
把奶香和茶香融合在一起,再配合粉圆的香糯。此三者结合,足以成就饮品史上的一段佳话。
不得不佩服台湾人对美食的想象力。
当年只有考试考得好,才能偷偷跑去小区门口买一杯。
只有作文比赛拿奖了,才敢偷偷跑去喝一杯。
一手握奶茶,一手扶腰,笑眯眯地嗦一口,看着十字路口的车流与人群,顿时感觉自己身处世界的中心。
后来报纸上说,奶茶喝多了阳痿,就再也没喝。
[ 3 ]
回大学看老师,总不会忘记去食堂。
吃那儿的生煎、麻辣烫、烧烤、香锅、米粉... ...
一是找找当初的感觉,找找当年那个座位,或是熟悉的打饭窗口。
二是因为食堂是性价比最高的地方,能花最少的钱,吃最好的东西。
毕业了业大家都是穷鬼,回食堂就是在改善生活,还不得趁机多吃点。
母校就是一个越远离,越觉得可爱的地方。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
食堂。
某位校长的名言是:抓住一个学生的心,先抓住他的胃。
我同意。
[ 4 ]
现在偶尔还会吃一点垃圾食品,只不过相较以前,数量少太多了。
要是不吃,人生可能就失去部分滋味。
变得不够刺激,或者,过于庸常。
你知道萝卜苦瓜营养好,可你就是下不了肚,因为它们就是难吃。
它们不顺着人性来。
你知道烤串炸鸡营养差,可你就是停不下来,因为它们就是好吃。
它们是顺应人性的。
烤串就算再毒,也照样撸掉一串又一串。
奶茶就算再阳痿,也照样喝着一杯接一杯。
快意人生重点在快意二字,而没有讨论人生的时长。
快意过后,坦然接受一些身体的代价,就OK。
为什么垃圾食品戒不掉。
一是因为好吃又便宜,你上哪里去找这么良心的产品?
二是因为一旦我们吃到他们,就像在和过去的自己碰头。
在咀嚼中碰头。
在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味道里碰头。
都长这么大了,谁还没吃过点垃圾。
吃的时候还都年轻,都还陶醉在那样的味道里。
现在是算长大了,可那颗年轻的心终究是溜不掉的。
还在里面。
燕窝鱼翅帝王蟹,牛排龙虾鱼子酱。这些长大后才吃到的东西,走不到心里去。
就像上文提及的:
当初因为食物而引起的纯粹的感动,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你都难以体会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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