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的激流快要把我吞没了,我已无路可退,只好在文字里寻找出口。日日夜夜的呼唤,并不能使季节停住流转的目光,于是收起翅膀,以一棵树的姿势挺立,顺手拿起被季节遗失在风浪里的麦克风,我要放声歌唱。
太阳,你来,月亮,你来,星星,你来,风儿雨儿,你们一起来,还有虫儿、鸟儿、花儿、草儿,你们也一起来,我要为你们歌唱。我能把黑夜唱成白天,你们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唱歌的时候银河会醒来,鹊桥会出现。
我一边唱,一边拿起画笔,我想为自己画像,却不知从何画起。我把画夹抛在空中的瞬间,我从风的眼睛里瞥见沙流泪的誓言,长满流离的癫狂。于是我开始写字,左脑唱歌右脑写字,我可以的。
被我捂热的每个字都与我情同手足,我的手指弯曲时,它也会跟着自然弯曲。因为我不知天高地厚,所以喜欢天马行空,因为我没心没肺,所以不会有使命感,我的文字始终离心脏很近,读懂它的人也就读懂了我。为什么坚持了下来,没认真想过,写字的快乐在于它总能照亮被俗世蒙蔽的双眼,字写完了心灯更亮了,我想这是最好的答案。
写字是一种什么样的快乐?喜悲掺半的快乐。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静默成树,不拈蘸满酒香的花,喜了天空的眼,悲了夜的双人床。
我总说自己目光太短,短到总是看不清一尺外的东西,只好凭感觉去判断,有的只是盲人摸象的蛮劲。从什么地方开始摸起,腿?尾巴?鼻子?不管从何处摸起,能摸出盲人的拐杖就行,盲人的拐杖原来更适用于睁着明亮的大眼睛看不到大象的人。
这么说着的时候,并不觉得思想有什么可喜可贺之处,蜗居在脑子边缘的思想是极其卑微的,甚至会让一些人嗤之以鼻,思想远没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和白花花的银子可贵。我那一丁点可怜的思想和时常浮现在我眼前的天马很相像,因太过随性所以居无定所,我的思想会时常因它流离失所。天马带我凌风而起时我总会弄丢自己的眼睛,天边的星辰像极了我弄丢的眼睛。挂在天边的星星真美,每一颗都在写着永恒的神话,我总是远远地悄然凝视,害怕天马飞翔的声音惊醒神话的美梦。
我想我该远离文字才对,若不然,天马突然离我而去时,我弄丢的不止是眼睛,还有满天的星斗。可是千万次转身千万次回头,那支只为我唱歌的笔总在还未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便开始哭泣,它眼泪经过的地方,草枯了。终不忍离去,绿洲变荒漠是我不想看到的,弯腰拾笔的时候,枯草变绿了。
那就继续歌唱吧,直到天马离去,树倒下的那天大地会送给我一地黄叶。坚贞的叶子化成泥也要和根在一起,无论被风吹到哪里,都会寻到根的踪迹。根也一样,穿过黑暗在黎明的新绿中破土而出,决不会因季节改变枝桠的形状,努力为叶子指引归来的方向。
如果我是珙桐树,我一定要长满世界的每个角落,因为珙桐还有一个别致的名字——爱情树,有珙桐的地方一定有爱情,鸽子花美丽绽放时,爱情一定会丰收。多么美好的希望,可惜我只是一个披着树皮的人,其实那些完美的画面我不敢去想像,想太多会头疼,头疼时我就会忘记珙桐树的样子。
思绪变直了,分不清是我捋顺了思绪,还是思绪捋顺了我。在琴弦上诞生的文字有张婴儿般的脸。邻家快三个月的孩子每天都会对着日头和月亮练嗓子,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歌唱家,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仿佛一下子看到几十年后的我,坐在树下对天边的晚霞唱着歌,脸上有刀斧削过的痕迹。
不知到那时,还有多少活着的永远。如果,拄着拐杖的我依然能把山揽在怀里,我一定会含笑哭泣,大山的孩子终于长高了,终于可以和珙桐比肩而立了。
邻家孩子的哭声是窗子关不住的,比我的歌声还嘹亮,看来他不愿听我唱歌,我赶紧闭上嘴巴。
我俯下身子,对地上的影子说,来,听我唱歌,用一棵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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