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无音信,这个词多么冷漠,又那么美好。
清晨,爬起床,洗漱,擦干头发。照镜子的时候,我看到了左半边的两绺金发,在密麻的黑里,极显眼。最开始它可是红色呀,夺目的红,现在颜色褪了,黄得依旧耀眼。散着湿发,散着那两绺明目张胆的金色,背着包出门。
我想起了那人。那个让我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把一头乌黑的长发,剪去一截,漂染上两绺红色的人;那个任我野蛮无理取闹之后,把我紧紧拥入怀里的人;那个多愁善感却会因为一餐美食而开心的人;那个温柔大度,偶尔却会非常小气的人。
秋天,南方的秋没有半点秋的味道。我一身正装,长发及腰,从小区葱郁的树下走过,偶尔有一两片黄叶落下来,打断我的思绪。
还有一个月,就是去年遇见他的时候了。去年此时,我刚回到苏州,提着一个行李箱,我全部的家当,站在人才市场的门口,看着应聘者人来人往。那一刻,我迷茫地看着人潮,恍然不知道回苏州的目的。
后来,我给了自己一个最适合的答案。
回到江南小镇,重走一遍古镇小桥,重爬一次灵岩山,重看一遍虎丘,其实都只是,为了遇见一个人。
那天夕阳里,他陪我沿着古镇河畔一直走,一直走,杨柳低拂,水泛绿波,他羞涩而拘谨。那条路没有尽头,他第一次走,而我已不知是第多少遍。
最好的感觉,是欲浓未浓时。我写诗,他唱歌;他打游戏,我写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至今,我也只记得一部网游叫做英雄联盟。
最好的分别,一定要安排在两不相厌时。回忆里不会有厌倦,所有的美好都定格在那里。想起时,笑容像春风一样轻柔,不起波澜。
分别时,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炫耀。我说:以后,你再也不找不到像我这么蛮横又这么乖的小黑妹了。他说:以后,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爱你,疼你的小东北了。
我把剩下的一张合照夹在他的书里,我的那一张,早在以前赌气的时候撕了。走时,我留下了很多东西:笔记、手稿诗、一些杂乱的随笔,鞋子和衣服。后来,他把我的写满文字的笔记,带回了东北。后来,杳无音信。
后来,每次搬家,我仍会大丢很多东西。只要有关回忆,有关走丢的人,我都会把它们送人,或者扔掉,除了书。对于一个敏感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小物件,都能引起或悲或喜的情绪,如果不存在情绪变化,只能说明从未走进心里去,或者从未深刻过。
一年,不过365天,不过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可是我却觉得过去好多年。当清晨的阳光打在脸上,微风过耳,几个黄透的叶子,安静地躺在地上,我却嘴角上扬,想起了那个,完成我少年时代所有幻想的男子。
就这样杳无音信,多好啊。天涯海角,各安一方,各自过着各自的小日子。当某一天被某人无意提起,应上一两句,浅浅地笑一笑。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了。
现在呢,现在我在等另一个人,陪我一起完成下半生旅程的那个人。一生,两个人足够了,一个唯美了少年时代所有的梦想,另一个安稳平淡度过漫长的岁月。前者惊艳了时光,后者温柔了岁月。但是,如果只有一个人。只有那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看遍了你所有的青涩年华,又能陪你共赴苍老的岁月,只是,最后,走着走着都散落天涯了。
只有,杳无音信是安稳的。最好,他已经遇见另一个女孩,但是千万不要像我,像我这样任性了。
多好啊,在这个秋天还能想起你,还能在阳光里暖暖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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