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次见到陆涵,是在高一军训的头一天。夏日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没有干扰地倾泻而下,照在人身上火辣辣的。
在齐刷刷的制服中,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第二排左数第三个,瘦瘦的身子笔直地站着,白皙的皮肤有些发红,后脑勺的花苞随着她的步伐上下摆动。
教官命令向后转时,为了偷看她一眼,我故意将节奏放慢。汗水与发丝糊在她的额头上,我来不及仔细看她的五官,教官便扯着嗓门把我请出列,当着全班的面单独训练。
她依旧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当班上的同学因为我滑稽的动作忍不住“噗嗤”一笑时,她第一次将目光落在我身上,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放学后,我慢吞吞地在她身后走着,与她距离几十米,以掩饰我的刻意。后来我发现,其实尾行者不止我一人。
2
十年后,陆涵常常歪着头反复地问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喜欢我什么?会喜欢我多久呢?
我说不上为什么喜欢她。也许是她的漂亮,抑或是她身上沉静的气质,或者其他什么。
双子座常常因为善变、定力不足被人诟病,但作为双子男的我,这二十几年来,做过最专注的事情便是爱她。
我初中时开始早恋,女朋友换了好几个。那时候的恋爱很简单——在生物、历史、音乐这些好脾气的任课老师课上,悄悄地坐在喜欢的女孩身旁,仿佛向全班昭告我们的恋情。放学后,在黄昏下牵着手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短暂地接吻,再立刻弹开。晚上,在书桌上摊开作业,然后关紧房门压低声音和女孩打电话。会因为女孩和其他男生嬉笑打闹便任性分手,也会很快自愈继续投入下一段恋情。
如果这些都叫喜欢的话,那么陆涵,则是让我轻轻一想便心疼的爱。
3
我和陆涵的故事,用我一哥们的话来说,“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卖座的青春小说”。
上学时,我一屌丝见到女神就脸红,为了女神,我每天都用功读书,希望毕业能和她考上同一所大学。我每一次注视她的目光里都写满了表白的情话,却始终开不了口。整个高中,我就像周杰伦歌里唱的那样——“整个画面是你,想你想的睡不着。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就是那么简单几句我办不到。整颗心悬在半空,我只能够远远看着。穿过云层我试着努力向你奔跑 ,爱才送到你却已在别人怀抱。”
高考后,陆涵把同学录递给我,我在个人信息背面那页“美好寄语”里写满了我积蓄了三年的心情。我向陆涵表白了。在和菜市场一般乱哄哄的教室里,她什么也没说。回家我收到了短信,“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我用力地哭了一场,戴上耳机绕着家门口的小湖奔跑,那首歌是后街男孩的《I want it that way》,我记忆犹新。
I Want It That Way
Backstreet Boys - I Want It That Way
陆涵是很慢热的女孩,冷静寡言,遇见陌生人会尴尬得手足无措。我是过了好久才知道,“我有男朋友了”是一句谎言。我重新开始追求她,虽然没在同一所大学,但我们只相距六个公交站。我一放学就去学校找她,幸运的话她刚好有空,可以陪我吃顿饭,散散步,否则我也只好打道回府。她在我面前慢慢变得活泼,但缺乏安全感的她也开始用各种方式来考验我对她的感情。为此,我们都遍体鳞伤。
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大学里“天鹅湖”上的木栈道,第一次亲吻是个美丽的黄昏,“情人坡”的小树下。我用尽全力对她好,她也毫不犹豫地释放自己的任性。我们也会有争吵,在吵得最严重的时候,我看到自己对她的爱陡然减少,可要命的是,它永远不会变成零。陆涵眼泪一掉,我对她的爱又重新燃烧起来。
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分过一次手。陆涵到美国做了一年的交换生。在这份感情里,我一直认为我对她的爱比她对我的爱多很多。陆涵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了避免伤害,她总不愿倾尽一切付出。我一直以为分开是坏事,因为失恋,我吃了很多苦头。可分开不仅没有磨掉我们的感情,反而让感情升温。回国后,陆涵和从前大不相同,她开始依赖我,开始卸下心防。而我开始变得有些霸道,看到男同事冲她一笑,我便火急火燎。
后来,我们结婚了。我在爱里不断成长,慢慢地领悟到爱的真谛。从屌丝,愣头青,霸道总裁,到妻管严,我享受爱情给我的不同角色。幸福不止一面,每一段经历都弥足可贵。从校服到婚纱,我在她耳边轻轻地承诺,“我不能保证我每天都比昨天都更喜欢你一点,但我每一天最爱的人一定是你。”
4
在我打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陆涵凑到我身边,环抱着我的腰。我忽然有些感动,眼泪沿着脸颊缓缓地向嘴角移动,只愿我们的爱能在宁静的厮守中永远地继续下去。
世上芸芸众生,对于有些人而言,爱是一见倾心;而有些人的爱,是在时间的流逝里,慢慢地把模糊变得清晰。我是前者,陆涵是后者。可这些都没关系,爱不止一种,幸福亦不止一面。只要是你,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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