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不舍,太多的放不下,但是,我还是要离开了.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会把习惯当喜欢?
是因为我渐渐习惯于了这个地方的一草一木?还是我已经适应了?
记得当初来时,整天抱怨着这个地方太偏僻,还有气温的恶劣.离开广东来这里之前,还天天在游泳池里泡着,享受着阳光沙滩,来这里后因为工作,天天步量这个城市的距离,辛苦不用说,还经常下雨下雪.虽然几年不见雪,一直想像着雪中的浪漫,但是,骤冷骤热,真的让人受不了,北风整天呼呼的吹,冷的我的鼻子不停的流鼻涕,狼狈极了.
三个月,从十月底到现在的元月初,三个多月,已经习惯了一大早就起床,已经习惯了很早就睡觉,因为这里连个电视也没有了,在最寒冷的那一天,给自己再买了一床棉被,在呼呼的风声中一夜没有合上眼.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风雪交加,什么叫:“严冬惨切,寒气凛冽.”
经常去寺里,跪上很久很久,在檀香袅袅中,听着悠悠的的佛乐,在晨钟暮鼓下寻求心灵的平静。不知佛祖会不会听见我的祈祷。也许,我已经很幸运了,因为,我还活着。
总学不会潇洒.
在走之前可怜巴巴的告诉好友们说我要走了,可是,朋友们一个一个目无表情,其实,走了就走了,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少了一个鸳儿,世界照样转。
也许他们早已讨厌我的无理取闹,已经受不了我的啰嗦,离开后他们会耳根清静点吧。呵呵,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要走了。
还好,有一个人跟我说一路顺风,我马上开了个玩笑,说还好不是坐飞机,不然不知给吹到哪去了。
笑归笑,假装自己走的很轻松,原来,我是那么的期待认同。是害怕被遗忘吗?
如果长时间没有联系,你会忘吗?有人说不会。
忘记一个人要多久?朋友回答:一瞬间。
是啊,忘记一个人,不用去爱上另一个,仅仅一瞬间,就足够了。
走吧,下个,路口,见。
如果我们有缘自然会相见。不想说太多,承诺不了,也不愿以后背叛誓言。
一字一诺,说过的话,从来没有忘记过。没有说出口的,你会知道吧.
明天是立春,春天了,原来,冬天就这样过去了。
春天,有我喜欢的桃花,杏花,还有樱花,有人会在花下等我吗?
一直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在一个落英缤纷的时节,我们一起,看着花海,一起漫步。
也许,这只是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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