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楼群摩肩接踵森林般耸立的空隙,行走在日趋世俗化功利化的城市,我们的脚步匆忙而疲惫,眼光游离而短浅,心灵浮躁而焦灼,生活日渐殷实却也常感空虚。在没有一丝鸟鸣的天空,似乎,谁也不能让心灵的风筝越过楼顶。于是,我们就常常逃避。
我们曾经没来得及抖落脚上的泥巴,急匆匆从田园挤进都市。当然,从乡村到城市,那不只是一段路。那是一段艰难的历程、一段艰辛的岁月、一场旷日持久的磨砺与抗争,更是一场华丽转身的蜕变,一场涉及生活境界、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等一切的蜕变或者脱颖而出。在这个渐变的过程中,我们流了多少汗,付出了多少艰辛,恐怕都刻骨铭心。特别是对那些从乡村打拼进城市的“城一代”来讲,更是“谁知城中餐,粒粒皆辛苦”。他们多半注定是把一生的心血,浇铸进冰冷的钢筋水泥中。从这点上来讲,如果谈不上是一幕悲剧,那至少也有几分悲凉或悲壮。
但是,流淌在我们血脉中固有的乡土情结实在太浓了。我们渴望享有城市文明的丰盛大餐,任欲望的触须疯长蔓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成为现代都市生活最贴切的注脚。更为可悲的是,面对钢筋水泥的冰冷,人们的心再也升不起温度并享有雅致的温馨。纵然是七月流火,也无法融化灵魂深处的冰寒。戴着面具的人们用不停的忙碌来掩盖内心的冷漠和麻木,乃至人情淡漠了,人畜情却浓了——养宠物成为一种时尚。这是繁华表象下一种驱之不去的落寞与孤独,是夜深人静时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要想医好这种痛,就只有投入大自然,犹如投身母亲的怀抱,以找回儿时的温暖。毕竟,乡村是上帝的创造,城市是人类的制造;乡村是自然的,而城市是反自然的。人类的童年在乡村,摇篮在乡村,根在乡村,魂在乡村。如果说,城市是一个披着铠甲的战士,勇毅而激愤;那么乡村就是一个悠然望南山的农夫,恬静而散淡。如果说,从乡村到城市,是一个拼搏的过程;那么从城市到乡村,就是一个放松的过程。于是,人们便变车水马龙般回归自然,企求捡回一点遗落在乡间的碎片,让那春天的新绿一抹,夏夜的星一颗,深秋的一树红枫,或者雪中梅一朵,燃亮自己的视线,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让灵魂获得片刻的休憩与静安。当然,更渴望用水的清澈洗洗灵魂,让花的馥郁沁入心脾,让青草的坚韧聆听脚步,让山岳的巍然强心壮骨。
城市与乡村,如同人类精神的两座码头。城市的商业属性和乡村的自然情怀,让现代人成为游离于二者之间的钟摆,让生活在乡村的人们,多了一份对城市的翘望;让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多了一份对乡村的眷恋。或许,对乡里人,城市是一座繁华的大乐园;而对城里人,乡村是精神的后花园。所以,乡里人还是要走进都市,城里人也同样要回归乡村。
其实,不要城市的喧嚣,也不要乡村的偏远;不要城市的匆忙,也不要乡村的安闲,找一处不城不乡、不大不小的地方诗意地栖居,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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