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再没有一个人,让我看到她微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这句话是沈言爵写给我的,曾经看着他冷静淡漠的脸,我会感到不屑,并报以同样的薄凉冷漠。只是,每次想起这…
再没有一个人,让我看到她微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这句话是沈言爵写给我的,曾经看着他冷静淡漠的脸,我会感到不屑,并报以同样的薄凉冷漠。只是,每次想起这句话我的心里就会涌出一股暖意。
1.
沈言爵,是我的一个朋友,确切的说是一个网友。
第一次见他那天,我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像样的黑色长裙,把凌乱的长发整理妥帖,镜子里我咧嘴一笑,苍白削瘦的脸,有些病态的狰狞。我拍拍脸,拿起桌角的口红涂在没有血色的唇上。又是咧嘴一笑,有些像吸血鬼凯瑟琳。
下午四点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我的手心,我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随手翻着桌上的杂志,里面正巧有一篇我之前写的文章,看着那些矫情的句子,不由自嘲一笑。
沈言爵就是这时候走过来的,他比照片上更漂亮,是的,漂亮。因为在网上聊得来,我曾偷偷让一个论坛上认识的黑客破译过沈言爵的相册密码,里面多半是他旅行时的照片,他穿着白色衬衣站在风景如画的地方,唇角带笑,眼神清澈,温暖得一塌糊涂。
我原本猜测他是个旅行杂志社的记者,不然谁会一年大半的时间花费在路上呢?当然,在他说到他有家旅行社的时候,我坦然地在心里说,我错了。
沈言爵讲话的声音很温柔,当讲到旅途中快乐的事情,他眉毛会兴奋的微微上翘。我窝在沙发上安静地听他讲话,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都不忍错过。直到听他讲到香格里拉,我心猛然抽紧,手藏在背后握拳,指甲狠狠地刺痛手心。
当他换到另外的地方,我才换了姿势,靠在深紫色的沙发背上点燃一支万宝路。我转脸问他要不要?他摇头,说,林凉你少抽点。我笑着说:不好。
灰白色的烟雾散开,开始模糊了坐在我对面的那张脸。有一瞬,我恍然以为看到了段临风。他也喜欢穿白色的衣衫,仪态优雅,削瘦冷峻的脸,在幽暗的光影里,侧着身一半阴影,一半明晰。
隔了良久,沈言爵说,我送你回去吧。明天我还有事,需要早点回去。我低头一看手机已经晚上十点,便点点头。
走出咖啡店,沈言爵把车开过来,说,林凉,对不起,我有急事。你能不能自己回去?
我俯下身趴在车窗,笑着说,沈大公子你就先走吧。我又不是小孩子,可以自己回家。
看着他车消失在街角,我才摇晃地坐在街角。昏黄的街灯在头顶上招摇,天空开始飘落零星的雨滴,我脱掉高跟鞋赤脚走起路。
冰凉的触感让我想起段临风和我分手那天。他说,林凉你太决绝太任性,我一直以为你会为了我改,可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你永远只为自己而活,你割腕的时候永远不会顾及我的感受,你永远没有考虑过那些真正在意你关心你的人。林凉,我们分手吧。
我一直以为,段临风会永远爱我。所以即使在我用自杀逼走了又一个纠缠段临风的女孩之后,我还沾沾自喜的以为,我会一直拥有他,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
那天,月光固执地停留在他的头顶,我看着段临风认真的眼神,我才知道我要被抛弃了。时间固执得令人哑然失笑。可我还是仰着脸说段临风,你敢不敢最后一次陪我旅行,我想去一个地方。
他答应了。旅行的路上,段临风对我一如既往的好。
在香格里拉的一个路边摊,我要了两份牛肉面,老板把面上来的时候,我才忘记没有提醒老板不要香菜。段临风把面端过去,一根一根把我碗里的香菜挑出来,夹到自己的碗里。他像以前一样说,凉小妞,你能不能学会照顾自己。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离开你。
这一句话,让我原本雀跃的心低沉到极点。我立刻低下头,眼泪止不住地滴进碗里。热气蒸得我难受,可我不想让段临风看到我狼狈的样子。
我一直以为,段临风提分手只是说说而已,他只是想让我承认错误。他不会和我真的分手。旅行的途中我还坚持的这么认为,他不过是在装酷,只要我像以前一样承认错误,他就会回心转意,只是此刻,我只能强装镇静,独自迟钝地接受他给我的一场分手旅行。
我悄悄擦掉眼泪,抬起头对老板说,来两瓶燕京。段临风盯着我的眼睛,正了正色,很温柔地说,林凉,我说过了女孩子在外面不能喝酒,就算是和我一起也不可以。
我一股委屈涌上胸口,鼻腔浓重,死撑着说,段临风你现在不是我男朋友了,凭什么管我,再说我只是在外面旅行很高兴,喝点酒尽兴而已,关你什么事。
我看着他眼里闪过失望,那一瞬我的心,被他的情绪手起刀落,砍作两半,狠狠砸落。
2.
我知道沈言爵一定会为上次的事情道歉,所以当他再次约我吃饭的时候,我说,沈大少爷,鉴于上次你把妙龄少女丢落街头的前科,我决定把约会地点定在我家。
沈言爵衣冠楚楚地按响门铃,我穿着拖鞋穿着白色稠质睡衣打开门,请他进来。
他神色微诧,笑着说,林凉,我第一次见穿着睡衣接待客人。我低头看着脚趾上有些脱落的黑色指甲油不置可否。关了门,蜷缩在沙发背上抽烟,他有些尴尬的说,林凉,我们不是吃饭吗?
我转过身,双脚拿上沙发,对他说,你会不会做饭,反正我不会。
他苦笑,把手里的花找个花瓶插上,转身去厨房,一脸无奈的走出来,说,林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被定义成女生的,你的冰箱里竟然只有啤酒和矿泉水。
他拿起沙发上那件黑色外套扔在我身上,牵起我的手,就朝外走。
那一瞬我有些唾弃自己的想法,竟然会以为沈言爵会做饭,他做的最多的应该是牵着女生的手开着车去某个最有名的餐厅。所以当沈言爵带着我从超市逛了一大圈,回到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心里还是震惊得像刮过台风的上海,闷骚得想遮掩被袭击后的失态。
很多人都说会做饭的男人最性感,的确。沈言爵用刀熟练地切割着砧板上的牛排和洋葱,样子性感的不得了。
我倚在厨房的门上,仔细打量他,突然看到他左手食指戴着蒂凡尼最新款的戒指,心里不由一颤,手里的万宝路被拦腰截断,手指被凋落的烟灰烫得生疼,眼眶突然涩到泛疼。
那款戒指曾经是段临风许诺戴在我手上的结婚戒指。那时我和他手挽着手逛街,曾一次一次地路过蒂凡尼漂亮的橱窗。我透过玻璃,看着它晶莹骄傲地陈列在圣洁的灯光下,兀自想象我戴着它的幸福模样。
片刻,我蹲下紧紧地抱住自己。沈言爵看到我,眉头微皱,缓步走向我,同样蹲下来看着我沉默不语。
我仰起泪流满面的脸,说,沈言爵,洋葱太辣了。还有我饿了啊,你能不能把饭做好?
他有些好笑地看着我,轻轻一揉我的头发,说,林凉,我要怎么做你才会不哭。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到你哭了。
他忙碌了半个小时,菜终于做好了。沈言爵细心地把戒指摘掉,牵起我的手坐在餐桌前。我看着精致丰盛的午餐,不敢置信。
那顿饭让我转变了对沈言爵的很多看法。比如,他可以温柔的像居家男人一样照顾一个伤心失意的女人。
有人说,年轻的我们会拼尽全力爱上一个,哪怕爱的辛苦爱的很累也绝不轻易放手,以为只要和那个人在一起,就算和全世界做对,自己也是最幸福的人。只是最后受伤了才知道,那个人并不是最后和自己在一起的人。
我爱段临风。爱得无以复加,爱得排山倒海。一腔孤勇地站在最靠近他的地方最后独自成殇。
段临风是我大学同学,玉树临风,多才多艺。
那时我并不爱说话,做得最多的事情是背着包去图书馆看书。小时父母离异让我有一种天然的孤单,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整个大一,段临风用尽各种温暖的方式表白。
我开始慢慢眷恋他身上的温暖,大二开学,他在车站接我的时候,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孤独让我丢失了对世界的安全感,段临风一开始对我的形影不离赞口不绝。聚会的时候总会在朋友面前揽着我削瘦的肩膀说,凉小妞最离不开的就是我,你看,她现在最依赖的就是我。只是,慢慢的他开始有些不耐。
我也知道自己很过分,所以我克制住自己不去霸占他的所有时间。直到我听说他和一个系里的才女频频约会,我愤然跑到段临风的面前,质问他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女孩是谁?我算什么。
等不得段临风解释,我抓起旁边桌子上的酒瓶,对着桌子砸碎。白皙的右手紧紧地攥着酒瓶破裂的瓶颈,对着左手手腕。
我有些歇斯底里地喊道,段临风,我不管你是不是喜欢她,我只问你还爱不爱我?
他神色担忧地看着我,眼里浓重的情绪让我原本看到他们约会疼痛欲裂的心,渐渐平复。
旁边的女生看到我手腕被酒瓶划破的伤口已经吓得哭了,她一直躲在段临风的身后,瑟缩着身体,默默地说对不起。
我心里迸发出一个疯狂嗜血的念头。如果我受伤了,如果我死了,他们就会内疚,他们就不会在一起,那一瞬,玻璃划破我苍白的肌肤,猩红的血液流出,但我嘴角带着笑。
段临风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酒瓶,把我拦腰抱起,对着身后的女孩大吼,叫救护车。
那天我看着爱情和我紧紧相依,我以为这就是我守护爱情的方式。所以,只要有女生接近段临风,我就会试图自杀。
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觉得我拥有所有。只是,我忘记了,我很早就懂得的道理,强求的总会失去。
3.
我对沈言爵说,你总是让我想起一个人,他害得我不像原来的我,而你害我不像现在的我。
沈言爵把花放在我的桌子上,说,你并不是不像你,而是你还没有爱上我。
我瞪他,他装作没看见。
我转身说我要休息,你可以回家了。沈言爵像没有听见一样,悠闲地坐在咖啡色的沙发上翻着我以前的书稿,抬起头对我说,林凉,不认识你的人只看你的字,一定会以为你是个温婉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女人。
他性感的下巴微微抬起,翻动书页的手指让我有些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是讽刺我的话却说的那样舒适到理所当然。
我知道在沈言爵面前我总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因为他会突然坦荡荡地说,林凉,我喜欢你,我想照顾你。听到这些话,我总是笑脸以对然后很端庄地坐好,说,沈大公子,我心里有人,可惜不是你。
但他总是眼神坚定,声音温暖回复,林凉,我会等。
在现实里和沈言爵认识第一百天的时候,我拉着他陪我逛街买礼物,奖励自己可以承受这厮打击一百天纪念。
他无奈地看着我,说,林凉,那我是不是也应该送你一份礼物以示鼓励。
如果我知道命运总像开玩笑一样对我狠狠一击的时候,我宁愿直接死掉,也不愿意牵着沈言爵手,看到段临风在我的小区门口,卓然而立。
他眼角眉梢带着我熟悉的气息,未曾开口,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溃不成军。那一刻,只要段临风走过来轻轻叫我一声,凉小妞。我一定会直接扑在他的身上抱着他不松手。
只是,我从来都不懂,男人的自尊有时候比爱情里的守候更坚硬。我也从来没体会,误会会被时间无限拉长成永恒。
于是,我坚持不哭再一次和他擦肩而过。还未走远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女声亲昵地说,临风,你来了多久了,不是说好七点半吗?你怎么这么早。
而后他们相携离去。
段临风看着前面在路边摊上挑选小饰品的女生淡淡一笑,转身对着远处楼上影影绰绰的灯光,靠着路灯默默抽烟。手里的万宝路一点一点被红色火光燃着,烟头掉落地上,段临风狠狠地踩灭。
我打开家门,蹲下抱着自己嚎啕大哭。沈言爵站在旁边安静地等待。他就像一尊优雅英俊的雕塑用最执着最孤独的方式守护着。
我哭累了他才把我扶起来,说,林凉,让我照顾你,我看过你的博客,我知道刚才的那个男人就是段临风,我知道他伤害过你,我不能保证我一定会让你永远快乐,但是我愿意用最大的努力使你幸福。
他掏出蒂凡尼的那款情侣戒指,深情地看着我。
4.
我再次见到段临风已经是两年以后。我淡然地站在他面前给他道歉,心如此平静,不再疼痛不再难过。
看着曾经深爱的男人,正因为我生活得这样颓废。满脸胡渣,邋遢的衣服以及有些浑浊的眼神。可他曾是那样意气风发的建筑师啊!
两年,我走过每一个我和段临风曾经去过的地方,从小桥流水走到垂烟大漠,从寒冬冰雪的北地走到四季如春的云南。每到一处,我都写好一篇关于曾经的字条留在客栈。诀别过往。
我拿着相机,穿梭在四季的风景里,站在我喜欢的位置,为一个人默默祈祷,风穿过发丝,荡过我戴在颈间的戒指。
我并不知道沈言爵在我不告而别以后发了疯一样找我,并且运用关系一直打压段临风的事业,让他逐渐从本市最顶端的设计公司落魄到在一家很小的设计室混日子。而段临风的腿也因为一次车祸受了伤。
当我终于鼓足勇气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打算开始新的生活,我登录邮箱,一封一封邮件铺天盖地向我袭来。我从不知道沈言爵竟然是个如此深情的人,他每一句话都柔软地落在我心上,轻轻的包裹着风尘仆仆的我。直到看见再没有一个人,让我看到她微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我的泪像决堤的洪水开始泛滥。
我掏出手机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心里忐忑得无以复加。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哽咽着不能说话眼泪再一次决堤。
那端着急的声音问我,林凉,你在哪?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两年?
我轻轻擦干眼泪,唇角带笑,说,沈大公子,我回来了,给你带了礼物要不要?
很久以后,我都庆幸自己能够遇见沈言爵。如果没有他,我也许会永远沉浸在自己给自己制造的难过里不能自拔,只能每天写博客用回忆温暖现实,再被冰冷的现实冻僵。如此循环往复。
我从没有问过沈言爵有没有告诉段临风,我曾有过一个他的孩子,我也曾想过把孩子生下来,只是我不会照顾自己,孩子和我也没有缘分最后还是夭折。
最后的最后我把戒指还给了沈言爵。因为我知道即便我不再爱段临风,可我依然没有办法接受沈言爵冷酷决绝的另一面。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最温暖的模样,我知道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
可是呀 只有你曾陪我在最初的地方
只有你 才能了解我要的梦从来不大
我们没有在一起 至少还像情侣一样
我痛的疯的伤的在你面前 哭得最惨
我知道 你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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