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论坛里时不时充斥的恶骂,才渐渐不来了。
曾经有过那么一两年的热度,也有过因文字而起的、明明灭灭、似有若无的暧昧吧。昨晚睡的晚了,去翻看从前的文字,一些与我有关无关的事情,又浮上来。
从小妈妈总说我是掐尖要强的性子,可一遇到跟人争吵理论的事情,那不争气的眼泪哟。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便开始以冷硬的外表示人,以抵挡内心的软弱。不记得是多大,反正是很小的时候吧,就喜欢自己一个人抱本书,哪怕它天上下刀子呢。走路也看,坐在颠簸的车上也看,躺着也看,妈妈威胁说要烧了书还要看。可是,看过的书除了几本记得书名,大多内容也记不清了。
瞎看。
兜里的零用钱几乎也全用来买书。那时候街道两边只有几家店铺,两排平房中间隔了条小河,新华书店在左手这排挨着河的房头上,每次和姐姐去,书店里几乎都只有那三个营业员,两个女的把下巴放在柜台上茫然看着进出的人,男的拿个鸡毛禅上上下下扫着书架上的灰,和旁边的副食店比,书店要洁净的多。
还有我喜欢的新鲜油墨的香。
和姐姐伸长脖子看半天,估摸着兜里的钱够不够,才敢小心翼翼指着说:阿姨,拿一下那本书。
书拿来,如果发现钱不够,那是要羞赧的。脸红红的放在柜上,又不忍心,一走一回头。心里便发誓:长大了要当新华书店的营业员。
长大后,自然没有去当书店的营业员。可还是习惯有事没事去书店看看,尽管已是电子读物泛滥的时代,可我仍然愿意,在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去书店买回来,安心的躺着看。
其实,也不过像妈妈常说的那句歇后语:狗看星星,装模做样。
年轻的时候,得过上下两册的《罗兰小语》,青春时期那些个迷茫惆怅,不善与人争辩,委曲后的夜里,在那些安静的阅读中,化为乌有。
因此,迷恋上阅读的感觉。
前些天,同学聚会,他们提起来,说每次去我家问作业,我总是捧着本书在看。我怎么就不记得呢,我怎么就只记得那个天不落黑不回家爬房上树无所不能精瘦的女孩呢?
或许,太过习惯的细节,在自己眼中不以为然吧。
我如此,人亦如此吧。
不惯于和人争论,还有个原因,一旦到了争执的层面,各人心中早有定数,岂是几个回合的言语来去所能定夺。
于是,突然非常怀念儿时常光顾的书店,羡慕她们能守着满屋子的书,下巴搁在柜台上,看进进出出人。
无论晴天、雨天、车水、马龙……
我以为,那是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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