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有个好朋友,从来只爱年轻俊俏的男人,就是现在说的小鲜肉。她当年在戏院看了三遍《投名状》,是为了看金城武骑马出场。金城武骑的那一匹是黑马还是白马,金城武未必记得…
我有个好朋友,从来只爱年轻俊俏的男人,就是现在说的小鲜肉。她当年在戏院看了三遍《投名状》,是为了看金城武骑马出场。金城武骑的那一匹是黑马还是白马,金城武未必记得,但她肯定记得。吴彦祖刚刚走红的时候,她迷他迷的像个小花痴,那时我还在办杂志,她千叮万嘱,要是我找吴彦祖拍封面,一定得带上她。幸好,我没拍过吴彦祖。
小鲜肉时期的金城武和吴彦祖
金城武和吴彦祖遥不可及,即使不那么年轻了,他们也只能是别人的。在她身边、在她生命里的,是另一些小鲜肉。她每次爱上的男人都比她年轻,有一个比她年轻5岁,另一个比她年轻9岁,还有一个比她年轻了整整11年。年轻不一定就笨,可这些小鲜肉全都比她笨。她太聪明了,不觉得需要一个男人来使她变得更聪明,她只要年轻好看、高大帅气、陪她玩的。可惜,他们一个个都离开了,她到现在还是形单影只。
那么多年过去,她当年爱过的小鲜肉早已成了别人碗里的红烧肉,但她爱的始终没变。我不知道当她60岁,什么年纪的男人对她来说才是小鲜肉?34岁算不算?
年过60的婚纱女王王薇薇 VeraWang几年前恋上比她年轻36岁的花样溜冰冠军,那哥儿长了一张大长脸,帅不帅真的是见人见智,但他毕竟比她年轻许多,都能当她儿子了。她年轻时也是溜冰运动员,从今以后,她可以牵着他的手一起去溜冰,做她年轻时做的事。两个60岁以上的人可做不了这件事,只有其中一个年轻,另一个也才年轻;或者至少努力年轻。
Vera Wang和她的小鲜肉男友
爱上小鲜肉的名女人还有《情人》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杜拉斯晚年有一个比她年轻四十岁的小男友杨·安德烈亚。他本来是个同志,学生时代深深迷上她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她把他掰直了,他是她最后的爱情。他是她的助理、她的缪思、她的看护,也是她最忠诚和痴心的恋人,她好几次把他撵走,他却又死死地回到她身边,陪她度过人生最后的 16 年,那年老色衰的、苦长的 16 年。
杜拉斯和比她小40岁的情人
可也就是杨·安德烈亚在身边的那些日子,杜拉斯写出了自传体小说,也是她最为人知的作品:《情人》。故事里那个15岁半的法国女孩爱上的是个年纪比她大一倍的中国男子,那是杜拉斯最初的爱情。最初和最后,竟然是如此不一样,杜拉斯是否真的爱小鲜肉,永远是个谜。
青春到底是在自己手里,还是你青春故我青春?
青春终归是在自己手里吧?我喜欢比我老的,你老些故我青春。等我很老很老了,无论去到那里,至少有一个比我老的为我垫底,让我觉得我还不算老,这多好啊。
我太坏了吧?谁让我心里一直住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和一个老人?他们都是我,那个孩子喜欢比她老的大人,那个老人喜欢跟她一样老的老人。也许,真实的年龄从来无关重要,我们爱上的,是跟我们心智年龄最接近的那个人。
你的心智年龄是几岁?
你是几岁,就爱上几岁。我喜欢风霜的味道,当然,男人只有老得好看才叫风霜,否则只是衰老。女人无所谓老得好看和不好看,只有老得快些和老得慢些。有人说吃素使人年轻,可是,饿着肚子的苦寒的冬夜,能喝到一碗飘着油花的热腾腾的肉汤,是多么美好和温暖的抚慰?
我并非无肉不欢,其实我只吃一点点肉,不吃也可以,只是,对肉的渴望是那么尘世的存在,烟火人间,饮食男女,倘若只有素,就好像再也没有任何绮思和欲念的爱情,终究是有点感伤。还有牙齿可以咀嚼的日子,就让我偶而吃口肉吧,那是红尘俗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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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吃什么肉?小鲜肉?红烧肉?熟成牛肉?还是神户牛肉?
满布油花的神户牛肉虽然名贵,我真不觉得它好吃,它也太肥了吧?都说爱吃牛的都喜欢有一点脂肪的,就好像爱吃叉烧的都吃半肥瘦,但我偏爱瘦的,小鲜肉和红烧肉皆非我所爱,牛肉面和家常的青菜炒牛肉好吃多了。要吃牛排,美国安格斯牛挺好吃的。想吃瘦的,意大利有一种白老牛,肉质鲜嫩而没有脂肪,甚至可以养到 17 岁才吃,吃下去依然不老,这应该是最老的小鲜肉吧?
吃牛排,我爱吃熟成牛肉,新鲜的牛肉放在特制的熟成室里吊挂和风干,牛肉的水份蒸发,肌理也改变了,变得柔软多汁,肉味更醇厚。虽然熟成过程只有短短数十天,对牛肉来说却是漫长的岁月,最后那独特的风味正是光阴的滋味。
有人爱吃老牛,有人爱吃小牛肉,喜欢它的细腻和奶香,我不爱吃,正因为不喜欢它闻起来像奶娃儿的气味。我可喜欢喝牛奶了,但吃牛犊又是另一回事,就像我喜欢咖啡曲奇和咖啡蛋糕,也喜欢咖啡的香味,却不怎么爱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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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味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就像喝酒,有人喜欢新鲜冰冻的啤酒,有人喜欢陈年佳酿;有人喜欢好年份的红酒,却也有人喜欢以当年采收的葡萄酿造的薄酒莱新酒;有人喜欢老波特酒,却也有人觉得波特酒是女人喝的酒。烈酒、淡酒、老酒、新酒、女人的酒、男人的酒,无所谓哪一种酒最好,你喜欢喝的就是最好。
不是所有男人都跟好酒一样,越老风味好,也不是所有小鲜肉都永远长不大,有些小鲜肉聪明、成熟、专一。有一种小鲜肉,当时光已老,你两鬓如霜,他明明也不年轻了,可是,在你眼中,他永远年轻,永远都还没长大,也依然青涩,这块小鲜肉,只能是你儿子吧?
除此以外,所有小鲜肉也都有不鲜的一天。
以前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很久,从鲜到不鲜,即使他成了腊肉,你还是爱。小鲜肉的赏味期限却愈来愈短,江山代有鲜肉出,各领风骚三两年。是我们变了呢还是小鲜肉的本质就是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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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可以有很多小鲜肉,甚至天天换款,生活里又是另一人。我不歧视小鲜肉,赏心悦目总是好的,可是,当我老花了,他戴着墨镜都能看清楚每一个像逗点似的小字,我肯定难过得要死。
我的好朋友说:「怕什么!那就让他帮我看吧。」即使她工作时多么干练,她的心智年龄在20岁之后就没有再长大,她永远比我年轻。和她两个人吃皮蛋拌豆腐,我爱吃皮蛋,她只挑嫩豆腐吃;生病时,她会调一杯热巧克力喝,而我总爱吃一碗皮蛋瘦肉粥。皮蛋这东西,外国人叫thousand - year egg / 千年老蛋,皮蛋才没有腌上一千年,它只是一只年华老去却风味更佳的鸭蛋而已。吃麻辣火锅,又怎么少得了老豆腐和老油条呢?有些食材,愈新鲜愈好;有些食材,得披上一层风霜。
嫩菜腌菜,各有所爱,吃东西可以胃纳四海,爱情却不可能什么都试试,人总有情有独钟的一类人,你那一口,是小鲜肉还是红烧肉?你的爱情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咸的苦的酸的甜的?抑或是百味纷陈?无所谓哪一口更好,对胃口的就是好。
爱情的滋味是很个人化的,它是成长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也是生活的滋味,是我们过去的故事造就了我们而今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不断受伤却还是爱上同一类人?为什么明知道不适合却又情不自禁?你喜欢的,也喜欢你;你是我那一口肉,我也是你那一口酒,那得要多大的运气?一旦遇上了就不醉无归吧。反正,无论爱的是哪一口肉、无论有多爱,绮思和欲念总有一天会成为回忆,我们都会老起来,早晚会变成风干火腿,那时候,也就无所谓火腿、帕玛火腿或者火腿之王伊比利亚火腿,反正都已经是火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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