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阅读,我还算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做的是跟年轻人成长学习相关的内容,自然而然地将阅读纳入生活方式之中,认为看书是件寻常事儿,所以工作后一直没有放弃它。
是喜爱,也是环境造就人。跟不少朋友聊起时才发现,在他们眼中爱看书的人还算挺小众的,他们常接触的圈子里的人就不这样。所以在朋友眼里,我已经是个十足的文艺青年了。
认真说起来,我完整看过的书并不多,只是处在对阅读这一生活方式本身的一个觉醒阶段。我并非要总结什么适用于大众的阅读方式,而仅仅是记录这几年来对自己阅读上的细微体验和观察。现在的我也只不过是走在通往更高效阅读的探索之路上,只能略微感知到自己与出发点的距离,而离终点还有多远尚不可知晓。
阅读像成长一样,有时候迷茫。
看书的方法对不对?花了时间看了书究竟对工作生活有没有帮助?刚看完就忘了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看懂每一句话并且记住它们才能算读懂一本书?究竟吸收几成才不算浪费?看书速度是越快越好呢,还是逐字逐句仔细看的好?
问题很多,到现在我还常常对自己的阅读方式有所怀疑。但无论何种质疑已经不会对我的信心产生动摇了,因为我知道质疑是种改进,拥有质疑说明我还能够觉察到自己的细微变化,欣然接受并积极调整才能确保走在一个正确的方向上。这大概也是阅读带给我独立思考的收获。
以前看书特慢,对书好像有种莫名其妙又没有必要的崇敬,生怕自己囫囵吞枣,是对书的不敬,因此不敢遗漏任何一个字,非得滴水不漏不可。因为阅读速度慢,反而难以流畅连贯地消化文字,耐心也消磨得快,因而那时候看书既费时又难坚持,经常一本书看了几十页就失了耐性,然后就搁置了。即便是自己认为的好书也是如此。等到下次想起来继续看时已经又时隔多日,之前看过的内容也都忘得差不多了,只得重头再来。
这种不好的阅读习惯持续了一段时间,恶性循环,每次都得重头再来而后又都停滞在最前面几十页,遥遥无期。好笑的是,《拖延心理学》就是被我这么给拖着了,倒是放到了现在也还没有重拾起来。
这样的阅读??方式是让人有挫败感的。这种挫败感留存心中,容易在潜意识里给看书这件事儿打上困难的标签,若再演变为对阅读的恐惧,那就更难以挽回了。
阅读的当下我无法察觉自己的问题,倒是因为偶然接触的关于如何阅读的文章,让我开始重新审视阅读这件事儿。
我终于不再忧心自己对书对知识不敬,也想明白了一件事:越想获取所有知识,越容易造成负担,越容易熄灭对阅读的热情。
况且这种错误的方式让我自己连一本书都根本无法翻完,更何谈全面理解,这才是对书、对作者最大的不珍惜和不尊重。每个人在每个阶段因为阅历的不同,对相同文字会有理解和体悟上的迭代,因而更不必要用“透彻理解”来为难自己了。想到这里顿觉轻松许多。
渐渐放下顾虑之后,学着搭配一些容易下咽的书,无所谓记住多少遗漏多少,坚信一本书只要能给自己带来一两点启发就不枉费,于是憋着一股劲儿看下去,不再去多想,还真就开始慢慢看完了一本两本三本四本五本以及更多的书。接触的多了就越发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自己不曾看过不曾想过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于是越来越多领域的书籍都能够吊起我的胃口。
在无法主动获知时能够遇见的启发都是命运的安排。接下来的一次阅读思维上的大变动在去年末被我赶上了。那是我在读《思维导图》的时候。单纯的思维导图这个理论我是知道的,翻看前面时真是百无聊赖,不过还好自己没有半途而废,坚持将书翻了过半,结果发现后半部分是作者博赞在介绍快速阅读的方法。
作者很科学地分析了人类的生理运作方式,用科学的方法,很有逻辑地将我的思维带入了其中。当中,就提到了眼球在阅读时的运动方式。
我们的眼睛在看东西时是以停顿、跳跃再停顿的方式重复进行着的,所以我们在阅读时,眼睛是在一个词语上停顿一次,再快速移动到下一词语上停顿,接着继续重复跳跃和停顿的动作。其中停顿的时间非常短,所以会让我们误以为看书时眼睛是从左往右沿着直线移动的。既然眼球是以这种方式运动着的,那么加快我们阅读速度的方式除了尽量缩短每次停留的时间之外,还要尽量避免回读和复读,以及扩展每次目光凝视时摄入眼睛的文字数量/范围。
以前我总认为看书太快就无法更好地消化和吸收,但这本书证明了我的这种信念完全是为了给自己看书慢的坏习惯开脱。
作者说看书的速度越快其实越能促进理解。文章是由很多个字和词组成的,我们读一个句子,不是为了看懂某个字或词的意思,而是为了理解这些词所组成的若干词组的意义。慢速阅读者要比快速阅读者花费更多的脑力,因为阅读速度越慢,字和词越不容易连贯,反而容易造成理解上的阻碍,而快速的阅读方式让我们能更容易地将字词联结起来轻松领略文章的意义;加之摄入文字量大,眼球需要停顿的次数少,眼肌不容易疲劳;并且读得越快,得到的刺激越多,我们的注意力反而会越集中。总之,快速阅读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然从一而终地读完一本书对我来说已经是个大突破,但快速阅读的方法告诉我,读书并不一定非得从头到尾按顺序读完。博赞用了拼图进行类比。我们在玩拼图游戏时总是从边框以及特征明显的小图块开始,然后才慢慢扩展到整个版图,也可能多处同时延伸,齐头并进,最终拼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看书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先找到并拼凑出整本书的知识框架,再从特别容易下手或是自己特别感兴趣的部分入手,然后慢慢延展直至清晰理解整本书的要义。
这个类比戳中了从小爱好拼图的我,实在是好有道理!
这个难得的启发让我不只更注重阅读的主体本身,也更加注意观察自己每次阅读时的方法。
以上是我经历的几个阅读方式的调整过程,暂且称之为“我的阅读革命”吧!想要多改变多进步就真的需要多“革自己的命”,检视自己、正视过去的稚嫩和缺陷,接纳和包容新思维,最后做出行动,才能毫无顾虑地在对的方向上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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