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个当摄影教师的朋友有一天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那上面写着她自己在五年前考研究生时给偶像写的信,信中她写道,“我的梦想是读研,当老师,然后出书。”五年后她说,“如…
一个当摄影教师的朋友有一天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那上面写着她自己在五年前考研究生时给偶像写的信,信中她写道,“我的梦想是读研,当老师,然后出书。”五年后她说,“如今,美梦竟然都实现了,人生真的有吸引力法则的。”不久之后,朋友圈上另一个朋友晒出嘉倩的书,那固执的姑娘用几年时间穿越整个中国写就的作品终于出版了,我的朋友写道“世界太奇妙了,09年在豆瓣看到她的文章,瞬间让我惊为天人一样的文字,对当时迷茫中的我,像启明星一样,然而几次联络都未果。但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七年前的偶像,竟然跟我约了新书首发的读后感。七年,你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有梦就去追吧……”
我久久不能从这样的感怀中抽身,这让我想起来那些改变了自己人生的正能量。
那大概是至少五年前,我从电视上的一个相亲节目中知道了老马。那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相貌普通却一身坦荡,站在台中央和女嘉宾们讲述自己无房无车一直远行的日子,连一点心虚都没有。节目中老马播放了一个视频,几个来自异国的人围坐在一个青旅里,手中有酒,怀里抱着吉他,聊着有关梦想的正经事。视频结束的那一刻,在场所有的女嘉宾接二连三地给老马灭了灯,我的心却嘭地亮起来,那种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男人,我尤其向往站在他身旁。
我迅速加了老马的微博,他的微博低调,大多是关于远行的内容,偶尔在某个视频下面写着诗歌一样的话,令我读到内心温热。为了显示我和那些灭了他灯的女孩子有多么不一样,我思前想后,决定用这样的话作为开场白:
“老马,请给我介绍一本书吧。”
老马给我介绍的第一本书是路内的《少年巴比伦》,我在网上找到的,盯着电脑屏幕不吃不喝,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眼前一片白茫茫,心里的空虚却被填满了。
于是我兴奋地汇报,“老马,我看完了,再给我推荐一本吧。”
老马说,“看看刘瑜的《民主的细节》。”
我特意买了一个本子,记录下所有意味深长的话。
接着,第三本是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第四本是她的《余欢》。
我猜自己那一年瞬间喜欢上屏幕上的老马,大概不是因为把他当做一个爱人,而是因为他是我想成为的那类人,过着我不曾有勇气去过的人生。在我所居住的北方城市,居民热情却狭隘,我就在那些每天坐在小区里聊着别人家闲话的老太太,还有那些看不惯大姑娘二十五岁不结婚的妇女们之间长大,那是我第一次如此接近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看到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这样活,活出点只属于自己的意义来。更有意思的是,我渐渐地不爱老马了,我开始爱上了刘瑜。刘瑜的文字对我影响至深,那能侃政治,也能写小说的才智,让我看到女人博学聪明的魅力。美国也成为一个梦想的符号,我发誓要去那里看一看。
那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转折点,刘瑜让我对书籍产生了至大的兴趣。我第一次认识到,一个女人可以不必靠长相博深情,知识是比那更妩媚的符号,我花长久的时间泡在图书馆,什么都读,从英文短篇到凶杀案,什么都做笔记,看得津津有味。那时班级里的英文课新出现一个外校调来的老师,她和我们说,“我每天坐校车来学校,只为能用这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看一个电影。”我在这位博览群书精通电影的老师的影响下,又开始爱上看电影,每天在寝室里五点半起床,赶着在八点半上课之前看完一个电影。就在那一年我知道了希区柯克,伍迪·艾伦,大卫·芬奇,克里斯托弗·诺兰……一向不愿参与集体活动的我,竟然参与了学校的戏剧节,在那上面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无人生还》改编成一幕蹩脚的剧,在戏剧节上得了末等奖,却沾沾自喜地安慰自己“大卫·芬奇第一部电影不也是如此不卖座?”
当我读到大三时学校里组织去美国的活动,那时在心里埋藏很久的去美国的梦想又被挖掘了出来。我在美国的一次聚会上认识一个泰国男生,他大概喝醉了,跑到我身边,和我说郑重地说,“我特别特别热爱音乐。”那时我正在为前程担忧,出国前父母明确对我的写作梦想提出反对,让我不知这四五个月的夏令营过后,我将面对怎样的人生。可是这个男生,在那样一个晚上,给我看他拍的视频,那里面他帅气很多,唱着我听不懂的歌词,眼神里都是梦想的光彩。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一份梦想的难能可贵,也决定要把写作这件事决绝地坚持下去。
回国之后,我一心想写作,自顾自地创作了几个短篇小说,给几个杂志投去稿件。那些稿件石沉大海,我于是在夜里给那个泰国男孩发去邮件,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一样地告诉他千万别放弃梦想。至今想想也觉得奇怪,那时我连他的rap一句都完全不懂,他也无法明白我写的中国字,但梦想竟然在两个追梦的年轻人之间拉起一条纽带,传递一种难言的力量。在一个夜晚,一个杂志的编辑给我回话,让我修改稿件,数次过后,他遗憾地告诉我这文章没有被选入,但他说,“你这么执着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把这句话当真,又在这时看到柏邦妮的《饥饿是很好的锻炼》,她的文笔细腻嚣张,让我看到文字灵动的一面。我从她的微博上窥足了梦想的那一端,我也憧憬着这样的人生,更用力去写字。我特别想成为那样一个女作家,有高超的厨艺和高雅的情调,要把一本本自己写的书邮寄到爱书人手中,带着我手写的问候。
大学毕业前,一本书又改变了我对未来的想法。那时学口译的老师,无意中说道新西兰打工度假签证,我也从朋友的口中得知这个难得的机会。就在那时,吴非的《打工旅行:一年实现一个梦想》出现在我面前。我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至少三遍,这是我第一次对新西兰这个陌生的国家产生真实的向往。我把所有有关打工度假签证的内容记录下来,又在网上找到他的博客,把那些没有放进书里的内容也细细研读。后来读到巴道的书,更加坚定了我出去走走的信念。
生活从不会辜负一个有梦想的人,我就这样出了国。国外的生活并不顺利,一个把双手荒废了十几年的人要担负起生活的重担,抛掉国内原本可以坐办公室的工作到异国做打工小妹,身心都肩负压力。我开始看《北京人在纽约》,现在想来,这部剧是我人生中几乎最重要的里程碑。我在打工打到自尊心崩溃的时候,看王启明放弃拉大提琴去餐馆洗碗,我在穷得难堪被人嘲讽的时候,看王启明在大年三十骑自行车去送盒饭,我在日记本上深深写下“我一定要做作家”的时候,看王启明一个人喝啤酒庆祝自己的工厂开了张……就是这部剧教会我足以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个人,最不可被摧毁的就是意志力,那是能够成就梦想的最重要的因素。那时我又遇见了高木直子,那个只有150cm的小姑娘在自己的漫画书中写着当初一个人从家乡的小地方来东京闯荡,打两份工去支付自己的生活和插画课,我觉得那些故事,统统是写给一个在异国飘荡的我。
我的生活进入正轨后,一度也走入了孤独的境遇。孤独可怕么?这是种无形的力量,它超越贫穷,超越窘迫,比想象中更有杀伤力,曾让我尚好的生活显得痛苦。可是,我在那样的时间里遇见了书中的李欣频,她一天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每年去一个国家的经历给了我十足的向往,后来读到严歌苓,那书里面的苦留学生形象和她自己对待写作铁一般的意志力,让那时同样在穷困中读书的我有了挣扎的力量。后来再读到村上春树的人生,那份他曾经厌恶至极的酒吧生意让我激起了多少共鸣,我学着和他一样,在工作的间隙里写作,也在春天里开始跑步,这是多好的开端,我终于瘦下来,那种热爱人生的感觉,竟然越来越深重地体会着。在跑步半年后,我瘦掉十公斤,并且第一次超越了他的月跑步记录,那成为我为自己争取的,热情也体面的生活态度。
直至今天为止,我还在承蒙正能量的关照,这些正能量渐渐让我成为一个热爱生活不断进步的人,我也荣幸成为一个正能量的传递者。我写着的文章,不介意剥开那曾经贫穷和窘迫的生活,如果可以让一些经受着我曾受过的苦的年轻人看清未来的路——有些路虽注定不顺畅但最终一定会通向梦想,这岂不是会成为一些人的生命转折?我坚持跑着的步,自制的生活,很高兴让一些苦恼于身形或其他什么的姑娘们再一次充满希望地启程,我发起的#用三十天坚持做好一件事#的活动,读书看TED每天跑七公里,真心希望着那些迷茫的朋友重新找到目标。我常常心怀感激地想,再没有什么样的成绩,能比看到一个接着一个的留言这样说“看了你的文字,坚持了你发起的活动,我变成了更好的一个人”,更让我开心幸福。
一个人在没见过这个世界的时候,大抵不确定自己想要成为怎样的人,那些带着正能量的人,给我展示了一种生活,也提供了未来人生中可出现的选择。如果没有这些正能量,我哪里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人十几年风雨无阻地坚持每天跑十公里?哪里肯相信一个人能够靠自己远走他乡?哪里知道一个人可以用一年看那么多的书?哪里见识到一个有梦想的人就算出身不好也注定可以靠坚持成功?哪里肯承认这人生就是要不惜代价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正能量就是这样改变了我的人生,缓慢踏实,它让我这个原本愚笨的姑娘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找到那么多方式,成为那个最好的自己。
我在微博上再次搜索了老马的名字,很遗憾没有找到他。太多的老马,他们做公司,搞销售,做城市中的佼佼者或普通人,固执守着自己的梦想,只可惜不是我从前知晓的那个人。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和那些当年家乡里坐在小区中聊别人闲话的人不一样,我终于过上了自己想要的那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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