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情人,最好不要见面,就让它永远是个梦
情,是一个梦,是一个甜蜜的梦。使人沉迷,使人恍惚。沉入其中者,但愿常梦不愿醒。
情,是一个陷阱,一个温柔的陷阱。跌入其中的,明知会越陷越深,却又不愿意跳出来。
情,是一把火,是一把熊熊烈火。使人燃烧,使人疯狂,只要生命存在,火就不会熄灭。“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是甜蜜的,是动人心魄的,是醉人灵魂的。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里,都是如此。
沉入网情网恋的朋友,如果你觉得这份情是那么甜,觉得这个梦是那么美,觉得这个陷阱是那么舒适怡人,那么,你就好好地呆在里面,好好地享受生活中难以享受到的欢乐,不要把梦打破。
上网是一种乐趣,欢乐的不是网,而是网中的人,是网中牢牢牵着你心灵的那份情,是网络那头和你紧紧相系的那颗心。
网络上要想遇一个相投相知相契的,却很不容易,那有一个“吹尽黄沙始见金”的过程。遇到了,是一种福份,是一种机缘,心灵深处立即迸发耀眼的火花,那是一种最高的享受。这就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说过的:宽松处,娓娓道来如淙淙溪流,婉约清丽;激越时,则如水银泻地,光华熠射;更多的时候是不急不徐如行云流水,一泻千里令人心旷神怡。网络中的文字,是一颗颗活蹦乱跳的心,隐约间,还似乎见到她飘移的身影,迎风而动,轻舞飞扬。如果你细心点,还能通过网络的文字窥探到她的神情举止,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感知到她的心韵,抚摸到她的脉律……
在这个欢乐醉人的时候,双方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想:他(她)长得什么模样呢?他(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见面成了两人最大、也最迫切的心愿。
所以:网情网恋,恋得再深,恋得再真,恋得再甜,最好是不要相见。
如果不是相隔太远,见面了,结果会怎么样?
可作如此想象——
网上相交,已是心心相映,情情相慕,意意相牵。多少个不眠之夜,想的是对方;多少个梦中萦回,系的是对方;多少次心海波澜,思的是对方;多少……今天终于相见了。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的女子——她亭亭若青青翠竹,笑靥如静静睡莲;行动如弱柳迎风,开口似兰花吐蕊……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伟岸俊男——庄严中透着飘逸,潇洒中漾溢着高贵的气质,谈吐中更是幽静、机智、深刻、犀利,无不显现出博学多才。
见了以后,两个人呆了、痴了、傻了。似曾相识,又不曾相识,一阵阵激浪在心海中撞击。 情大多是以性为目的的,疯狂的一夜情之后,必陷于深深的痛苦。因为,情,毕竟是以婚姻为最终目的的,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保证情的安然长久。一时的冲动,一夜的激情,能够进入婚姻状态吗?即使双双愿意进入,势必打破现有的一切,重新组合,从头再来。可是现实允许吗?你们能冲破现实的罗网吗?任何一个既成的婚姻,都是牢牢地镶嵌在社会框架之中,难以动摇。
许多人为此碰得头破血流都无济于事。即使有的成功了,那也是钱财耗尽,精疲力尽,不但没有了当初的激情,没有想象中的甜蜜,反而相互产生终生难以释然的哀怨,带来无尽痛苦。分开吗?又成了永恒的牵挂和难以消弥的伤痛。人生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的过程。
如果终生没有找到需要的对方,那么她或他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寻找过,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有一旦找到了,才惊然憬悟:这就是我生命所需、心灵所求、情感所系啊!现在终于找到了,却不能拥有,那又是多么的痛苦!除了重演梁祝的悲剧,叹一声“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还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网上的情,只能是网上。网上的情恋,只能让它永远留存在网络上,不要带来现实中来。就象少年的恋人永远不要见面一样。让那份想象中的美好,去美化你的生活,美化你的心灵,也美化两人间的情感。网友,最好永远是网友。
真情是人类最珍贵的东西,我拥有,我珍惜!友情是人生最纯真的感情,我拥有,我珍惜!亲情是人世间最永恒的话题,我拥有,我珍爱!情感,是地球上最美的花朵!朋友,让我们珍惜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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