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聪颖、貌美、才华出众,却在33岁时为了一个男人离家出走,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60年代,主人公名字叫阿黛尔·雨果,她的父亲就是举世闻名的维克多·雨果。她是他的二女儿,显赫的身世于她不知幸运还是不幸。
如果说阿黛尔的一意孤行离经叛道尚可称作勇敢的话,最终结局还是让人不免唏嘘,最糟糕的不是她一路紧追追了十年都没追到她爱的那个男人,而是最后她疯了。
她不仅有一位太过著名的父亲,还有一个妙龄早逝却永被悼念的姐姐。姐姐丽奥腹中怀着胎儿跟新婚丈夫不幸溺水身亡时才19岁,所有孩子中,丽奥是雨果最喜欢的一个,所以丽奥的意外身亡带给雨果很大的打击,甚至一度暂停了文学创作。后来,他又几近病态地把丽奥遗物当作艺术品向家里来的客人展览。
阿黛尔在原生家庭中没有得到太多关注,她想要超越,想要证明的太多,一不小心就成用力过猛了。
一个人与世界的联系是通过什么?是通过其他人。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联佐证,我们几乎不能证明自己到底是谁,而首先佐证这种联系的便是原生家庭关系,显然,在原生家庭中,阿黛尔是被忽略的。
家庭的声望,父亲的地位,自身被称赞的美貌才华都不能佐证这个姑娘的存在感,她需要的是一个与自己紧密相关的人,唯有建立这种关系,她才能确定自身存在的意义,于是她不可救药地爱上中尉皮尚,且终生都被这份一厢情愿的爱情所累。
【二】
关于阿黛尔和皮尚的关系,用“一(多)夜风流”这四个字并不为过,这个男人显然没有真正地爱过她,否则不会一走了之再无音讯,阿黛尔为了他千里奔袭一路猛追后得到的只是他的轻视和厌烦,甚至连恻隐之心也没有。
她兼美丽才华于一身,身后是著名的父亲,然而在皮尚看来,她或许只是个女疯子。以爱情的名义,怎么甩也甩不掉,甚至到了自甘屈辱的地步。而阿黛尔给自己的解释是——皮尚不可能不爱她,之所以拒绝她,是因为他还没有明白她到底有多么好。她的宝石内核他还没有触摸到,所以他不明白这个女人的价值。
为了让他明白这一点。她追随自己所谓的爱情,从伦敦到加拿大,皮尚到哪里她就追到哪里,真的是为了爱情吗?不如说不休地追随爱情,是她选择的一个仪式。
阿黛尔在自己的独白中这样写:“提起我的父亲——维克多·雨果,世上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至于我,一个被朋友们称作阿黛尔的平凡女子,恐怕就鲜为人知了。而我也有我自己的故事,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将作为父亲传记的花絮,永远而真实地存在。”
的确,在这个太不平常的家庭中,在这位太不平常的父亲面前,这姑娘显得太平常了,所以她拼尽性命要留一笔,作为父亲人生花絮的存在让世人所知。
阿黛尔要的,不过是个传奇人生,用她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办法,那就是用命去追一段追不到的爱情。
这姑娘显然陷入了一个思维陷阱——你要证明你自己,你要与众不同,你要活出仪式感,越夸张越好!
【三】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夸张的成分,因为我们所想表现的自己一定要超过真实的自身,所以我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在不同场合不同人面前表演。
这种表演,我管它叫做仪式感,什么是仪式感?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经常见的东西,比如我们要在5月21日13点14分跟另一半告白,因为这象征着我爱你一生一世,我们要在每个情人节送上鲜花,每个纪念日送上礼物。哪怕单身,我们有双11,过了双11还有双12,三八妇女节要送自己一双高跟鞋,六一儿童节要送一件海魂衫……如此种种。
我们需要一个契机,一个仪式,好让自己粉墨登台。
我前段时间见了位成都来的女朋友,正在准备要二胎,提起当年旧事,两人走在阳光下傻乐,这姑娘当年结婚前死活要去见初恋男友,谁也拦不住,果真去了,也顺利回来了,但被未婚夫发现了,眼看闹得婚礼要取消,姑娘彻底抓瞎了。不知道这姑娘最后到底跟未婚夫怎么交代的,总之,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众人松了一口气。
用现在的话讲,这姑娘当年就是“闷声作大死”,关键是她真的很爱她的未婚夫,而跟初恋没有任何余情可燃,之所以不管不顾地见一面,不过是觉得结婚对自己来说是具有划时代划人生意义的,她要去跟自己的青春岁月道别。这话如今听来矫情,但在当时,足够燃烧姑娘去奔走千里告个别。
【四】
16岁的少女为爱出走并不可怕,因为那时她尚年少无知,而一个30岁的女人还为爱出走,就显得用力过猛。
不是你到了30岁就没有了勇敢的资格,而是阅历的增长,有理由让我们放下很许多执念,明白行云流水的好,不是不努力,而是为真正值得努力的事情去努力,而爱情,不拼尽全力就可以得到的,可能更好。
甚至,无论爱情、声名、欲望、荣耀、情义,只要拼尽全力去追逐,都容易成为某种仪式感,何况你爱上的也并不一定是想要的结果,而是自己拼尽全力的姿态。
相比这种可以在人前兜售,被朋友圈点赞,甚至打动自己的仪式和故事,或许安于平庸无奇是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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