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与涛哥、小不,还有小弟他们几个人小聚,浅酌。用果果的话来说,也就是腐败。还很生气地说:“宝,你们去腐败也不叫上我。”是的,我们就是一群偶尔喜欢小聚连带腐败的人。果果,昨晚因为是我临时起义的,所以把你忘记了。对不起!
有人说,这样的朋友叫“酒肉朋友”。所谓的酒肉朋友,之所以加上酒肉两个字,其潜台词意在强调,这样的朋友只重于享乐,而不济危难。在这里我想说,此酒肉非彼酒肉也。是的,我们是一群经常能喝成一片的朋友;我们也是一群注重享乐的朋友;但同时我们更是一群济危难的好朋友。不管是哪个人遇上什么难事,大家都会凭着自己所能,力所能及的伸出援助之手。
古人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连夫妻都是如此,更何况是朋友。所以说,朋友,有时,即便当你处于危难之时他们不帮你,也不必去指责他们,而更多的是需要去体谅他们。不帮,自有他们不帮的理由。朋友,没有一定的义务,必须要帮你。
我喜欢这样的酒肉朋友,我喜欢这些朋友。比如小不,打她电话的时候,她已经在家陪着母亲、儿子,还有保姆,一起共进晚餐。当我说想要她一块出来吃饭时,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还说:“那我现在不吃了,一会陪你们一起吃。”比如说涛哥。他明知跟我们一起吃饭不浅酌是不可能的事,却还是心存侥幸,说开着车不能喝酒。我立马就打断他的话,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一句也不反驳,回复:“那我现在先把车开回家,一会打的过来。”OK。比如说小弟……还有好多,在此也不一一道来了。总之,跟他们一起推怀交盏,大呼小叫,兴在其爽,乐在其中。
看过梁山好汉后,感觉我们就是。豪放的本性,不羁于世俗的奉承谄媚。在这群友人中,我与小不虽是酒量有限,却亦都是性情之友。俗话说:士为知已者死。而我们却是:酒为知已者饮。我们所拥有的那份淳朴与真诚,足已让酒肉朋友舍命相陪。朋友之间,一杯浊酒尽是坦诚,浅酌中都带着朋友的情深!
我们常说:人以群分,物似类聚。不得不说,但凡能坐到同一张桌子上饮酒之人,一般都是有几分缘的认同。朋友之情,并非在于酒肉,而是在于义气相投,性情相同。当这两者彼此出现在酒桌上时,就成了一种友情糅合的独有气氛。
常言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喝酒之人亦是如此。喝酒,并不在人多人少,而在于心情,性情是否相投。喝酒,也不在于你是否海量,更不在乎输赢,重在彼此之间的这份无羁的洒脱。不管你是大口吃肉,还是大碗喝酒,没有人会来谴责你的吃相,你的酒量。
我说:酒是苦涩的。但若能与三五个真情好友一起豪饮闲聊,那是人生的一大乐趣,也是一种人性原始友情的释放。我们就喜欢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三五成群,把酒言欢,畅所欲言,快意人生。由此,也更能透彻地看到一个人人性的慷慨与决绝。
朋友之间最讲究的就是一个真字。人,活着,需要朋友;人,生存,需要友谊;一个人的一生,少不了酒肉朋友。如果少了这样的的朋友,那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
不过,在酒桌上,最让我害怕的就是那些越喝越冷静,越喝越理智的人。这样的人,会让我心生恐惧。因为他们多数都是一些死都不会轻易摘下虚伪面具的人。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红尘里,能遇到我们这样的朋友,真的可以说是只遇而不可求。我可以毫不忌讳的说,我的很多朋友都是酒肉朋友。我不但喜欢交这些酒肉朋友,我更喜欢跟他们一起“混”。我们就是在酒桌上混熟的,我们的感情也是因为酒而混得越来越醇厚,浓香,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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