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是个比较自我的人。对于爱情,憧憬却又不太愿意去靠近甚至相信。或者,是害怕受伤,又或者,是我更爱自己多一些。在我看来,爱情就像毒品,一旦吸上便欲罢不能,她会让你为此而变得面目全非完全失去自我。原来的自信、骄傲、不羁与洒脱,甚至连尊严与原则统统都会心甘情愿的抛弃。所以,在我眼里,爱情是可怕的!我崇尚自由,喜欢灵魂不羁地在风中自在地穿越行走,不为谁去停留,更不用担心会受到谁的冷落与抛弃,我就是我,自由自在,简单地幸福与快乐的我。但,很多时候,命运的年轮总会安排那样一个人在十字路口与你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但凡恋爱中的女子,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罢。敏锐地扑捉他眼眸里的每一瞬欢喜,暗沉于他眉宇中的愁思,反反复复地回味他随意的一句话里的含义,然后默然地涕零 ,辗转欢喜。如果可以,为他放弃前程理想,放弃所谓立场,不顾父母的劝阻反对,甚至断绝关系也在所不惜。可以为他洗手作羹汤,哪怕自己从未下过厨房;能够忍受他满屋子乱扔臭袜子的坏脾气,哪怕自己有洁癖;可以忍受他的种种劣习,改变自己的习惯而去迎合他的欢喜。而这一切从来都不用他开口要求,只要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你就可以赴汤蹈火。眼里心里满世界都是关于他的种种,下雨担心他淋着,出门怕他遇到匪。分分钟念着他在哪在做什么,然后忍不住地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过去,其实你也许并不是在担心什么,也许只是为了听听他的声音,便是心满意足地温暖。爱一个人是疯狂的,尽管你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那样,可是总是无法控制。
然而,男人天生就属于猎豹型动物。爱情只是他们的一部分,他们更需要成功的事业来充盈证实自己的能力,并以此获得无上的自豪与成就感。女人生性多愁善感,以爱情为事业甚至重于生命,她们用显微镜来观察地上的蚂蚁,男人却用放大镜来仰望天空。所以,很多时候,女人的许多细密的心思大抵是得不到男人的理解的,久之便心生厌烦反感。他会对你的忍让视若无睹,然后心安理得地享受,而忘记了自己也应该同样的付出。你的纵容只会宠坏了他,对于你那些爱的絮语他认为是繁琐的唠叨,于是开始厌倦。那种为爱奔走而不顾一切,得到的却是爱人的厌弃的痛苦,该是多么痛彻心扉刻骨铭心!所以,不要太爱一个人,不要爱到浑然忘我,爱到飞蛾扑火,爱到生恨。你可以以他为重心,但绝不要以他为中心。
所以,我是不同意为了爱情而忍受一切的观点的。这样的人很伟大,但做法绝不可取。爱情的世界里可以互相包容理解,一旦成了忍让,便有了委屈,即便是幸福也会是万分地无奈。我喜欢舒婷的《致橡树》,如果我爱你,我要和你一样迎风挺立,为你美丽,因你坚强,一半因你安详,一半为我张扬。我可以为你做一切我能够做的,但绝不会放弃自我,放弃自尊。如果我连自己都放弃了,那便就是放弃了爱的能力与资格。如果你不再爱我,只要一个眼神就够了,我宁愿承受失去的痛苦也绝不苦苦纠缠。因为只有那个性格独立而坚毅的女子,只有那个个性与众不同于风中拈花微笑的女子,才会是你最终的惦念。我情愿做你胸口的那颗红痣,但绝不是唇边的饭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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