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仿佛一场告别,同老友们共忆十年苦辣酸甜,唏嘘感慨万千,大醉。归家,和衣而眠,一觉睡至天亮方醒。
靠在床上发呆,看阳光一点一点从湖面爬上来,挤进我的窗投在墙壁,紫红,红,橘红,最终一片金黄。
日光之城。我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这座城市。
谁不喜欢日光之城?
一旦向往的人多了,其实城中早已盛满儿女情长悲欢离合,少了日光,会潮湿得一塌糊涂。
装满故事的城像一页页泛黄的小说,它需要阳光日日翻晒,防止那些记忆泛黄。
就是这样,有故事的地方一定很美。很美的地方一定有你的忧伤。
十年真是一段不短的时光,却在弹指一挥间流淌。
喜欢一样东西,就需要爱不释手,否则你终将失之交臂。记得十年前我做过两年专业画工,梅兰竹菊花鸟鱼虫皆能行云流水挥笔而就。那感觉真好。可在某个不经意的时间我搁下了它。最近拿起笔想为一个人画幅画,可画完之后,只能称之为涂鸦。
我相信每个人都需要表达,透过某种方式去宣泄和传递。我难过地发现,我已失去了一种钟爱的表达方式。那感觉你懂的,脑海是一幅蓝图,呼之欲出,却难于挥毫落纸。
你不爱它,它就会离开你。它离开你,你才发现你爱它。这是世上最遗憾的事。我想它同样适用于爱情。
这个城市的深秋很美,从山脚经过,车窗外的红枫像一片燃烧的海,穿行其间,恍若梦境,仿佛自己也在燃烧,那过程极其复杂,先是眼角湿润,想起旧时光里牵我的那只手,片刻感伤,低头,默哀那化为灰烬的过往。然后,迎风微笑,让离散的爱情相忘于江湖。
下一瞬,浴火重生。
爱情,并不需要孟婆汤。因为我依然是我。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所谓我爱你,其实永远只是说给那个愿意陪在你身边的人听的。
那么,你是否愿意陪我沧海桑田,不离不弃同看日升月落,那么,你是否愿意随我去天涯海角,相亲相爱共人间冷暖,那么,你是否愿意弹一曲清音绕梁,或酒或茶话尽桑麻?
其实“我爱你”就是说给那样一位女子听的。
她,应有姣好容颜,修长睫毛,美丽眼睛,漂亮下巴。
她应当喜欢做饭。但目的是为了吃我做的饭。因为只有会做饭的人才懂得那份乐趣。
她应当有时严谨有时散漫,有时忧伤有时乐天,有时明媚有时婉转,有时现实有时浪漫。有时候很自卑有时候很自恋。
她应当喜欢大自然,愿意冒险。
她应当会写东西,但最好写的东西四不像。虽然四不像,但一定要有诗的律,歌的味,词的雅,曲的韵。这样的话我就连字典也不用买了。
她最好还喜欢周星驰,知道零零漆和零零发,能模仿他所有的经典对白。具有不可限量的娱乐精神——大哥,这口痰是你吐的?!
…………
最后,我总结了一下,按照我这么说, 她应当不是天使。只能是一个怪物。一个混合体。
我看见她的时候会忍不住大喝一声:妖孽,哪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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