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为何会与某人结下友谊一样,我也有一个曾经觉得“这人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一)高一文理…
我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
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为何会与某人结下友谊一样,我也有一个曾经觉得“这人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
(一)
高一文理分班的那阵子,林来到我们班。
林是难得的美人。而我看见林的第一眼,便看见她眼里的不羁。那是一湾清浅的湖,又好似曾掀起过巨浪。
从闲言碎语中得知,林在初中时就是年级上出名的“坏女孩”——我当时给的一个狭隘又可笑的称呼;混迹在一帮子让老师头疼的男生中,翘课,喝酒,早恋,疯狂的事做了不少,怎会有心学习。
而初中的我是一个颇受老师喜爱的模范生。在许多人叛逆狂乱的年纪,我的生活里依然是课堂、试卷与书本,从不受扰。对我来说,顺理成章地考上高中的尖子班是必然结局。
林和我一个初中。以林中考的那点分数进入我们高中,其家底之丰厚不言而喻。
年少的我有一个心结,那便是惧怕活得放肆的人,因自己的日子太过苍白。无故事可讲的我,怕被这些过得声色十足的生活家取笑了去。
高一第一次月考后,因为成绩名列前茅,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的名字、分数、照片被印在了教学楼走廊的公告栏内,以醒目的红色背景衬托。
你知道的,学校总能以某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拿到你最丑的照片,旁边标注出你的荣誉,细心地为你张贴在最显眼处,供人“瞻仰”。
那是11月份的周一,空气清冽。早操结束后,大家纷纷向教学楼涌去。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挤在一起饶有兴趣地参观平时无人光顾的公告栏——大概是逃了早操,在四处闲逛时有所发现。
他们似乎是在前几名的女生里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群人放肆地笑起来。林跟那群男生关系很好。同样翘了早操,从小卖部懒洋洋回来的她走近那群男生。
“笑什么啊你们?”
一个男生解释道:“你看,第三名是罗生!”
“罗生?!你在逗我?”
“哈哈,不敢相信吧。我已经把她的照片拍下来了,回去就给罗生看,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和一个死胖子重名还他妈不得气死啊!”
这句话后,一群男生笑得更夸张了。大概他们并不觉得事件本身有多好笑,只是在林这样出众的女生面前,难免希望做点什么给她留下深刻印象。
林拨开人群,站在公告栏前。身后的男生闹嚷着用手机互相传照片,林却突然发了火。
“把手机给我。”
她对之前回答她问题的男生说道。语气平静,却冷得令人胆颤。
然后,她接过手机,删掉了那张照片。
“人家成绩好也碍着你们了?真他妈无聊。”说完离开了。
那个罗生就是我。
当时没有文理分科,林还在普通班。这个故事是我一个偶然经过的朋友告诉我的。
我初见她时,就已认得她。她也认得我,只是不开口。
我和林能成为朋友,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我们被随机分到了一个长期的学习小组,因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有灵气的胖子”(她很久以后给我的理由),我们成了长期同桌。不时拌拌嘴,讲点段子。
第二点则是,我们班的大多数人情窦撬都撬不开,但我属于开得有点过度,时常小女生心思乱飞。我跟林偶尔讨论“坎坷情路”,在乏味的学习生活中,算是有趣。
漫长时间啊,我向林展示尽了年少的盲目和无知。
(二)
作为一个体重和成绩一样稳居班级前三的胖子,十六岁的我不去担心自己的身材,倒是每日幻想着所谓“爱情奇遇”。
对此,林常嘲讽我:少女心兮,不可欺兮。
我有段时间跟一个学长发短信发得勤,渐渐地就跟林聊起他。
我一本正经地与林谈论他的体贴、关心和彬彬有礼,什么下雨了会提醒我带伞啦,在我感冒时催促我吃药啦,在晚自习打来电话,含义不明地说一句“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啦”,让我不得安宁。
我心里明白——我所描述的、他给的关心,如果有三次,那也是从三十次冷漠里拎出来的啊。我知趣得很,从不向林说他的名字。
林说,她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她在自习课上悄悄把耳机塞给我,里面放着AFineFrenzy的AlmostLover——这首歌有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未及恋人。
我们有段时间每节自习课都听这首歌,直到林的手机被班主任缴了上去。
年少的我每每听得几欲落泪,试图将虚无的感情强加给我那平庸无奇的十六岁。我才高二啊,是那种能偷看到喜欢的人一眼就开心得快飞起来的年纪,对于爱情我一无所知,对于自己,——我同样一无所知。
我当时愚蠢地认为,我和林拥有着相同的心事。
这种想法让我有一种可耻的、隐秘的骄傲:看哪,林,我多少还是有某件东西和你一样吧。
这样的骄傲不久后就破碎了。
那是上午一个课间,林的那个瘦瘦高高的好看的学长气势汹汹地来到我们班,在门口大声呼唤林的名字。林当时坐在教室中间,装作没听见。
学长径直走到林的座位旁,把一个精致的项链盒重重放在林低头应付的习题册上,继而似是被迟来的羞涩击中了,轻声说了一句,给你的,不许不要。
全班哑然。
从学长走后一直到中午放学,林根本没动过项链盒。那天的午休时间我睡不着,趴在桌上,瞥见林打开了项链盒,对着那条羽毛状的项链笑了起来。
我一直记得那个笑容。
那个笑容并不强烈,并无惊喜之意。而是洋溢着一种掌控感,一种完全的、无需置疑的胜利。
——我看着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的那个学长正是我口中的“学长”,我知道他的一切,而因为他的手机号是我找别人帮我要的,所以他只知我的名字,不曾见过我,甚至不知我和林是同桌。
回头一想,我的“感情”除了一厢情愿,还剩什么?林才是有着真真切切的困惑,真真切切的欢欣、犹疑、悲伤。我天真地以为我和林有着同样的,属于十六七岁人儿的,轻飘飘又美妙的烦忧。
我以为自己拥有的,不过是一次精神胜利。
所以,不要一再跟我强调“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我他妈早就体会到了。
(三)
转眼,就高三了。
其实林自从进了我们班后,学习起来算是踏实,分数在班级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于,既可以与年级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来,没事儿违点纪,又可以在面对书本与习题的瞬间收起心,晚自习老老实实刷题,周末了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晃荡,饭桌上觥筹交错,畅聊人生。
但这样的日子,她上高三过后也不再过了。连吃饭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经过了灰头土脸的几个月,命运似乎决定要“公平”一次了。
高考前林刻苦地学习了,作为她长达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但她失常发挥,只能去省内一个普通的二本。
相反,考前几个月心气浮躁,频频被老师叫去训话的我却发挥得相当好,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北京是林向往的城市。小小年纪的林在物质上就做了胜者,她喜欢散发着欲望的城市。
关于物质——她不担心拥有不了它们,它们于她而言,似是与生俱来。
记得还在高一的时候,我陪她逛商场,她带我走进一家奢侈品店。她拿着好几个包挑选,问我哪个好看。我当时比较不出来啊,我说都挺好的。
林突然说,其实我也不用选,…买多少都行。
我冲她笑。
上大学后没多久,一个我们俩都迷恋多年的明星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咬牙买了门票。
我在朋友圈发门票的图,她留言道,我好羡慕你啊。
——这句羡慕却让我觉得颇不是滋味。
(四)
我觉得书里说得很对,有钱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反而是没钱会改变一个人。
上大学过后,林回归到她初中那种寻欢作乐的日子。她很快找到男朋友,然后分开,再找。
她偶尔打电话来问我的八卦,我便向她倒苦水:“你们那边哪个男生喜欢胖子,倒是把他介绍给我啊!”
说罢,两人一起放声大笑。
我没有向她讲起,我过得一直很累。我打零工、做家教,缩衣节食,为的不过是多一点零用钱,弄一身像样的行头,毕竟与人打交道不能太过寒酸。
高中时一身校服穿上一个星期、从不介意外表的自己,一定不曾料想过几年后的罗生会是这样的。
接到父母责问的来电,我讲不出话来。我早不知何时自己开始了这样辛苦的追逐,亦不知它何时是个头。
我不怪父母,他们每一分钱都来得不易,如此待我,已是溺爱。
我只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林?
花光几乎所有的零花钱去看演唱会的那个月,我生活拮据到每天吃泡面度日。我那时常常沮丧地想,我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该去看演唱会的那个人,林才是可以享用北京的那个人。
大三的时候,我跟一个朋友走在校外的马路边,讲起林的事。彼时是四月的黄昏,天气极好。马路上三两成群的初中生,笑容灿烂得有被太阳灼伤的危险。晚风轻得像一个不能被说出的秘密。柏油马路被镀上金色,沉默而温柔。
眼前的世界如此美丽啊,我嘴里的却是它的偏袒与恶意。
我讲了林和我的许多事情,讲到我是怎样看着她被众男生簇拥,又片叶不沾身地离开;讲到她背着Gucci包,陪我在街边吃冒菜;讲到新加坡的毕业旅行里,我的不懂事和她惊人的成熟。
讲到大学后的事情,不知怎的,我难过起来。当时路过的一家音响店正好在放Creep I wish I was special,You are so fucking special.
就歌词来讲,我断章取义了。但我还是很不争气地哭起来。
那个朋友给了我一个适时的拥抱。
(五)
我为什么哭呢,不是因为落差——这么多年,我早就习惯了。
是因为自己的懦弱。
一直以来,我竟从来不愿接受我和林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一事实。我面对她难以击败的完美,控制好自己的分寸,表现漠然,全力抵挡。
我竟从来,从来没有直面过这个问题。
我拼命读书,拿高分,争取学生时代的分数胜利;看她在任何一个集体里像太阳一样发光,装作毫不在意;进大学后我忙着挣外快,或是为了奖学金苦读,她则是在社交网络上晒自己在世界各地游玩的照片,冲浪,登山,沿海公路上开越野,笑靥如花。
我一无所有,只能用学习抵挡林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我当然失败了。
我终于知道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是如此美好,真实,合理。
它不属于你,亦不属于更多的人。
——谁告诉你生活是公平的,或者将要变得公平了?
(六)
我再次遇见林,是在家乡的超市里。那是春节前夕,我拿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名额,那个在我突然哭起来时拥抱我的朋友成了我的男朋友,陪在我身旁。
林挺着个大肚子,和我相遇了。
我有多惊讶自是不用说了。
叙旧过后,讲起近况,她说,本来退了那个二本学校,去加拿大念本科,谁能想到那么无聊,读了大一就又退学了,回来了,现在准备做全职太太。
幸福啊你。我是发自内心地这样说。
她笑笑,突然说了一句,你知道吗,我从高中就开始羡慕你特能读书,哎,我就不是那块料,不及你啊。
我也笑。不知说什么好。
我想林是明白的,她根本不必介意自己不会读书,财富、美貌、爱情,她已然拥有。
她也明白,我读上几年研究生,不外乎是,抱着高学历出来找工作,在帝都租房子,生活拮据而疲惫,办个简单的婚礼,东拼西凑地为新房付巨额首付,为工作每日奔波,从此成为地铁站里,万千个神情直接而漠然的人中的一个。
但我对此早已释然。微笑同林道了别。
终
我很久以前在网站上看过一段话。内容快忘了,大概意思是一个家境优渥,父母在国外高薪工作的十八岁中国姑娘面临了人生难题,那就是她应该直接去哈佛读书还是去非洲做几年志愿者,两者都供她选择。
那段话接着说,绝大多数十八岁的中国学生关心的还是高考,头破血流地挤一本的大门,学校不好、专业不吃香便惶惶恐恐,不少人咬牙复读,为的,不过是以后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而这一切的努力,都被这个姑娘优越的“难题”否定了。
你坐拥一切。而我还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换来一个普通的人生。
我当时大一,想起了林。那时我还不愿接受自己的普通,看得心里一阵酸楚。但我当时在心里捋了一捋,我能做些什么呢?
想完这个问题,笑了。继而在窗外二十度的温暖阳光下昏沉沉地睡着。那是在我十八岁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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