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等捷运的时候,我听到了一段让我深感震惊的对话。一群衣着得当的女孩子,目测大概不超过25岁,对着林依晨的口红宣传照品头论足:
“我超讨厌她的!”
“对呀,我觉得她真的假到爆!”
“要去念书就赶快滚啊,念政大了不起喔?”
和我一样狐疑吗?林依晨应该算是台湾形象非常良好的演员,得过许多奖项,没有吸毒酒驾,感情生活低调不张扬(我不懂为什么这在亚洲文化里可以算是一种被赞扬的价值)。但为什么,为什么有人会这么讨厌她?前几天偶然听见的对话,让我想到四个多月前的这篇报导:“我们真的讨厌安妮·海瑟薇吗?”
我看了奥斯卡颁奖典礼,Anne Hathaway领奖时的感言,时间恰到好处,没有像报纸或电视渲染的“情绪激动,疑背稿演出”,她得体的感谢了一路上帮助她的朋友、工作人员和丈夫。但隔天的报纸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大家攻击她假腥腥引人作恶,一夕间,美国甜心变成美国恶心。
这引起了一连串的文化讨论,我建议阅读英文版报纸,那里面有许多心理学和社会学的专有名词,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这些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却是屡见不鲜。这些招人注意的明星,绝对都是俊男美女,当他们如果不刻意提起(或甚至漠视)自己的先天条件,而仍然让大众看见(不是故意的)他们严苛的对待自己,要求自己进修一堆课程时,就构成了别人讨厌他们的理由。
这是什么荒谬的原因?曾几何时,努力和上进成为可评估的价值?如果是放在一般人,或说不帅也不美的人身上,努力就是一件绝对会被鼓励的事情;但放在俊男美女、有钱人或名人身上,却被炮轰为虚假的代表。我想,这里面的潜台词是“都已经是人生胜利组了,还努力个屁啊?”人们习惯简化他人成功的原因。安心亚会红只是因为敢露奶,可是那么多露奶的人为什么偏偏红了她呢?林志颖有钱是因为他帅!帅哥一堆可也不是个个都会开赛车拿冠军啊。
简化他人的成功只因为不要求自己。好让自己可以有理由说因为我不够漂亮所以失败,因为我不够有钱所以失败,因为我没有跟别人睡所以失败。这些自慰式的狗屎透过群体效应、透过网络、透过一次又一次搧风点火,最后形成一股反智和反上进的暴力。而且因为网络匿名制与现实生活中的鼓譟,最后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谩骂和犯罪。
我痛恨这样的暴力。
许多人会说,不要跟酸民认真,认真就输了。我不这么认为!我要认真,因为这些充满恶的言论,会蔓延到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不想办法阻止,那么这些酸言酸语就会成真。
多少猥琐的犯罪皆因这种酸葡萄心态而生,联合大学的校花因为拒绝别人的告白,而被先杀后奸;多少心疼的故事令人不忍卒睹,林书豪被酸只因为是华人才能当先发,而在赛前痛哭失声。人们还要用多少恶意的玩笑攻击那些没有犯罪、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努力的人?还要多自卑的以为别人的成功都是天上掉下来的?
如果想要成功,那么就用自己的双手去挣;如果想要获得别人的注意,就让自己成为值得被注意的人。别人的成功不会阻碍你的发展,有实力的人终究会被看见,为什么不能欣赏他人的好处,转化成为自己可以学习的对象呢?那些键盘水鬼高手,是天生注定的失败者,拉了一堆自怜者成为失败者联盟,好像以为声势浩大,但事实是,如果有机会人人都想逃脱这个牢笼。为什么不移动你们的肥屁股出门运动呢?不要再当行动上的侏儒,太可笑。
人们真的讨厌Anne Hathaway、林依晨或林书豪(还有很多名字可以自由填入)吗?他们真的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让人们咬牙切齿吗?不,光是他们的存在就令这个世界气愤,因为他们被造物主青睐,他们的五官被造得那么好看,他们的能力出类拔萃,但他们还是比大多数人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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