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结婚已经七年了。
按常规的算法,正好该是“七年之痒”。而我恰恰相反,我从没有如现在一样爱过老婆。我们也从来没有如此地相爱过。
我和老婆认识大约是98年初,那时候我在施工单位做施工员,老婆在房产开发公司做业主,正好管我。但是仅仅是认识,没有任何的事情发生,包括友谊。
年的春天,和我相恋5年的初恋女友跟我分手。那段时间我感觉天都是灰的,对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那时老婆经常到我住的单身宿舍里,来找我玩,不知不觉的便做了一个爱情的替补队员。
在2000年的时候,少不更事的我们稀里糊涂地结了婚。我们都刚刚二十三岁。
老婆也知道,我心里并不怎么甘心,但是她还是很幸福地和我结婚了。因为从一开始,老婆都是很认真的,虽然我没有。我总是沉浸在初恋的阴影里,难以自拔。初恋女友的一颦一笑,一直在我心里构筑一座堡垒,她比老婆会说话,她比老婆更会体贴,她比老婆懂得如何让我在别人面前更男人,她比老婆更……,总之当时她什么都比老婆好,除了她已嫁人之外。
我时常酒后狂言:我对得起全天下的人了,唯独对不起我自己。为了父母,我学习了一个不喜欢的专业,做着一个不喜欢的工作。为了朋友同事,我委曲求全,放弃了许多。为了老婆,我放弃了追逐别的女孩子的机会。但是我忘了,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在结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常常拿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我以为我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学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我喜欢文科,却偏偏学了理。干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我梦想是做教师,而我做着和教育完全不搭界的工作,并且完全失去了改变的机会。而我不喜欢教书的哥哥和妹妹却意外的都做了教书匠,无一幸免。娶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我喜欢我的初恋,而她已为人妻。造化弄人是我最常说的一个成语。
一直到2004年儿子的降生前,我一直都是在极度郁闷和无奈的折磨中度过。儿子的降生才暂时让我忘却了这一切,但是阴影却从没有从我的心里清除。
年生意失败,我一下子倾家荡产。房子也被迫卖了还债。但是老婆却并没有因为我的失意而离我而去,相反还给我莫大的支持。我的心情不好,老婆便变着法地让我高兴,为了还债,我被迫背井离乡地到上海来打工。在那个我称为“滑铁卢”的城市,一边应付着那些债主,一边靠着每月的五百元工资艰难生活。
老婆,一个人带着儿子。就是这样一个瘦弱的女人,一个满口大青牙(小时候吃药过多,导致牙齿变色),一双歪歪腿的女人(小时候缺钙所致),给了我继续活下去的支柱。说实话,刚失意那会儿,我死的心都有了,是老婆感化了我。时至今日,那段失意的往事,并没有完全抹平,但是我的心情已经没有了两年前的浮躁。我经常重新审视这个瘦弱的女人,是她让我做回了真正的男人,那就是“敢做敢当”;是她教会了我做人,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和自己的责任。
年过而立,再次爱上自己的老婆。是幸运,也是幸福,更是我平生做的最正确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了。由此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好女人是一杯酒,需要慢慢品味,才能懂得她真正的香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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