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看到安婕叶的《那些年,约好的二十四岁》之前,我对一生中最美好的年龄是没有概念的。
偶尔我也会在某个闲暇无聊的时候托着下巴思考我喜欢的年龄,是十六岁的花季,还是十七岁的雨季亦或是十八岁恰逢适宜的天空,不过摇摇头被自己一一否定。
倘若真的对自己追问下去,我大概会信手拈来一个十九岁吧,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不过是喜欢这个数字罢了。
不过现在的自己倒是对二十四岁有了更多的想象。
二十四岁,也许我快被这个世界磨平了菱角。我不再像现在这样毫无顾忌的大哭大笑、大吵大闹,或许我也可以变得比自己想象中更安静。我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知道了自己该以怎样的姿态活着。我放弃了我最爱的帆布鞋,穿上优雅的高跟鞋,绘上精致的妆容,用波澜不惊的语调和从容不迫的微笑与这个世界周旋。
二十四岁,我在一个我向往或者不向往的城市里生存。这时候我想我不必再依附于任何人,我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活下去,也许还不够漂亮,但至少够潇洒。我开拓了新的朋友圈,难免会是一些礼尚往来的交流,谈论繁琐的工作,奢侈的商品。我想大概很难有人会跟我一起谈天说地,或是缅怀逝去的光景。
二十四岁,我想我依然还会固执的用只言片语记录下自己的生活,那是一种能证明自己存在过的心情。我的落笔终是不再那么青涩,对生活,对生命的感悟越来越深刻,也许多是夹杂着疲惫与无奈。其实我还有着未被磨灭的怀念和肆无忌惮的畅想,只不过那些都被我锁在最角落的抽屉里。只有我知道就好。
二十四岁,在路上遇见我的时候记得主动招呼我哦,因为我随时都可能处于放空脑袋的状态。我还是保留着自己最惬意的生活方式。即使是在忙碌的都市生活里都应该给自己留一片宁静,不用多长久,就够掸落身上的灰尘就行。总是要想办法减缓心理的衰亡,让自己的心灵飞扬,必竟我还有大把的时光。
二十四岁,我还没有老去,我还有足够的勇气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会慵懒的拖着青春的尾巴,流浪在各个城市的街角,矫情的在黄昏时刻假装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扯着嘴角大笑。在这时候我要用尽全力绽放,再开出一朵生命中最美的花,灿烂耀眼到让年老的自己骄傲。
二十四岁,我会越来越懂得什么样的男人适合做我的终身伴侣。我想不管我看过多少爱恨情仇,我都会固执的以骄傲的姿态等待爱情降临。一辈子有时候真的太长,太长。倘若不能与我心心相惜,又怎么会有足够的毅力陪我走完这一辈子。其实我觉得对爱情还抱有幻想挺好的,真的。
我不是个安分的人,二十四岁的浮沉,二十四岁的得失,二十四岁所有未在期许内的变化都对我有吸引,我开始对我的二十四岁有了向往。
好吧,其实我该安静的等待。可是,我还是有个问题忍不住想问问二十四岁的我,那个时候我二十四岁的丁先生还陪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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