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医院验身,抽了点血之后,还没验出什么,忽然起了一身红疹。医生一时也验不出原因,味只靠抗敏药止痒。
朋友闹得像个在温室长大的小孩,呻吟声中,甚至发出终极牢骚:我宁愿多失几次恋好了。
我听着觉得有点好笑,病痛若由得我们选择,可以等价交换的话恐怕更加苦恼。因为,头痛时宁可脚痛,脚痛时又宁可心痛,是人之常情。
心痛时穿一双据说对通穴道大有帮助的针鞋,走上一个小时就觉得失失恋简直是怡情养性的小幸福,我知道有个人正是这样做的。
不过鞋脱下来,穴道通了,心通了没有,怕连当事人都弄不清楚。
人到身痕时,才会想到以病易病,以痛比痛吧。
于是我又扮起护士来,安慰朋友说:那最好不过了,以后只要你一想起身痕对失恋之苦可以免疫了。
我自恃是皮肤过敏症常客,又自以为是扮起医生来:我身痕的经验比你多。我对你的痛痒实在感同身受,我们实在应该同病相怜。别理它,会自然好起来的。
朋友不服:“怎么能一样?你过敏是因为吃了虾蟹茄子,因果分明,起码痕得心安理得。我现在是无名肿毒,你知道病因不明,在痛痒之夕又多添了恐惧之苦吗?你对过敏有经验,对成因心中有数,即是有期徒刑,我这个苦何时到头啊,我连聊以自慰,倒数着苦难完结的游戏都玩不成。“
我只知道《牡丹亭》中说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感情莫名其妙无缘无故而生,不是比知因为这点所以这样更有趣吗?有期徒刑要倒数出狱的日子,无名肿痛来无影也可以忽然去无踪,连等待的滋味都省了。
你没尝够在等待中度日如年么?你那么喜欢对比,郑月娥也说自己度日如年啊,你说她苦还是你苦。
朋友一脸不屑:“她是有因有果,何必当初。而且,她有高薪可拿,我的医药费怕也有一部分得进贡给她……”
“你看看,一说到这些,就忘了痛痒,你没留意到你的手已经停止了那惯性的搔刮动作了?”
“对对,啊,转移焦点果然是万应灵丹,你就陪我聊这个聊到我睡着才走吧,你走了我百无聊赖,心痒难耐啊。”
我看这人简直小题大做,不得不发重话:“我何尝不想,可惜我连同病相怜的条件都没有,还有大把工夫等着我回去赶,哪似你这闲人,吃了抗敏药就可以倒头大睡。没有工作在身,病与失恋还是不幸中的大幸。你没听过忘掉爱,尚有多少工作失眠亦有罪吗?长痕难顾啊!”
话真的不能说得太尽。
回去没有多久,也没吃过什么,我竟然跟朋友得了一模一样的症状全身无故红肿,只是没看医生,只买了抗敏药吃,因为的确如我所言,还要应付工作的死线。
无名过敏果然跟海鲜过敏不同,痒中还真的带痛,肿起来的部分一望而知要待结了疤才会痊愈。
朋友,对不起,以后我也不敢随便说什么感同身受了。
每个人的痛痒是怎样爬过自己的皮肤,只有自己才清楚。大同小异的病痛,仅仅那小异之处,也不是旁人可以理解的,与其以“你的苦我也受过,没大不了”,不如简单来―句话:“是啊,一定很辛苦吧。“
然后,最初是很辛苦地边搔痒边想,我的命才够苦,连躺着受这罪的资格都没有。后来,终于因为渐渐集中精神到不得不准时完成的任务去,想啊想,就忘了搔痒,无形中少受了十多小时的苦。
朋友,对不起,能让你分神分心的东西因为可有可无,可做不做,无关痛痒因而不能止痒。
原来闲人也有闲人苦,原来负担也可以是解脱,起码是摆脱另一个负担的灵丹。
谁比谁有福或更苦,原没有准则,大家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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