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澳洲的阳光很温暖。让我想起九月的北京。空气里面都是爱情的味道。那个时候,生活是刚刚打开的糖罐,伤害和眼泪还没有登台。他终于找到这里来。整整七年,30岁的我和锦…
澳洲的阳光很温暖。让我想起九月的北京。空气里面都是爱情的味道。那个时候,生活是刚刚打开的糖罐,伤害和眼泪还没有登台。
他终于找到这里来。整整七年,30岁的我和锦帆,他站在我面前笑,他有墨黑的眉,却是那般柔软流动的眸子,他微微前倾的姿势,他有那么白的牙齿。他说,苏向晚的第7个夏天,名字叫做聂锦帆;聂锦帆的第7个夏天,名字叫做苏向晚。
苏向晚爱聂锦帆,聂锦帆爱苏向晚。
A
她十九岁那年的夏天,名字叫做聂锦帆。
是她和他初识的第一年。同乡的聚会,她因为老师拖堂迟到半个小时。临近中午的校园,处处人满为患。她抱着书本在其中奔跑穿梭,一路上心急如焚。九月的北方阳光,依然炽烈明亮,汗水顺着额角一路打下来。等几番周折找到指定饭馆,她已经气喘如牛,趴在椅背上说不出完整话来。
善意笑声四起。有师姐款款站起身来介绍,这是今年甫入学师妹,名字叫做苏向晚。然后她听见他喊她的名字,他说,向晚,先擦擦汗。是一方雪白手帕,抬头的时候,她看见他的脸。
聂锦帆聂锦帆聂锦帆。在以后的许多夜晚,她在心里念他的名字,反反复复,一遍一遍,她想着他那一天的样子。他有那样墨黑的眉,却是那般柔软流动的眸子,他微微前倾的姿势,他有那么白的牙齿。窗外九月艳阳如水泄下,她在长长的晕眩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生活是一张准备妥当的宣纸,那一个夏天,她饱蘸浓墨,只在上面写下这一个名字。
穿着格子衬衣的锦帆,短发干净利落,背着大大的挎包站在她面前;穿着白T恤的锦帆,带着护腕,球场上奔跑跳跃,四下的欢呼里给她一个咧开的笑脸;赤着脚的锦帆,地毯上眯着眼睛,抽完那一支烟。他隔了好远距离,大声喊她的名字,他跑到学校的小卖铺里去给她买一支冰淇淋,他揉搓她乱糟糟的头发,他在她困顿的时候轻轻地敲她的脑袋。
是该幸福的吧,可是她在很多夜里无声地落下泪来。锦帆的生活里春光灿烂,她是他路边的一棵风景树,却不是他心头的那粒朱砂痣。他在那么多的人面前,大力拍着她的肩膀,他说,向晚,是我的好兄弟。聂锦帆的那一个夏天,与他举案齐眉的名字,叫做叶阑珊。
美丽的阑珊,她倚在锦帆身上懒懒的笑,向晚,你真是锦帆的小小翻版。他一直想要一个妹妹,我与他一样疼你。
B
每年新生入学,都是令人头痛时节。拥挤校园更显逼仄,那些面孔仓皇孩子,工蜂一样散落在各个角落。 如若可能,我愿意避开一切在校内出现机会。咄,那些人满为患教室食堂,让人望而生畏。我只愿意在自己租住这间小屋里手捧小王子读到日暮,清凉无汗,唇齿含香。
锦帆时常对牢我说,阑珊,你便是我的那一朵玫瑰,我毕生努力要为你遮上玻璃罩子,永不让你沾人间烟火。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依偎在他怀里,轻声的笑。
我并非置疑他的能力,这个校园风云男子,一路顺遂上来,多少长辈啧啧称赞,数年后决非池中之物。只是我,没有那许多年可以用来等待。鹤发鸡皮时候,纵是锦衣玉食,又有何益。我很小知道,美丽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认识罗染,是在学校百年庆典上。
校园沸腾如一锅粥。彩旗热烈招展,校友回访,文艺演出,学术讲座。大大小小车辆塞满过道。学生志愿者散布各个角落,一律热情微笑,有问必答。
我是其中一员。穿红色旗袍站在礼堂门口,引导来宾进入会场,偶尔充当咨询。
罗染进来的时候,是和一群法国学者一起。他们用法语流利交谈,间或发出欢笑的声音。经过我的时候,罗染停住脚步。我知道他必是要向我询问会场位置,所以未及他用中文发问,我已经给出答案,用的是标准法语。我看到罗染的目光在我身上略微停滞,然后他微笑着
对我点头示意,与那群人一起走向会场。
回去之后我笑着与锦帆提起,原来并非所有成功人士都脑满肠肥。只这罗染,一身儒雅气息,相当怡人。
我未曾告诉锦帆的是,自罗染堪堪看我的那一眼,我闻到风吹草动的气息。
一周后,庆典结束,我疲倦不堪。换上常服,懒洋洋穿过喧嚣球场,远远看到锦帆以优美姿势跳投一记。场外抱着他衣服的,是他甫入学的师妹。这个小小女孩,第一次看见我眼睛睁那么大,我记得她说,姐姐,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我和锦帆都喜爱她坦率自然。夕阳幻化她小小面孔,双目永远亮晶晶,我轻轻走过去喊她的名字,我说向晚,等锦帆下场,你同他说,我感觉疲惫,先回去休息。
球场边上有一条长廊,挂满我喜爱的藤萝,浅浅紫色垂落。我停住观赏一阵,拾起一串,带回家去。
阳光余韵,风吹动我纯棉群摆,我在马路一边等待穿行。是前望的那一瞬,我看见罗染。立在他银白色车旁,穿一件妥帖至极的白衬衣。双手插在裤兜里。我知道他在等我。
C
我认识向晚的时候,她已经大四。
本该是风声鹤唳的时段,周遭人为着考研求职人仰马翻。那些大四的学生,都有仓促的脚步和一张疲倦的脸。但是向晚,自始至终,是个悠闲的女子。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她,是约好的酒馆。角落边上那个座位,她对着窗外抽烟。黑色长袖的T恤,有那么长的刘海。然后她转过身来,对着我轻轻的笑了一下。她说,家安,你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她的声音异常的甜美,虽然有一点点低。
我在学校的社区上认识向晚。这个长我两届的女子,写了那么多漂浮的字。是义无返顾的迷恋。我在她所有的文章后面固执而坚持的回复,我说向晚,我想见你。但是没有回音。小小的社区因为我近乎轻狂的举止而荡起涟漪。很多人嘲笑,一部分人赞赏,也有许多人过来和我说向晚的点滴。但是向晚始终在那样的喧嚣后面,似笑非笑,不发一言。
我的坚持渐渐成为笑柄,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依然那样一相情愿坚持下去。或许我自己也并不清楚。
很多人建议我直接用传呼器发留言给向晚,这样至少我能和她直接交谈。但是我没有。我有自己骄傲的底线。我阅读她所有的文章,我在很多夜里在那些凛冽的语调里闭不上眼睛。我想看看应该是怎样的面孔才能与这样的心志匹配。所有人都知道林家安中了情蛊,名字叫做苏向晚。但是林家安仍然有林家安的骄傲。我们每日都在网上挂许多时间,我看着她的名字以那么懒散的姿势漫长的停留在社区的列表里。但是我不会点击发送留言。我只是依然不懈的在她的帖子后面回复,我说,向晚,让我见见你。
终于如愿。是那一日傍晚时分,屏幕上突然弹出向晚的留言。她说,好孩子,出来陪我喝酒。
她坐在我对面,面色薰然,蔷薇的色泽。她的手里夹着烟。她喝了很多的酒,她的眼睛看向我的时候,我看到里面有一些晃动的波影。
向晚,我没有想过你会是这么的美丽。
呵呵,美丽?家安,你还是个孩子。没有人能再美丽如叶阑珊。即便她已经离开许多年。她起眼睛对着我笑,深深的吸入一口烟。她的手指苍白,并且看上去,寂寞。
那一日,我送向晚至她楼下。我看着她懒洋洋的向我摆摆手,然后步履镇定的走进楼去。
是如此控制自若的女子,虽然我知道她已经喝多。但是人前,始终看起来的无懈可击,钢铁般强悍的意志。个性里面的天真和甜美藏在颓靡里面。就像许多夜里我看到的她的字,不动声色的叙述,面无表情宣判那些人物命运。但是透过这样的寒冷,我看到她内心的阳光和雨水。 那些依然柔软的心里最深的角落,如此华丽却脆弱的一个女子。
我突然对着她的背影大叫,我说向晚,让我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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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书架的时候,掉出来一张照片。拍在我甫进大学的那个夏天。一转眼,已经三年。
是图书馆的台阶,同乡会的合影。我穿着大大的白色T恤,头发很短,对着镜头,笑容恍惚。傻傻的样子。
我依然记得,那是北方的九月,午后阳光是一只巨大手掌。他站在前面,他举着相机,大声叫着,大家都咧开嘴,看这边。
是初初拓上的第一笔,一路潦草的画到如今,依然只有他一个名字。聂锦帆。
偶然还有联系。在某一个出差夜晚,或者难得的办公室的清闲,他会打电话给我。俗套的问,我的学习生活。
如果掩饰已经成为习惯,那么不妨一直这样下去。我许多难出口的话语,曾经是无数夜里揪心的疼痛。终于压抑成俗套回应,叹息都听不见。
也有的周末,我会过去看他。坐在客厅等他,对那些卧室里面推门出来的艳丽女子视而不见。
为他收拾房间,等他梳洗完毕,一起去吃一顿饭,然后我再坐上一个小时的公车回来。我知道他已经和从前不同。但是很多时候,一个人可以毫无怨言,因为爱。
是的,心里反反复复表白了多少遍,苏向晚爱聂锦帆。聂锦帆爱苏向晚。眼泪就那么滴滴答答的下来。
其实我也早已经和从前不同,但是他看不到。
向晚,你在我面前神游次数已经越来越多。
是淡淡语气,但是听出不满。一抬头,看见锦帆眉间浅浅的褶。
或许是最近睡眠不好,师兄,你知道大四容易让人衰老。我的笑容非常标准,是无数夜里对着镜子反复练习。不久之前,师姐款款路过北京,过来看我。曾经对牢我惊呼,向晚,你现在气质神韵怎么像极当年的叶阑珊。
不曾告诉她,是自己刻意模仿。美丽如斯的叶阑珊,锦帆最爱的叶阑珊,他心中绝无仅有那一朵玫瑰。是不介意做她影子,只要能被他爱。一辈子做阑珊替身,心甘情愿。可惜,锦帆,他什么也看不见。
向晚,你也知道你已经大四,你不该至今毫无打算。锦帆熟练的点烟,目光凌厉。是的,他已经变成一个凌厉的男人,头发理的那么短,笑容很少,唇角是那么削薄的线条。阑珊离开后的两年,他心里的阳光和温暖也一并被带走。事业是旁人艳羡的顺遂,多少老师颔首微笑,当初便不曾看走眼。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今的这个聂锦帆已经再回不到当初。他成为心机深沉处事残酷的男子,他让人觉得寒冷。
我不是没有打算。我的打算就是陪在他身边。是我当初对阑珊的承诺,但是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
E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向晚。
这个泰国餐馆,朋友推荐的好味道。和同学刚刚入座,看见坐在左边的向晚。
她没有看见我。她的目光对着她面前那个正在接手机的男子。她的目光疼痛宛转。
那个男人的侧脸朝着我,他有非常凌厉的棱角,很短的头发,眉毛墨黑,指节间夹着一只烟。他的声音非常沉郁。我看到他挂掉手机的时候,向晚的眼睛已经移开。她端起面前的汤小心的喝,她的刘海有几缕划入汤里面。那个男人的手伸过来,掏出手帕替她擦刘海沾上的汤汁。他的眉尖簇起。我看见向晚的笑容。我不知道为什么再次觉得疼痛。
我走过去很自然的同向晚打招呼,我毫不畏惧迎上那个男人的目光。
向晚淡淡的介绍,家安,这是长我两届师兄,他叫聂锦帆。
我说,向晚,吃完饭给我电话。我们可以顺道一同返校。我掏出笔,展开她的手掌,然后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上面。
我并没有和那个男人说一句话。
半个小时之后,我在餐厅门口看见向晚。她缓慢的对着我笑,她说家安,你这个小孩子。然后她吞下一把晕车药。
什么也没有说,或许是因为写了太多文字,她是厌倦了语言的女子。她的身体里面有那么多的疲惫。公车拖拖拉拉开动的时候,向晚已经睡着。我把她靠窗的头轻轻的转过来,停在我的肩头。我把她的身体摆一个舒服的姿势。她烟灰的大毛衣,袖管垂落。我替她挽起的时候,看见她手臂上的那个齿痕。
她睡着的样子,不似成人。原来她有一张浓眉长睫的娃娃面孔。只是她醒着的时候,面孔罩上一层流转光韵。模糊了她的五官。她的手机响起来,我没有看,直接替她关掉。
那是我和向晚的第二次见面。
一周以后,我从一个师兄那里听得聂锦帆的名字。原来曾经是校园风云,连带的一个传奇,那个时候,还有一个连理匹配的名字,叫做叶阑珊。然后听见向晚的名字,他说,彼时苏向晚是多么英俊女子。聂锦帆直系师妹,最好兄弟。辩论赛篮球场处处活跃,只是后来都沉寂。叶阑珊毕业去了法国,聂锦帆留在北京。苏向晚,已经难得再见踪影。
F
我一向不是话多的女子。性情自小散淡,至今依然喜欢那本小王子。
我记得曾经有人允诺要尽此生为我罩玻璃罩子,让我永远做一朵温室玫瑰,不经风雨。如今,我确实是过着这样生活,虽然那个为我抵挡风雨的人,不是他。
我知道在那个遥远校园,若有人提起,必然当我是个传奇。不过是因为一次偶遇,便结识那杰出男子。一年后成婚,定居法国。自然,必然也有人不会忘记,我是如何的美丽。不过我依然想说,一个女子,倘若只有美丽,那么未必真正前程似锦。
我相信罗染爱我,并不完全只因为我美丽,就如我愿意嫁他,亦不完全只因为他能给我无虞生活。
当然多数人会不信。这世界习惯将一切公式演算,杜绝情感。那么我只笑,不多提。
往事都如前尘。唯一些微愧疚,是对锦帆。我知道以他清傲心性,他不会原谅我亦不会饶恕他自己。
不是不希望他能好好生活。虽然临走时候,只留给他一封信。不是不想当面与他细说,只是怕结局失控。知道那个晚上他烂醉如泥。只能托付向晚,替我好好照看。
锦帆,他比任何人都像个小孩。需要全然为爱付出忍耐宽容女子,我并不合适。若他是小王子,我却不是他的那朵玫瑰。可惜,彼时他不知道。
流年换转,一去便已经数年。我不曾想到我还能见着向晚。
依然还记得那个面孔亮晶晶的孩子,她睁大眼睛对着我说,姐姐,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如今,已经是26岁的女子。
我忍不住上前拥抱她,如今换成我说,向晚,你真是漂亮。
简单利落白色衬衣,卡其裤子。刘海掠到耳边,依然是那样亮晶晶眸子。我当初一直喜爱,便是她周身温暖生命气息。即便丢弃到沙漠,也不会绝望自弃。
而罗染说过,我是只适合开放在温室中的人。十指不沾阳春水,穿细致绸缎为他生一堆孩子。
那锦帆,锦帆又如何。临近而立的男子,我从来不曾怀疑,他能让他所爱的女人幸福。他是否爱上人,他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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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爱过的女人,名字叫做叶阑珊。那还是一个小王子和玫瑰的年纪。我爱阑珊,因为她的闲散。是盛开在空谷的一朵幽兰,看不到她身上的尘烟。许多时候,为学业前途奔波,为琐碎得失介怀,回来看见阑珊美丽的脸,会觉得艳羡。很多人看见阑珊的美丽,却忽略了她的聪明。自小优渥家庭,让她弹的一手好钢琴,并且精通三国的外语。但是阑珊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娇纵。她是我真正的一个偶像,即便无数依偎的时刻,我依然觉得她遥不可及。其实她抛掷两年时光在我身上,我知道我已经应该感激。偶像是该用来崇拜和远观,并非用来伤害和爱。这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30岁的生日即将来临。当初离职开办自己公司,一路打拼,如今已经三年。根基渐定。是众人眼里意气风发的男子。但是无人知晓,我的遗憾。
不曾告诉阑珊,我从来不相信她为着钱才跟随罗染。那个她离去夜晚,酒精摧毁我神志,年少被摧毁的自信,让我口不择言。还有向晚,其实我不曾忘记那日是她奔过来照看,她的眼泪打在我的手上。是那么狠狠一口,我咬上她的手臂。疼痛无处发泄。我不曾忘记她哽咽的声音:锦帆,阑珊离开,依然还有我在爱你,一直爱你,永远爱你,陪在身边,不离开你。只是第二日醒来,她离去。我不提。就这样过去,那一夜防若只是梦境。向晚从此换上长袖,对着我云淡风轻,我顺水推舟,片段失忆。就这样逃避,看着她陪在我身边七年。由起初那个莽撞丫头成为商场游刃有余的女子,为我收拾居屋,洗手做羹汤;陪我出席应酬场合,辗转醉酒。看我身边换尽女友。毫无怨尤。原来一个女子甘心付出,世上男子是乐于糊涂。逃避里宁愿长久。那一日,那个叫家安的小子一拳打上我的鼻梁。是他口口声声骂着我说,聂锦帆,你应该为你的自私去死。彼时,他刚刚送完向晚的飞机。
又一个女人,奔向彼岸,离开我的身边。我并未大恸失色。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校园少年,可以为着阑珊将自己埋入酒缸。是拥有一家蒸蒸日上公司的男人,我懂得如常处理公事,为着出差奔波各地灯红酒绿。但是许多夜晚,我知道自己的落寞。再也看不到的身影,那个在我对面微笑着萧瑟的女子,我终于跑去家安所说的社区去看那么多向晚写的字,我想象无数夜晚她在无声的疼痛里抚摩自己的手指,她说生命是一场恢弘的等待,唯一的结果成为腐烂。她说一个女人会有多少个七年,或许心志还愿意,但是青春已经不能坚持。我看到她最后一天的日记,她说没有人知道我的父母在我大一那年已经移民,此后的一直催促,直到如今我才终于愿意成行。第七个夏天,青春是一本写完的书,从头到尾依然只有这一个名字。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
潮水涌上我的眼睛,我听到胸腔里回荡的空洞的声音。一根肋骨被抽去的疼痛,原来时光早已经植向晚入我的骨血。我看到她写的最后一行字,她说,多么可惜,这么多年,只有那一夜,我能够亲口念出他的名字。苏向晚爱聂锦帆。
尾声
我十分之不高兴让我来诉说结局。这个故事写到最后,似乎我是唯一失意人。大学时代一直被嘲笑到如今,即便现下已经是堂堂律师,依然有旧日同学看到我眨眼晒笑,林家安,听说你那向晚终于嫁给了聂锦帆。
哼哼,至少我是向晚亲如手足兄弟,至少我是向晚孩子的首席干爹。而我那个不共戴天的情敌聂锦帆,看在他被我一拳打出鼻血没有还手的分上,我就原谅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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