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一:《疯娘》这是一个疯娘的故事。由于她的疯,在生活中饱受歧视;由于她的疯,儿子瞧不起她。然而,她却一心一意地爱这儿子,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
第一:《疯娘》
这是一个疯娘的故事。由于她的疯,在生活中饱受歧视;由于她的疯,儿子瞧不起她。然而,她却一心一意地爱这儿子,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感动指数:★★★★★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裂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我日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
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为娘丢了我的面子。
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
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说不听话就要挨打。
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地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你给老娘滚远些……”
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这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
“嗬,你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
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奶奶的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什么大的乱子。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稀巴烂,家里像发生了九级地震。这都是范嘉喜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他妈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
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又像一只跑进死胡同的猎物,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在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籍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里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这都是家穷惹的祸!”爸又看着我说:“树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考大学。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
2000年夏,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恩施洲的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
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婶帮忙为我抄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2003年4月27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嘿地笑了。
娘临走前,我照列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送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来学校,让老师将我喊出教室。婶婶问我娘送菜来没有,我说送了,她昨天就回去了。婶婶说:“没有,她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可这条路她走了三年,照理不会错啊。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问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
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娘啊,您活着没享一天福啊……”我将头贴在娘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我落泪……
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湖北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第二:《谁是世界上最疼你的女人?》
曾经,他看到妻子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感动指数:★★★★☆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第三:《我死了,你还会娶别人吗?》
“倘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这话是问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想象不到短短十天,她和他便真的阴阳相隔。一个月后,日子渐渐恢复正常。他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而她,也依旧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乖乖的呆在家,只是他不曾发觉;他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两个人的日子,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直到有一天,另一个她出现了……
感动指数:★★★★☆
“倘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我记得问这话是在我与君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那时,他正忙着与锅里的鲜鱼对战,根本无暇理睬我。“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什么?”我佯怒,从他身后抱住他:“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君笑,关上火转身抱我:“傻丫头,我答应过你不骗你。如果我说不娶可我后来娶了,不就骗了你么?”
我也笑,躲在他怀里,快乐得像只小鸟“好吧,准你娶她。不过,不许她碰我那些漂亮娃娃。”“为什么?”
“因为,那是你送我的爱的信物,死后啊,我要在那儿看着你!”“哇!好恐怖啊!”君大笑地抱紧我“傻孩子,你的命啊,长着呢!”
现在,我就活在这堆娃娃里,我想象不到短短十天,我便真的与君阴阳相隔。
我是死于车祸的。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我正盘算着周末我们要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来了。其实,没什么很大的痛楚,清醒时,我看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我抬上救护车,只觉得好笑,因为我知道那是多余的。意识到自己的死亡,我一点也不难过。我一向没什么朋友,只有君。现在仍可以陪着君,看着君就行了。管他是什么样的形态呢。想到这儿,我便大步走回家。
家门前,我犹豫了。我记得以前听说魂是可以越墙而入的。我试了试,居然成功了!这令我兴奋不已,又来回再试了几次。嘿,做魂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钥匙省了!
进到屋内,我逛了一圈,君还没有回来。突然想起,这是上班时间。于是又在屋内不停的溜弯儿。欣赏我们的房子是我生前最爱做的事儿。当然,死后也不例外。虽然,这间屋子,我已再熟悉不过。因为,在这儿,我渡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375日。至今,我还记得结婚那天,君在家门前望着我的表情。他说:“丫头,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们的!”是啊,我和君的。从那天起,我便不停装扮它,直至今天,我再也无法为它效力为止。
我看到屋内的粉红色窗帘,卡通的大地毯和那堆了大半个卧室的娃娃。突然想起君每每抚摸我头发轻声说:“你真是个孩子。”时,那无奈又怜爱的样子。是啊,能把家弄像个玩具店,我不是孩子又是什么呢?只可惜再也看不到群在说这话时的表情了。
我叹了口气,回到娃娃堆坐下。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天黑。我感到了一丝寒气。使抱怨起君竟然忘了把我抱回暖烘烘的被窝。这才猛然想起,我已从君的生命中消失了,而且是很彻底的。我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是在卫生间里找到我心爱的君的。
他趴在浴缸上,旁边摆着许多空酒瓶,地上被吐得乱七八糟,一股刺鼻的味儿飘散在空气中。我不悦地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他脸上挂着泪痕。天!我的君会哭?!那个坚强无比的他竟然哭了!多不可思议啊!我试图拉起他,可手却穿越了他的身体!我试了一次又一次,在筋疲力尽后,我决定放弃。头一次,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无能的。在我的君如此近时,我连拉他一把的能力都没有。这样的妻子要来何用呢?
我轻轻吻了吻他的嘴唇,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陪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
“丫头,不要走,不要……”我听见君在叫我。我知道他是说醉话了。我笑:“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会舍得离你而去呢?”
一个月后,日子渐渐恢复正常。我的君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而我,也依旧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乖乖的呆在家陪我的娃娃们,只是君不曾发觉;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子,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直到有一天,玲的出现。
玲按门铃时,群正在书房里加班做他的计划书,我则在一旁傻呵呵的陪他。我想不出在夜里这个时候会有什么人来访?走到客厅,便看到性感的玲和呆呆的君。
这是我第一次见玲。她留着长长的卷发,穿着黑色的性感套装,化了很浓的妆。四周全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儿。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和她比,我是名符其实的孩子。
“我搬来了。”听到玲这样说,我才注意到她身边的行李袋。搬来?住哪儿?我和君的家么?我奇怪的望着她。
“别胡闹,你给我回去”君似乎在发火。我头一次看到君发火的样子,很凶。我害怕。
“凭什么?你老婆都死了,难道我们现在不应该正大光明了吗?”玲笑得很灿烂,可我觉得很冷“瞧!你老婆死得多好啊。多会挑时间啊。连离婚都省得你和她说了……”“啪!”我看见君打了玲一巴掌。我惊呆了!君怎么会打人呢?他平时连骂一声都不曾有过的。如此温柔的君竟然会打人?他还有多少是我不曾知道的??
“哼!现在打我?!以前在我床上对我甜言蜜语的日子,你忘记了是吧!你可别忘了,你是答应过我和你老婆离婚娶我的!……”离婚?!君想和我离婚么?他不爱我?他竟要娶玲?我怎么一点也不曾发觉?玲再说的话,我已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我跌跌撞撞的走回我的娃娃堆。抱着它们。我觉得鼻子酸酸的,一股热浪从眼里涌了出来。
原来,魂也会流泪啊!
玲就这样搬进了我和君的家,像个女主人一样睡在我和君的床上,不同的只是君搬去了客厅。她换掉我的卡通地毯和粉红窗帘。拿走我衣橱里的娃娃裙和鞋架上的兔兔鞋。她把它们通通扔到垃圾箱里。
君什么也不说,只默默地把它们捡回来,洗干净,再放进我深爱的娃娃堆里。然后连续不断的对我说:“丫头,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啊!”我望着君,心疼的掉泪。可我不愿原谅他!我无法接受我和君的生活中,出现一个莫明其妙的玲。她像个女皇一样在我和君的屋子里指手划脚,把我一点点挤出去;把我曾精心装扮的小屋变成她的家。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君的欺骗。他为了玲欺骗我!他说过不会骗我的,连我死后的事儿都不愿意欺骗的君,为什么会在我还在人世时,就和玲在一块儿呢?一瞬间,我与君有过的幸福日子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堆垃圾给我扔了!”玲指着我的鼻尖对君说。我看了看四周,明白了,她指的是我的宝贝娃娃。这些都是君送我的。是我们每一次快乐的纪念。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饭,第一次接吻……我们都异常珍惜。还说以后要留给孩子看,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有多么幸福,可如今……天!我看到了什么?君在收拾它们!他要扔掉它们么?他忘了我说过我活在娃娃堆里么?他真的不要我了?一点也再想念他的丫头?我拼命的摇头,却阻止不了他的动作。
君把娃娃收做一堆时,玲很满意地笑了:“快点,扔了它们,我们得忘了过去,开始新的生活了。”君看了看玲,并不理睬她。只很温柔的在每个娃娃的脸上都亲上一口,像以前亲吻我那样。“玲,你走吧!我求你了!离开我和丫头的家!我不会扔了它们,也不能扔了它们!我的丫头活在里面,她在看着我啊!”玲愤怒的望着君:“你说过,你爱我,你是我的!”“不是,不是!对不起,我骗了你,骗了丫头,更骗了我自己!”君失声痛哭“我只爱丫头,只爱她一个啊!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可是,我明白的太晚了……”我奔上前,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的后背。泪水横飞,我不能不原谅他啊!
不久,玲搬走了。像来时那样匆忙。连声再见都没和君说。我想她是伤心的,我看着她忧郁的背影想为她做些什么,可有心无力。我不恨她,只希望她以后一切都可以很好。就像我不恨君一样,我知道爱一旦深入骨髓,就不懂怎么会恨了。
玲走后,又恢复以前宁静而冷清的日子。君把我们的屋子恢复原样。没事儿时便捧着我的照片发呆。要不就一夜接一夜的不停工作。他把自己封闭起来。看着他日渐清瘦的脸庞,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欣便是在那时候闯入了君的生活。
欣与君的相识平淡无奇。那日,欣刚搬到隔壁的空屋,可保险丝断了,便来向君借。
我知道君看到欣时愣住了,因为我也愣住了。欣与我长得出奇的像。只是眉宇间多了份成熟。我看到君抱紧欣叫她丫头时,欣莫名又尴尬的表情。忍不住大笑。我的君竟然也有此等愚笨的时候!从此,欣和君便开始了似有似无的交往。
欣是个很温柔的女人。与创造性幼稚的我是完全不同的。她常在我和君的小屋出入,为君收拾房子,做出可口的饭菜,但从不过夜。我就那么每天坐在娃娃堆里,看着她擦拭我的照片,打扫娃娃身上的灰尘,看她不厌其烦的听君讲我和他的故事……
我打了个很大的哈欠,我想我呆乏了,或许应该换个地方。
君和欣的婚礼是那么自然。我甚至没有一丝嫉妒。婚后的欣像以前一样,她没改变房中任何一点小摆设,包括我那堆曾被玲称为垃圾的娃娃们。望着她每日奔波忙碌的样子,我觉得像是一幅温馨而美丽的画。突然间发现我已是那么多余了。可是,我不愿离开君。
欣怀孕了。这令君兴奋不已。初为人父的喜悦是无法言语的。他像当初娇惯我一般宠着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欣是幸福的。可我又该如何呢?这个的问题一直困惑着我,直到那日。
那天,君外出了。我看到欣站在娃娃堆前摸着肚子自言自语“宝宝,你会很幸福的,因为你有两个妈妈疼。”然后,她摸了摸娃娃的脸蛋:“丫头,你也很疼我们的宝宝的。对么?”我明白了,欣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对我说。
我释然了。站起来,伸了个大懒腰。窗外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我知道,宝宝只会有一个妈妈疼。便起身离开我心爱的娃娃们,我相信,很快会再见的。
数月后,君与欣生下一漂亮的女儿,取名叫丫头。
第四:《偷情不过是饮鸩止渴》
曾经,她以为自己上错了车,然后上帝又惠顾她,让她再次看到美丽的风景,到最后才明白,那只是一场海市蜃楼。艳遇就是建立在想像的天空里,那样不合实际,甚至,那样苍白无力。真实的日子其实就在与爱人的相守里,就在一粥一饭里。
感动指数:★★★★
口述实录
口述:亚妮 采写:虹莲
曾经,我以为自己上错了车,然后上帝又惠顾我,让我再次看到美丽的风景,到如今才明白,那只是一场海市蜃楼,我以为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那激情压根就是饮鸩止渴。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我的心情却一天比一天迷离,下班回家的途中,总是走走停停,回去又如何?无非是吃饭看电视上网睡觉,日复一日。这时,那个叫罗宁的男人恰好出现了……他这团烈火就此点燃了我这把干柴。
2000年春天,我与穆青结婚。
穆青说,让我们相守,直到牙齿掉光,直到老到只能在摇椅上躺着,我还会说我爱你。为他这句话,我嫁给了他。每个女人都希望天长地久,我也不例外。认识穆青的时候,我28岁,已经不小了,此前所有的恋爱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走向婚姻那一步,也许所有美丽的女人都会虚度年华吧,那句红颜薄命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生得美,就觉得有资本挑剔,就以为有大把时光可以和男人纠缠,可再回头时,发现眼角已有了细细的纹路,于是就想到了嫁人。
第一次和穆青见面,我对介绍人恼了,这样的男人也介绍给我?他不是百万富翁,只是一个小公务员,人长得那么一般,个子与我一样高,凭什么要我嫁给他?但事隔几个月后我还是嫁了,不仅仅因为在我最想嫁人的时候遇到他,而且因为他给我一种现实的稳妥之感,每天雷打不动地接我下班,接我回家后,又围上围裙去厨房里忙这忙那,我以前的男友,却多数是在酒吧里混的,说着和现实生活不着边的话,而穆青让我好像从空中落到了地上。他看着我说,亚妮,最后,谁都要过柴米油盐的生活的。这句话打动了我,纵然我是王妃,最后也要结婚生子吃喝拉撒吧,于是我动了心思嫁给他。
以为自己从此真的甘心和穆青过柴米油盐的生活了,可很快就烦了。日子长了,穆青的细心和爱意就像家常便饭一样不能感动我了,反而觉得他婆婆妈妈,没有男人气。那时,我们结婚已3年,房子换成了140平方米,正在供一辆车,穆青做了公司的副经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我的心情却一天比一天迷离,下班回家的途中,我总是走走停停,回去又如何?无非是吃饭看电视上网睡觉,日复一日。
这时,那个叫罗宁的男人恰好出现了……他这团烈火就此点燃了我这把干柴。
有些暗暗的惊喜在心里头泛滥,和一个男人独自相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那天下班回家,出了电梯,看到一个长发男人,穿着破了几个洞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坐在我家门口。远远地我停住,以为是劫匪,再仔细看看,明白了这个人是谁。
罗宁。我叫了他的名字。
他抬起头,你怎么会认识我?
我取出钥匙,打开门,然后说,明白了吗?我是这家的女主人。
亚妮?他亦叫出我的名字。
不,我说,叫我嫂子吧,我知道穆青比你大半岁。他笑着说,我可比你大的,就叫你名字吧。
罗宁是穆青的大学同窗密友,据说生性喜欢流浪,不喜欢循规蹈矩地生活,所以毕了业,就开始浪迹天涯。我记得穆青在我们的婚礼上说,要是罗宁回来就好了,可惜他现在在西藏。随我进了门,罗宁把大大的包放在地下,问我,穆青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两年没联系了,我想死他了。
我说:穆青出差去了。
哦,他看了我一眼,那我去住酒店吧。
我说既然来了,就吃完饭再走吧。接着我给穆青打电话,然后把电话给了罗宁,他们在电话中激动地说着,罗宁说起话来有点“张牙舞爪”,我听到穆青在电话里也“张牙舞爪”了,没想到像穆青这么老实的人原来也有个性张扬的时候。最后罗宁把电话给了我,穆青在电话中对我嚷的却是:千万别让罗宁走,我两天后就回来,给我弟弟做点好吃的,他爱吃辣椒,多买些回来。
别让他走?让一个大男人留住在只有我一个女人留守的家里?放下电话,我不禁有些诧异穆青的大意,但奇怪的是,竟也有些暗暗的惊喜在心里头泛滥,和一个男人独自相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桌菜,水煮鱼、干煸肉丝、麻婆豆腐、鱼香茄子……几乎全是辣菜,罗宁看着一桌子菜说,穆青真有福气,娶了你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老婆。我的脸不禁有些微微泛红了。
多么可怕,我好像爱上了这个野性的男人,从小,我就喜欢这种充满了流浪气息的男人,渴望和这样的男人浪迹天涯。
那个晚上,罗宁没有走,整个晚上,我都在和他一起看他的相册,里面是西藏和青海绝美的风景,还有他发表在杂志上那些美丽的图片。一边看,他一边给我讲旅行中的遭遇,奇怪的是,我竟不敢看他的眼睛,偶尔与他的眼睛相遇,总是我先躲开。那一晚上我的心情迷离得是那样熟悉,好像十八 九岁的年纪又回来了。第二天,把他宽大的格子衬衣洗了晒在阳台上,干了以后,我小心地叠着,闻着上面的芳香,竟
有一点点晕。
穆青提前赶回来,罗宁跑过来,两个人拥抱在一起。
晚上,穆青求欢,我积极地响应着,脑海里想着的却是罗宁。此时,他就在我们的隔壁,我能听到他哼唱着陈琳的歌《爱就爱了》——爱就爱了吧。这个疯孩子,穆青说,害了多少女孩子,应该给他找个人结婚了。
我用手搂住穆青,把眼泪落到他胸前。多么可怕,我好像爱上了这个野性的男人,从小,我就喜欢这种充满了流浪气息的男人,我渴望和这样的男人浪迹天涯。
挣扎了一下,我立刻就软倒在他的怀里,这个像一株植物一样清新的男人,早就成了我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了。
在穆青的劝说下,罗宁似乎终于有了想安定下来的打算,几天后,他说他找到了房子,要搬出去住了。那天,他离开,走之前看着我,然后眯起眼睛笑笑,轻轻地说,再见。两个很磁性的字,我也笑,但感觉有眼泪在流着,注定,这是故事的开始,仅仅是个开始,我明白自己,面对诱惑总是无法逃开。
果然,第二天就接到罗宁打来的电话,他说亚妮,你能过来帮我一下吗?我这里太乱了,我不知怎么收拾。的确是乱,当我换上一身家居的衣服干起来时,心里忽然充满了巨大的快乐和幸福,原来,爱一个人可以这么幸福,即使给他做家务,即使真的很累也是快乐的,忽然,我想到了穆青,他为我做这些,心里也是快乐的吧?
两天下来,屋子被我收拾得那么干净而有品位,窗帘上飘着太阳花,阳台上有一盆盆嫩绿的植物,红色的沙发上是我买来的中国结,当我去厨房为他煲汤时,他忽然从后面抱住我:亚妮,你给了我家的感觉。我挣扎了一下,就立刻软倒在了他的怀里,这个像一株植物一样清新的男人,早就成了我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了。
我和他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从此,每隔几天,我便来到这间属于我和他的小屋。我喜欢围上围裙为他做饭,亮着灯光等他回来,当穆青一遍遍地打着电话,我给他的回答总是我在加班加班,可怜的穆青信以为真,对一切毫无察觉,当我深夜回到家里,桌子上还摆着一碗他给我煲的靓汤,说加班要注意滋补。
奇怪的是,那个时候,我的脑子大概已经痴迷得不行了,承受着穆青的恩爱,心里却连一点愧疚的感觉也没有,甚至他拉拉我的手,我也会一下子甩开他,你烦不烦啊?那时,我的心里满是罗宁,偶尔听到穆青提到他的名字,我也会心跳个不停。
原来我的悲欢都与罗宁无关,他享受的,只是我的欢颜。原以为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这激情根本就是饮鸩止渴。
我想如果没有那场大病,我可能还在不知迷途地徘徊在两个男人中间。而一场大病终于让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单位体检,我被查出乳房里有肿块,医生说不知是良性还是恶性,最好是做一下病理检查,如果是恶性的,就要做乳房切除术。
得知这个恶讯,我第一个告诉的是罗宁,他曾一遍遍地称赞过我饱满而性感的乳房,他说,有少女的坚挺又有少妇的丰满,而我的乳房也许即将从此成为两个洞了,因此我最想要的是他的安慰。可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听到他说的却是:一个女人没有了乳房还叫女人?那怎么可以?这是他说的话?电话这边,我一下呆了,泪水从我眼里流出来。扣了电话,我像被春雷惊醒似的,原来我的悲欢都与他无关,他享受的,只是我的欢颜!原以为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这激情压根就是饮鸩止渴。
知道了我病情的穆青却在当天从云南赶了回来,他冒着被公司开除的危险,因为那是一笔几千万的大项目啊,来到我床前他说,没有比我的妻子更重要的事情了,没有了乳房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你。我想不流泪,想掩饰我的慌张,但眼泪泄露了我的秘密,一个红杏出墙的女子,还有什么资格要他的爱?
幸运的是,最后病检结果证实我患的是良性肿瘤,经过化疗和药物终于使我的乳房完好如初,病好那天,穆青去接我,我说,我不配做你的妻子,是我害你一次次等我回家,是我害你做了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要不我们离婚吧。没想到穆青却牵起我的手说,傻孩子,走,回家吧。他说, 一定是我不够爱你,所以,才会让你走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我宽恕你……原来,爱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委屈,我紧紧地抱住穆青,眼泪流到了他的头发里,最亲最爱的人,一直在我的身边,只是我差一点就失去,再次拥有爱,今生,我会牢牢地抓紧它,永不再放手。
每个女人也许一生都会有一次艳遇吧,我的艳遇就是建立在想像的天空里,那样不合实际,甚至,那样苍白无力,虚弱到连眼泪都觉得多余。像罗宁这样的男人实际上只是一株植物,一株没有任何感情的植物,和植物相爱的命运,是等不到秋天的。真实的日子其实就在我和穆青的相守里,就在一粥一饭里。
第五:《我想当红娘 他爱的人却是我》
如果你懂得他的心,那么即使分割天涯也心有所依;如果你不懂他的心,那即使只是咫尺相隔,却又如何能够靠近……那于无声处胜有声的关怀和支持,何尝不是一份挚爱真情呢?别擅自猜测,也别妄自菲薄,属于你的那份情,终究只是属于你的。
感动指数:★★★☆
我对他的好感起初缘于他很像弃我而去的初恋男友伟———高大俊朗且能言善歌。他干工作是粗线条的,但挺有办法,条理性也很强,因而收效显著。这一点令事必躬亲却徒劳无果的我羡慕得直至佩服;他会画画,信手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单位里关于他的传闻很多,今天追小甲,明天追小乙……使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看待”了。
别看他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细心起来也会体贴入微;有一次我值夜班,持续的高烧使我浑身酸疼,举步艰难。他见了嘱我回去好好休息。我到宿舍刚躺下,室友丽说他送来一瓶开水。中秋联欢,我悄然退场。和伟的花前月下历历在目,令我黯然神伤……不觉中行至人少车稀的背静地段,当我感到慌张无助时,猛然发现他正隐在我身后的树丛中,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他那高大挺拔的身材,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我几乎是带着绝处逢生的狂喜向他奔去……回去后,他上台轻轻地唱起:“你总是心太软……算了吧,该放就放,你总要为自己想想未来。”直白的歌词让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关切和爱怜,潸然泪下。
春天登山,下山的路异常难走,他招呼男生要照顾女生。我看见他拉着小茜的手拾级而下,亲亲密密地宛若一对情侣。同伴告诉我他追小茜很多日子了,这番可谓用心良苦。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泛起一丝酸楚。隐隐地有一种与他牵手的冲动。
圣诞平安夜,我和丽喝了很多酒。醉意微醺地走下楼梯,一阵眩晕直冲上来,多亏他从背后扶了一把才没有摔下去。我当时不知哪来的邪火,使劲推开他,歇斯底里地喊:“走开,我愿意”,背靠着墙软软地往下滑,他一把将我拽起来,紧紧抱在怀里,柔声说:“你哭吧,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吧。”他的肩膀又宽又厚,使我想起他当晚唱过的歌:“我让你依靠,让你靠,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你需要我,告诉我,我愿意永远陪你度过。”
当晚,丽在酒醒后向我敞开了心扉,丽很喜欢他。让我吃惊的是丽对他的好感竟源自他那次深夜送水,对同事尚且如此,日后一定会疼老婆,丽因此认为他人可靠,值得托付终身。丽的话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自做多情,也许他帮我只是出于同事间的关心和同情。我试探地问:“听说他追过小茜?”“何止小茜,还有小甲和小乙呢。”丽的可爱就在于她的率真,她直截了当地说:“都是单位里的人捕风捉影,他根本不是那种人,咱们俩背后不也有人议论吗?”丽的直言不讳令我一时语塞,只有洗耳恭听。丽向我列举了他诸多的好,甚至憧憬了他们的未来———琴瑟和音、夫唱妇随,看得出丽用情至深。最后丽坦然地说:“我不管他以前是否喜欢过别人,只要他今后对我好就行。”丽的大度和痴情让我自叹不如,决意对他不再抱任何奢望。
我去想撮合他和丽,他冲我摆手懊恼地嚷:“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别在这里面瞎掺和了。”我原本好意,无端遭他当众抢白,面子上十分难堪,愤然摔门而出,从此与他形同陌路。
迎新舞会上,他笑盈盈地向我伸出了邀请的手,我怀着异常矛盾的心情与他翩然起舞。他拥我入怀,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令我怦然心动,四目相接,我既兴奋又紧张,悠扬的舞曲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真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哦,他那于无声处胜有声的关怀和支持,何尝不是一份挚爱真情呢?可惜我一直把他当成伟的影子,对他的依恋认为是对伟的旧情难忘,陷在感情失败的旋涡中难以自拔……如今咫尺相隔遥相望时,我才发觉他才是我真正牵挂的人,而我对他又是多么依恋啊!
第六:《美丽女教师下嫁艾滋病农民的浪漫传奇》
因为卖血,他一家三口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在妻子离他而去、备受旁人歧视的时候,他邂逅了美丽的女教师。可怕的病魔没有能阻挡住真挚爱情的生根发芽,在冲破层层阻力后,他们幸福地结合了。在真爱面前,再可怕的病魔也只有节节退败……
感动指数:★★★☆
因为卖血,李本刚一家三口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在妻子离他而去、备受旁人歧视的时候,他邂逅了美丽的女教师胡玲。可怕的病魔没有能阻挡住真挚爱情的生根发芽,在冲破层层阻力后,他们幸福地结合了。
为生存卖血挣钱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1997年10月8日,是李本刚父子三人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李本刚父子回老家探亲,正巧政府组织他们卖过血的人到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检查结果出来后,李本刚和弟弟李彬还有父亲竟都感染上了那想起就让人不寒而栗的艾滋病。
妻子悄然离家出走他独自抚养儿子 ..........................
2001年,凶恶的艾滋病最终还是夺去了李本刚父亲的生命。父亲的病故,如同当头一棒,使李本刚背负着更加沉重的精神压力,他更加对死亡感到了恐惧……
转眼到了2004年1月下旬。一天,李本刚前往资中县城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吃完饭,客人们簇拥着寿星来到包房唱卡拉OK。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李本刚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独自在一旁不停地抽着烟。正在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跳支舞好吗?”李本刚抬起头,原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李本刚心里一颤,随即把手迎了上去。
音乐声起,李本刚搂着长发女人的腰在舞池中开始翩翩起舞。一曲终了一曲又起,他们跳得很开心。接连几曲下来,两人都感到有些累了。这时,他们停下来聊天。通过聊天,李本刚很快得知,陪自己跳舞的这个女人叫胡玲,是资中银山镇人,师专毕业后到了广东清远市一所中学当教师。而胡玲的家庭条件也非常殷实,父亲以前是医院的院长,退休后还在资中开了一家诊所,母亲则是部队的干部。
聊着聊着,胡玲突然话锋一转,问道:“对了,我看见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可不可以告诉我?”李本刚打量了一阵胡玲,突然灵机一动,说:“一言难尽,我们今后有缘再聊……”转眼已经夜阑人静,分别时,胡玲忍不住把自己的电话告诉了李本刚。
可是,让胡玲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李本刚竟主动打电话,约她在上次聚会的酒店见面。胡玲没有半点推辞,欣然应允了。
两人一见如故,谈得非常开心。通过交谈,胡玲发现李本刚是一个可以交心的人。随后,她把自己埋藏在心里的隐私告诉了李本刚。原来,几年前,胡玲在清远市和当地一名公务员结了婚。可是,结婚之后,胡玲便有些后悔了,丈夫为了应酬,经常在外喝酒玩乐,有时还彻夜不归。2003年年底,她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忍无可忍的她一怒之下便和丈夫离了婚。
胡玲说着说着,竟当着李本刚的面掉下泪来。这让李本刚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李本刚一边劝胡玲不要伤心,一边忍不住也把自己妻子“大难临头独自飞”的事告诉了胡玲。不过,交谈中,李本刚本能地隐瞒了自己患艾滋病的事实。
就是在这样的聊天中,胡玲和李本刚都感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们甚至还有了相见恨晚之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深夜11点了,李本刚和胡玲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酒店。当两人缓缓经过江边时,寒风乍起,胡玲打了一个寒颤,李本立即会意地握住了胡玲的手。胡玲又是一颤,但她没有挣脱对方的手。其实,胡玲也觉得李本刚这个人非常不错,对他有好感,只是作为女人,她不可能主动向对方表达。当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时候,胡玲情不自禁
爱情就这样在两个人身上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快,他们开始热恋。
“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
2004年3月初的一天,李本刚第一次把胡玲带回了家中。李本刚已经9岁的儿子看见爸爸带回一个阿姨,心里特别开心,对着胡玲“阿姨”长“阿姨”短的叫个不停,而胡玲也对李本刚的儿子小杰特别疼爱,还给他辅导功课,和他一起玩游戏。很快,胡玲便融入到这个单亲家庭中,好像生来就是一家人。临走时,胡玲还不忘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
几天后,李本刚突然给胡玲打来电话:“玲玲,帮帮忙好吗?我父亲去世时跟别人借了5000元钱办丧事,现在对方急需钱,我手里又暂时不够……”胡玲一听毫不迟疑,马上到银行取了5000元钱给李本刚。就在把钱交给李本刚的时候,胡玲还异常关心地说:“记住,以后遇到困难就对我讲!”后来,胡玲曾先后几次借钱给李本刚以解燃眉之急。
随着交往的增多,李本刚更加珍爱胡玲了。因为他发现,胡玲对他非常无私,而对自己却显得很吝啬。她从来舍不得花钱买一瓶像样的化妆品,一件像样的衣服;而每到节日,胡玲都会送给他很贵重的礼物。胡玲给李本刚买的每件衣服最少都在500元以上。每次,胡玲给李本刚买衣服,他都嫌太贵,太破费了。而胡玲则说:“要知家中妻,且看男人身上衣!”
“这个善良的女人,已经分明把自己当成了她未来的丈夫!”李本刚的心灵一阵颤栗。他想,要是自己身体健康,将来的生活该多么幸福啊……
李本刚爱着胡玲,也盼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娶胡玲为妻。可是,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李本刚充满了悔意:“我一个艾滋病人,爱上胡玲,实际就是害了她啊!”
而偏偏在这时,胡玲也主动跟他谈起他们的婚姻问题。胡玲对李本刚说:“咱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后一起去广东打工,等日子好过一些,我们就要一个孩子。”李本刚听着听着,泪水立即盈满了眼眶。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真相告诉胡玲,好让这个善良的女人另寻他人,有一个好的归宿。
2004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本刚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随后他来到胡玲的房间里,一本正经地和胡玲开始了对话。
“胡玲,我必须得把这件事告诉你!”“你是不是想向我求婚?”“胡玲,你听好了,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因为我是一个艾滋病人!”李本刚的话刚一说完,胡玲“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大概是在考验我吧?可你的考验也太老土了!”
见胡玲还是不信,李本刚随即从箱子里取出一个英文字母连成的徽章和一根红丝带:“这是国际预防艾滋病中心发的徽章,这是中国艾滋病预防委员会发的红丝带标记。胡玲,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你快离开我吧!我不该隐瞒你这么久!”
见李本刚一本正经的样子,胡玲终于相信这是真的,大哭着跑开了。
为了看看自己是否染上了艾滋病,胡玲来到了防疫站。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让胡玲感到高兴的是,检查结果为阴性,她没有染上艾滋病。可这时,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每次和李本刚同房时,李本刚都执意要用安全套的事情。胡玲心想:“李本刚是一个好人,从这件事情就能看出他是爱我的,并且他告诉了我实情,让我另寻他人,找一个好归宿,也说明他真心爱我……”想着想着,胡玲开始为李本刚担心起来:“得去找李本刚!”
可是,当胡玲来到李本刚家时,却发现他不见了。“他躲起来是为了不连累我!”胡玲知道李本刚的为人。随后,她开始四处打听李本刚的下落。可找遍了公民镇,均没有李本刚的下落。随后,胡玲又来到艾滋病人聚集的“公民家园”,请艾滋病人们帮忙寻找李本刚。
“这李本刚太不是人了,明明自己有病,为何偏要去害人?这不是作孽吗?”艾滋病人们个个瞪大眼睛骂道。“你们不要骂他,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正是因为爱我,他才离开我!”胡玲说。“姑娘啊,你怎么这么傻?即使知道,我们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们不想你往火坑里跳!”这时一位年长的艾滋病人劝她道。
由于李本刚不在家,考虑到他的儿子没有人照顾,胡玲干脆搬到李本刚家中,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等他回来。
2004年4月15日,躲藏在几十公里外一个亲戚家的李本刚回到了自己家中。胡玲见到李本刚,立即喜不自禁地上前紧紧抱住李本刚。李本刚问胡玲:“你还找我干什么?”“嫁给你!”胡玲坚定地说,“我会永远爱你,在你活着的每一天!”说完,两个人激动得热泪盈眶……
2004年5月1日,李本刚和胡玲举行了热闹的婚礼。“公民家园”的艾滋病感染者、镇上的相关领导,还有许多乡亲们都前来为他们祝福。可是,胡玲的娘家却没有一个人来,胡玲说她是自己做主把自己嫁出去的。因为她不敢告诉父母和弟弟、妹妹自己嫁给了一个艾滋病人。
8月23日,胡玲当着李本刚的面,给娘家人写了信。“亲爱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你们好!我嫁给了一个艾滋病人,因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值得我爱。只要他活着一天,我就会好好与他生活一天。我想,爱是没有错的,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也许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我,但我认为自己现在很幸福,你们就放心吧!”
胡玲写信时,李本刚在一旁看得早已泪流满面。他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感激胡玲,他觉得自己只有用有限的生命,好好地爱她每一天,来回报胡玲真挚的爱情!
自从和李本刚结婚后,胡玲心中明显有了不少压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是,每次她和丈夫李本刚出去办事,别人就像看稀奇一样看他们,议论他们。由于李本刚患病不能出外打工,胡玲只得辞去了广东清远市教师的工作,留在家乡。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2004年11月初,胡玲和丈夫李本刚在公民镇食品站租了两间民房,一间她和丈夫住,一间给李本刚的儿子小杰住。他们目前正准备在镇上办一个养猪场,准备在家乡靠养殖业发家致富……(应当事人要求,文中胡玲为化名)
第七:《大学教授与保姆的恋歌》
在外人看来,我们有着二十四岁的年龄差距,社会地位也悬殊极大。没想到绕了一大圈,十年后他们又回到了原地。他们的爱情虽然没有海誓山盟,缠绵情话,但这份相濡以沫的感情也足以让人感动一辈子。
感动指数:★★★
姓名:卢焕生(真名)
性别:男
年龄:62岁
职业:大学教授
讲述地点:本报三楼休闲区
实习生:高阳洋
记者:许坤山
(卢教授顶着38度的高温,历经三个小时才从武昌的家赶到了报社,他大汗淋漓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水,便抱歉地说道:“让你久等了,我刚开始走错了路,找到长江日报去了。”此时的我,好感动,因为他的歉意,因为他的认真。)
她是我家的特殊成员
我曾经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前妻在我最需要关心照顾的时候丢下一双年幼的儿女离开了家。我因为整日忙于教书育人,一对儿女自然疏于照料,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好心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帮我请了个名叫俭香的保姆,她来自江南水乡,脸颊上的一对酒窝特别惹人喜爱。俭香也曾经承受了作为一个女人最痛苦的事,当她带着年幼的孩子向自己不幸的婚姻挥手作别时,老天再次给柔弱的她开了个残忍的玩笑,多病的孩子还未来得及叫一声“妈妈”便夭折了。
俭香不顾旅途劳累,到我家的第一天便进行了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还为我们全家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看着儿子和女儿狼吞虎咽的样子,我这个做父亲的内疚不已。细心的俭香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卢老师,我的厨艺在家乡是出了名的好,小孩当然喜欢吃我做的菜了。”孩子们也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说:“对,阿姨做的菜最好吃了。”俭香聪明能干,很快便将这个家拾掇得井井有条,邻里经常当着我的面夸奖道:“这个小保姆真不错,你赶快给人家加工资,要不然可被我们挖走了啊。”听到这些,俭香只是莞尔一笑,柔声说道:“卢老师一家人都特别善良,
我愿意对他们好。”
我没有因为俭香是个“打工妹”而看不起她,只要有时间,就会介绍她看些增长知识的书。她看书读报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也会向我虚心求教。俭香对我们一家人感激之余,更加努力地工作:不论刮风下雨都坚持为孩子们送饭;孩子和我的生日,她总会别出心裁地为我们庆祝。
时间在孩子们的欢笑声中悄悄流逝,转眼间,儿子和女儿都变成了天之骄子,陆续走进了他们向往已久的象牙塔。这时,俭香也收到了一封又一封催她回乡的家书。我知道俭香还年轻,不可能将一辈子都花在照顾我们三个人身上,便也劝她回乡开始新的生活。在离别的那一刻,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原来我是那样地舍不得她,她和孩子一样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们的爱永驻
虽然以后的日子我们都有书信联系,但再次相逢已经是十年后了。这十年里,我虽然相了许多次“亲”,但却没有一个能开花结果的,眼看孩子都有了各自的小家庭,年已五旬的我更感到苦闷与孤寂。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们,我一直有假期出门旅游的习惯,可对于单身汉的我来说,一个人的旅行太过苍白与无趣。当我正苦于假期出游没人陪伴时,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那端传来俭香清脆的问候声:“卢教授,这个暑假您怎么没出去度假啊?”我苦笑道:“一个人出门没意思,我正在为寻觅旅伴发愁呢。”我听到话筒中传来深呼吸的声音,顿了很久,
她轻声问道:“您看我条件怎么样,我也正想找个地方避避暑啊。”听到这话,我先是一惊,随后一阵欣喜从心底升起。几天后,我们两个人背上简单的行李踏上了开往人间天堂——桂林的火车。俭香虽然不再是我的保姆,但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细心照料着我,我们一路上谈生活,说爱好,好不惬意。
和俭香徜徉在甲天下的桂林山水中,我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愫,似缓缓流淌的小溪,不时溅出欢快的水花。我的心在期待着那份温情,又不敢过急地去拥抱那份情,这情是十年的磨合、十年的积累。旅途的风景随着我的心情越看越美,我和她的心越走越近。
在外人看来,我们有着二十四岁的年龄差距,社会地位也悬殊极大。但我深知,既然已不再年轻,我们就更无须用太多的世俗标准来束缚自己,只要能携手走完剩下的日子就足够了。这次桂林之旅最终成就了我的这段姻缘,在儿女的祝福声中我们踏上了红地毯,那一刻,我看见激动的俭香泪流满面。
婚后,在俭香的督促下我养成了晨练的习惯,每天清晨,她陪着我到公园打打太极拳,跳跳交谊舞,使我的每一天都感觉神清气爽。我也专门为喜欢文艺的她买了个碟机,有事没事地陪她唱上两句,用音乐来陶冶情操。
每逢周末,我们俩口子都要下厨为全家人做上可口的饭菜;俭香在儿子的帮助下,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电脑知识。每个假期,我都和俭香合计着上哪游山玩水,我曾经对她说过,要在有生之年,带她走遍祖国的万水千山。
我的知心丈夫
(为了印证卢教授的讲述,我特意拨通了他夫人的电话,请她谈谈自己心目中的老公。她欣然用略带江浙口音的武汉话说了起来。)
我以一个保姆的身份走到了焕生的身边,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善良,一个男人不仅要兢兢业业工作,更要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但再苦再累他也没有一句怨言。我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我用勤劳的双手将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我听到邻居对焕生说,他的一双儿女一点都不像没妈的孩子时,我的心像喝了蜜糖一样甜。
那时的我不敢奢望自己拥有他的爱,我明白彼此在年龄和文化层次上都有着很大的差距。但焕生没有看不起我这个“外来妹”,他一直鼓励我多读些书,为了将来的发展学个一技之长。内向的我最终还是没有摆脱旧思想的束缚,将这份爱埋藏在了心底,在他的儿女步入大学的殿堂后,默默地选择了离开。
没想到焕生和我绕了一大圈,十年后又回到了原地。这一次我不再犹豫,主动提出陪他到桂林游玩,我们的爱情虽然没有海誓山盟,缠绵情话,但这份相濡以沫的感情也足以让我感动一辈子。旅游归来,我们忐忑不安地将结婚的打算告诉了他的儿女,没想到他们举双手赞成,那一刻,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流
我和焕生婚后的生活是和谐而甜蜜的。他怕我累着,经常和我抢着干家务活;知道我喜欢唱歌,还专门买了个碟机;这个暑假,焕生说要帮我实现儿时的梦,带我到南方去看海。我真的很感谢上苍让我成为了焕生的妻子,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会无怨无悔地选择这段忘年之恋。
第八:《十年 二个丈夫一个轮回》
一对夫妻,丈夫因故入狱,妻子改嫁他们。十年后,他们再度相逢,情天恨海,有悔不该当初的眼泪,也有破镜重圆后的喜悦。原来爱情也可以这样从头再来——
感动指数:★★☆
1989年,当我还在如火如荼的初恋里辗转时,就认
识了志坚——我的顶头上司。常常我蝶舞般地从他身边走过,都能看到那对黑黑生动的眸子。
1990年8月14日晚,当我与自己的男友艾欣经过无数次争吵后,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楼梯上,溽暑的气息一如我的心境。很巧,志坚居然出现在面前。一刹那,我感到他关怀心疼的眼神,撞到了自己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泪水便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头一次,我毫不犹豫地扑进他的怀里,感受着委屈随泪水释放的惬意。那夜,我们恋爱了,应该说,我就这样被自己过户给了志坚。
谈了一年恋爱,我做了他的8月新娘。当他牵了我的手,隆重又庄重地说一生一世的时候,闪动在我心里的,是艾欣如风般不羁的眼睛。我知道,自己闯了祸。
婚后,我做了全职太太,没有了异性仰慕追随的眼光,没有了浪漫的鲜花和那些令人尖叫的惊喜,我感觉自己是只囚鸟,那样渴望天空的讯息。
怀孕,生女儿,我的人生列车依站停靠,我以为自己会循着这个轨迹平淡一生。一天,我在街上偶遇了艾欣,他依旧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我感觉心里的某块地方也被照亮,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此后,艾欣隔天一封情书,节日一束鲜花,时不时的野餐、兜风、舞会,我本已沙化的心,仿佛生发了久违的春的绿意,一段不该发生的故事秘密拉开帷幕。
1996年,女儿两岁时,志坚商场失利,还因经济诈骗罪获刑入狱。艾欣催促我跟志坚摊牌,说会照顾我们母女一辈子。那天,我是逃出看守所的,感觉如芒在背。
在谈婚论嫁的当口,艾欣跟我大吵一架,他坚决不接受我的女儿。
我想过离开艾欣,可是,没有工作,带着孩子,离了婚,我早没有了挑拣的资本。一狠心,我将女儿送给了志坚的母亲。
婚后,艾欣一改婚前的浪漫温情,一头扎进赌场。我曾两次怀孕,都在两人恶吵后流产,以致失去了再生育的能力,艾欣因此加倍冷落我,在外跟多个年轻女孩鬼混。2001年,我毅然与艾欣离婚。
离婚后,住在曾经与志坚共同生活的房子里。我想念志坚,却再无立场和颜面去见他。
2002年8月14日,当我凭吊完感情正准备离开,不想竟遇见了志坚。他坚定地站在我眼前,我竟有短暂的眩惑。
原来,志坚早在1999年就因表现出色,获减刑提前出狱,并在老朋友的帮助下,在汉正街租了个门面继续经商。他很快在商海中如鱼得水,资本越做越大。2001年,他已在汉口开了两家分店。
听完我5年来的生活经历,志坚紧紧握着我的手,说从头来过。这个硬汉子话音未落,已泣不成声。
那一刻,我反而冷静下来,清晰地问志坚:“我背叛过你,你真的能一点不在乎?我在跟你之前,跟你之时,跟你之后,都跟过艾欣,你就真的不怀疑女儿是不是你的?”
果然,我悲哀地看见,志坚如遭棒喝呆在那里。
第二天,我就仓皇逃往广州。
他在水泥地上单膝跪立
逃到广州,在一位广州远亲的介绍下,我才在一家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找到工作。
一个月后,适应了自己的新的生活方式,我才简单给志坚发了封电邮。我承认自己不如理想中坚决,但我宽慰自己,没必要让一个已与我无关的人满世界疯找我。
2004年2月,晚上10点钟了,我混在出车间的人流里走向宿舍。突然,志坚像变戏法般站在我面前。他在我们厂前水泥地上单膝跪地,捏着一枚钻戒,深情地问:“亲爱的杨珏女士,请问你愿意原谅我,并嫁我为妻吗?”
还能说什么呢?幸福仿佛温柔亲吻着我的每一个细胞。我俏皮地回答:“有八抬大轿的话,可以考虑。”话音未落,自己已被志坚打横抱起。他兴奋地说:“这个简单,两辆奔驰算不算八抬大轿啊?”
面对如此深情,我除了心甘情愿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第九:《我“干妈”将成我的新娘》
一个女人,凭着一份执着,无私地资助了一个男孩从高中到大学的所有费用。家人不理解,快要结婚的男友离开了她,然而这都没有让她退缩,她告诉男孩:“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妈!”当岁月流逝,他们相爱了,却面临着年龄的差距和来自社会的强大压力。真心的希望,他们的这段姻缘能够一路走好。
感动指数:★★☆
讲述人:男
年龄:24岁
职业:管理人员
通讯员:王化军
记者:叶凤
"我'妈'即将成为我的新娘。"他像是在开玩笑,我目瞪口呆。他笑咪咪地说:"别吃惊,听我慢慢解释……"
恩人圆了我的求学梦
我的祖辈都是农民,在我们那个并不富裕的山村里,要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来,简直是痴人说梦!
在我十岁的时候,父母出城卖菜,傍晚在回家的途中出了车祸,双双远离人世。
(他的眼睛红了,他忍了忍没让泪水轻弹,故事很顺利地讲了下去。)
我的骨子里虽然流着农民的血液,但是我很聪明,学习成绩优异。乡里举行的大大小小的数学、语文比赛中,我拿过不少奖。经过几年的苦读,我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
我一个孤儿,只能靠五个叔伯帮忙,供我读书生活。但他们都是农民,也有子女,生活也很艰难。
中考过后,我整天愁眉苦脸,因为学费没有着落。尽管接到通知书,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愁到最后,还是含泪拿了初中毕业证,一个人到武汉来闯闯,希望打工来赚足学费。
找工作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他们嫌弃我没文凭,更何况我只有15岁还没到可以工作的年龄。我说我只要别人工资的一半,可是还是很难。就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燕姐。
燕姐是个中型酒店的老板,她刚开始也不愿意雇用童工。可听完我的遭遇后,她非常同情我,便留下了我,算是亲戚帮忙,不属于雇佣关系。她心地特别善良,说要资助我上大学。暑假一过,一份持久的资助开始了。每到交学费时,燕姐都说,只要我能读,不管读到多高,她都愿意承担一切费用。她没有食言,我从高中到大学的学杂费都是她资助的。
我和燕姐非亲非故,她却想方设法供我读书。在我眼里,她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妈妈"是对她最尊敬的称谓。
亲情变成爱情
我的出现却是燕姐的"灾难"。遇见燕姐那年她26岁了,本来和男友陈锦快要结婚了。但在资助我的问题上他们起了争执,关系越变越坏。最后,陈锦终于提出了分手。
依燕姐的条件,追她的男人多的是,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别人都不原意背我这个负担。为此,燕姐的家人也对她有意见。我不愿再拖累燕姐,便狠心离开了她。然而,燕姐是个倔人,她到乡下找到我:"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妈!"
燕姐执着地帮助我,我只有用最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她。高三那年,燕姐在我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亲自照顾我,让我有个好的睡眠,吃上好的伙食。为了不辜负燕姐的期望,我每天发奋学习,高考如愿考上了一类大学。
在大学里,我一如既往地埋在学习里。同时也对燕姐产生了一种朦胧的情愫,有女孩子追我,我就用燕姐这个标准来衡量她们。
大一的时候,我对燕姐的好感已无比强烈。在同学面前,我从不说她是我的恩人或姐姐,而说是我的朋友。她有时很不解地问我,为什么不再叫她妈妈或姐姐了?我不语。
后来她说她有男友了,我一听急了,跑回家当着她男友的面喊她妈。"你不是说你还是单身吗?怎么连孩子都有了!"那男的没有给燕姐解释的机会,夺门而出。燕姐生气了。我就鼓起勇气说:"我爱你,我不想让别人抢走你!"她说,她对我也有感情,但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年龄差距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太大。
我不顾燕姐的反对紧紧把她搂在怀里,直至她再也没有挣扎。
娶她并不是为了感恩
感情归感情,恩情就是恩情。和燕姐相处那么长时间,我对她产生了真感情,没有其他成分在里面。我真心爱着她,她人美,心灵更是世界上最美的!"嫁给我!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读大二的时候,我就向她求婚了。可是她总是不同意:"我们不是说在一起就在一起的。"她很冷静,"人言可畏!"我却很执着:"燕姐,我爱你!等以后我工作稳定下来,我就和你结婚。我不会放弃的!"我很认真地说道。
燕姐养育我9年,我们比母子还亲密。她是我的恩人,经济条件也不恚绻胰⑺欢ɑ嵴倮捶缪苑缬铮滴彝妓那欢嘟慵薷遥频甑闹霸币惨欢ɑ崴邓吓3阅鄄荨N颐堑牧蛋啡缤吒炙可欢谖也欢献非笙拢嘟阒沼谠谖掖笏谋弦档氖焙颍鹩ψ鑫业男履铩?/FONT>
"你是为了报恩才娶我的吗?"订婚前她一本正经地问我。"那你是因为同情我才愿意嫁给我吗?"我反问她。
我们的订婚仪式很简单,只有燕姐的几个直系亲属在场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们克服了最大的敌人自己,却还有新的问题。
今年6月毕业,我在武汉某外贸公司找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我想元旦结婚,但不能光明正大的办理是个难题。我的根在农村,做人不能忘本,想宴请我的亲戚,但他们耿直本分、思想保守,再加上人又很封建,如果他们知道了我们的情况,会怎么想呢?我们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吗?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这段姻缘能得到亲人的祝福,朋友的认可。
第十:《如果我当时吻了她》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感动指数:★★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2003年3月,和我同住的那个人搬走了。我于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记,寻找合租人。两天之后,她来看房子,觉得还比较满意,便搬了过来。就这样,我和她开始了异性合租生活。
最初的日子,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每天下班之后照例在楼下的步行街闲逛,或者跑到同学家里打牌。后来有天我 下班直接回家,看到她正在做饭。香气溢满了整个房子。看到我,她笑盈盈地说:回来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既惊且喜,没有任何犹豫就点了点头。老实说,她的手艺还很不错。那一顿饭我一共吃了三碗饭。接下来的日子,我便经常买菜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对于一个单身许久的人来说,这种简单的乐趣其实就是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
然而,没有多久,她就搬走了。原因是她妈担心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不太方便,所以叫她搬到一个熟人那里去。看得出来她 也不想搬,可是实在拗不过她妈的百般劝说。她搬走的那天,我默默地帮她收拾东西,并将东西 拌到车上去。临走前她凝视了我将近两分钟,不言不语。车开走了,我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忽然悲从心生,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她……
第二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可是她却说不行,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我一听如遭雷击,当场呆住了。我万料不到她会这样说,因为据我所知,她应该没有男朋友的。挂掉电话之后,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过的那间房间里蹲着,一直蹲了整整一宿,就在那睡着了。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勇气再联系她。可是,后来忽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看房子。我觉得很奇怪,她搬走之后我并没有在什么地方登记出租呀!不过我很快便明白了:一定是她帮我去登的记!我按捺不住自己,便给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我心里有些发酸,我说:“其实我不想再出租了,我宁愿一个人住,或者,我也搬家。”我们言不由衷地随便说了一会,忽然她说,那天她在电话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在上班,老板在身边,所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上班时间老板在身边就得那样说,我也没有问她,但是我的心里却兴奋不已。
我们又开始来往。我们一起吃饭、唱歌、看电影。每一次都玩得很开心。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渐渐升华为爱,但是每一次面对她,我总是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把苦恼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大骂我不是男人,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其实我又何尝不在骂自己。尤其是好几次我看到她满是期盼的眼神,更是心急如焚。
我过生日那天,邀请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庆祝,她当然也在场。当她在摺摺的生日烛火中微笑着面对我,将一条珠链子 戴到我的脖子上,我完全沉醉了。朋友们在旁边有节奏地击掌,并叫我亲吻她,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我只是轻轻地挽了她一下,没有做出过多的亲昵行为。
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些话你是必须要说的,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就算别人知道你的心 思,可是你如果不说,终究还是不能明确,尤其是爱这种东西。朋友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是,偏偏我觉得我和她已经心有灵犀了,不用再说,说了反而尴尬。然而,后来证明,我确实错了。
生日过后,我便将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却发现,她对我好像有点不冷不热。后来他们家都搬到了成都,在西门买了一套房子,她也便回家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2003年底的一天,我们见面了。我们照例去麦当劳吃东西。不过我感觉她好像变得有点忧郁了,没有以前那么开朗。本来说好了吃饭之后一起去看电影的,可是后来她却说困了,想回去了。我默然了,却只好送她回去。
下车之后,我们走了一段路,那是一条相对较冷清的巷子。我们并肩走着,我几乎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她忽然说前面不远就是他们家了。我用鼻子恩了一声。
她停了下来,看着我,幽幽地说:“你今晚找我出来,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怔了,我忽然觉得很感伤,但我微微摇头,说:“没有了。”
她依然盯着我,眼眸里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我咬咬嘴唇,说:“没有了。”
“好吧,”她惨淡一笑,“再见!”
我故做潇洒地也说了声“再见”,便扭头走了。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她。我看到她呆呆地站在路灯下,孤单的让人可怜……
我很想跑回去紧紧地抱住她,对她说出我最深情的三个字。可是,我没有动。我的脚像生了根。我们就这样遥望着对方,直到我违心地挥挥手……
我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那竟然是我们关系终结的一面。那天之后,有好几天我都没有和她联系,她也没有和我联系。一个星期后的某天夜里,我在百般思念之下拨打她的电话,却惊异地发现,她的号码已经过期……
2004年9月的一天,我和两个同学在市中心的一条小街上四处寻找茶楼,快到路口时,我忽然发现 ,她和一个男的手牵着手走着,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但是,我却不得不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紧跟着朋友的脚步,朝某茶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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