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命运的对峙、向庸俗的反抗,我身边没有人比老罗做得更好。
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老罗是在新疆饭店门口,我们约好在那里碰面。那是某年的冬天,我在那里等了没几分钟,就远远看见一个披着军大衣的胖子迈着轻快的步子向我走来。我们羞涩的互相打了一个招呼,就直接奔进饭馆吃饭。
我吃了不少,当然,他吃得更多,我几乎是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嘴唇像缝纫机般上上下下,以熟练纺织女工的速度消灭了整整一大盘羊肉串。吃完之后,他打了一个饱嗝,然后开始兴奋的跟我胡扯淡。
在此之前,我自认为见过世面,看过不少美式脱口秀,了解幽默的来龙去脉,但还是被深深的迷住了。他讲述了自己当年在韩国的一些经历,夹杂着一些不干不净的字眼,对于我来说,那是非常新奇的体验:一个人马不停蹄的说着脏话,但你却笑得裂开了嘴,像吞了一个发夹。
后来我们就熟了,一个瘦子和一个胖子,经常在夜晚流窜于中关村的各种拉面店和韩国饭馆,吃饱喝足之后就开始海阔天空的互相吹牛逼。但令我惭愧的是,我吹的牛逼连自己都忘了,但他吹的牛逼似乎都实现了。那时候,他说要办一个牛逼的网站,最后他办了;他说以后要拍电影,最后他拍了;他说要创业做老板,最后他做了。
或许时光继续往前推,当罗永浩窝在东北一个边陲小镇的时候,也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听众,满腹狐疑的看着这个高中辍学的人说他要当英语老师或者成为一名作家,露出一脸讪笑或者吃惊的神色,并且在心里嘀嘀咕咕:这傻逼到底是怎么啦?
后来他一一兑现了他的念头,尽管没有那么轰轰烈烈,但相比较我,或者其他更多的人,他始终在鞭笞着自己的想法向前跑,永远没有一刻停滞的时候,哪怕他即将四十岁。关于和命运的对峙、向庸俗的反抗,我身边没有人比老罗做得更好。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异类,而异类,对于这个刚刚脱离农业社会的国家来说,还是不能接受的存在。
在一个屈服于权力、乡愿和关系的社会中,中庸的思想根深蒂固,人们习惯于稳定和踏实,沾沾自喜于眼前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农民社会的思维,而非商业社会的,官方那一套循循善诱的和谐语境,又加深了人们对一切破坏性事情或者人物的恐惧。作为一个天生刺儿头的胖子,对捆绑在我们身上这些约定俗成的法则的反抗,却只会得到种种嘲笑。
在这里,我要插入一个励志故事:曾经有一个不识谱的左撇子黑人,因为成绩太差而被学校开除,过着颠簸流离的生活,在喂养和周济中度过了自己惨淡的少年。在60年代那个充满种族歧视和隔离的美国,尽管他怀揣着音乐梦想,却只能在低等的“猪肠院线”演出,甚至到农村去走穴。没人瞧得上他,只有他自己认为自己终将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后来,他确实做到了。
我不能说老罗得到了和这个叫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人一样的成就和高度,但在读过这本吉他之神的传记之后,我觉得他们的精神内核并没有太多分别。他们都属于那种格格不入的人,不管在潦倒的午夜,还是成功的黎明。就是那种愿意为了某种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而把自己燃烧起来的特质,注定了他们与众不同。
老罗的下一个理想是做手机,这听上去像一场不切实际的梦游。然而,在七年前他向我吹第一个牛逼的时候,我或许会这么想。但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我觉得他会成功,并且是那种洋洋得意的成功,而且还会再度用他胖乎乎的手,把那些质疑者的脸抽的啪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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