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日志 花开雨季-1


导读:一个背着小包的年轻男子跨过栅栏,进到了一片园林里。他看上去有些消瘦,跨越白漆涂的围栏时似乎是用了很大的气力,整个过程像夏日的白天那样漫长,阳光下脸上渗出了豆大的…

一个背着小包的年轻男子跨过栅栏,进到了一片园林里。他看上去有些消瘦,跨越白漆涂的围栏时似乎是用了很大的气力,整个过程像夏日的白天那样漫长,阳光下脸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他用袖子擦擦汗,继续向林中走去。

这是一家别墅的后院。里面很大,有一片树林,只见他走了一会,在一棵树旁停了下来,从身上取下背包,背靠着树干坐在地上,伸手从里面拿出了一叠纸和一支钢笔,向四周望着什么,接着凝神片刻,便动手写了起来。

一声刹车,一辆银白色的保时捷便停在了别墅的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子。戴着墨镜,黑色牛仔裤搭配半袖针织衫。她开门将车停进了自家的车库,就向屋内走去。似乎电视剧看多了,她没翻几下频道就把遥控丢在了沙发上,上楼换了身连衣裙下来,拿着遮阳的伞就转身去了后院。

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一下自己了,许久的忙碌几乎让她忘了闲下心来散散步,这家厂是父亲以前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现在她和哥哥接管着,没有不尽力的理由。为此跟着哥哥到处跑来跑去,积攒了不少商业经验,成为了哥哥的左右臂,同时也作出了不少成绩,一起努力下,最近几年业务销售很不错,公司年利润都在千万以上。

来到后院,她搬了一张椅子坐在屋下乘凉。大连六月的天气已经稍有些炎热了,耳朵里挂着耳机,那是吴宁送给她的新款手机,里面还有刚下载的流行音乐。虽然不是她喜爱的那种,但他对她的好,她是不好驳回的。吴宁是哥哥手下培养出来的一个很能干的业务经理,从大学生到应聘员工再到现在的高职,经过了不少磨练,他很英俊,跟她看上去很般配,每当哥哥安排吴宁送她回家时,走在外面,街上的人也常投来羡慕的眼神。只是她对这一切都不屑,虽然他人品很好,但她从未动心。从小哥哥就呵护着他,一直到大,她很多事都听哥哥的。

接连来了几个公司的电话,都是邀约去吃饭的,因为谈生意,要常常应付些饭局。她今天本来是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午的,气氛被这吵个不停的铃声打破了,她立马设置了关机,打着伞走进了树林。

花池里生了不少杂草,枝枝叶叶拥挤着,以前她还会亲自摘草修剪一下,随着工作的日益繁杂,慢慢打消了这些念头。但看到这没有车辆没有尾气的地方,还是很有几分大自然的感觉,心情疏朗了不少。突然,她隐约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心立刻悬了起来:不好,怕是有小偷!她小心收起伞,捡起一根棍子,悄悄从旁边一步一步接近过去。

她绕到了他的身后,或许是由于太投入,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身旁有人过来。她刚开始有些颤抖,一个劲的冒冷汗,出于天生好奇胆大,没有报警,她还是慢慢地靠近这个男子的树后面,同时举起棍子随时准备一拼。约莫两米远的地方,看到了他手里拿着的笔,他曲着腿,上面放着一摞纸,悬着的心立刻放下了一半。壮着胆子说道:“你是谁?怎么到我家里来了?”

这身后的不速之客着实让他吓了一跳,慌了神的他一下子站了起来,连忙解释:“呃,对不起,您是这家的主人吗?我是写作的,喜欢赏风景,看到这里有很多植物,就忍不住冒昧从围栏翻了进来,我这就走,对不起啊!”脸上已经红了一大片,感觉跟做贼似的,微低着头。转身要找个地方出去。

“嗨,等一下。”听到这番诚恳道歉,她放下了手里的棍子,观察着这个陌生人。他一米七五左右,比她高半头,浓浓的眉梢和高挺的鼻梁掩饰不了消瘦下的俊朗,文质彬彬的,她看着看着便忘了打招呼,神情呆滞了许多。“请问,您还有事吗?”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心里直跳得慌,在几百员工面前威严庄重的她,现在不知为何没了注意。“我,你叫什么名字,哪儿的?你手里的是什么啊?我看看。”说着就从男子手里接过了那本信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好几页,字迹清秀,大致的浏览着。

他稍稍抬头看了一下她,端庄的面容,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宛若他梦里的百合花,虽然只是一眼。他的脸更红了。“我叫韩宇,27岁,是凤鸣小区的,从郊区搬来城里没多久,到处寻找草地,看到这儿的树林挺茂密的,就忍不住翻了进来。我写东西喜欢在安静的地方坐着。”看得出,他的文笔不错,再看一下脸已涨得通红的他,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奥,我刚刚还以为你是小偷呢,没想到你在写东西,呵呵,我叫文萱,比你小一岁,不好意思啊,差点就打你。”说着把本子递回了过去。

气氛有些凝固了起来。他不知接下来说什么,她也有些失神。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汽车鸣笛声,是哥哥回来了。他连忙轻轻鞠了一下身,“时间不早了,我得赶紧回去了,谢谢你!”她回头看了一下,转身说道:“那,你还会来吗?我是说你还会来写东西吗,我喜欢你的文章,很不错。”自己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呃,如果不介意,明天我还来这里,找了好久就这一个地方感觉很好,呵呵,今天冒昧了,谢谢你!”说着急匆匆走到栅栏旁,翻了出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后,赶紧走了回去。哥哥打了好几个电话没接,一定有些不高兴。只要说几句好话就好了,她拿着伞装作若无其事的走了回去。

她只记住了他的名字,韩宇,还有那个文质彬彬的表情。第二天,她没顾得上吃饭,从一大早接连忙到了下午,提前做完了当天剩余的事务,开车回到了家里。

他来的很准时。“你不认识我的,没有赶我走还这么客气,你不怕我是坏人吗?”“哈哈,我一眼就看得出,你不是。我有直觉的。”说着两人对视了一下,微笑了。“对了,给我看看你的本子好吗,昨天简单的看了下,你写的挺好的,我也很喜欢写写东西,看些名着,只是工作以来没了闲工夫,看到你的专注样子,很喜欢这个感觉。韩…宇,你就叫我文萱吧,我们差不了多少,直接叫名字就行。”他从包里拿出了本子,递了过去,“文萱,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他们坐在树旁,说着些琐碎的家常。

交谈中,他得知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她认真的说着,他像是她第一个倾听的人,好多的话好多的曲折坎坷都一一道来。说完,她的眼里有了些湿润,他看着这个坚强下柔弱的女孩,心生怜惜,安慰着她。在每一篇散文最后,都有一个数字,第一页是60.第二页是59,并标着落笔日期。今天是53,她仔细地读过了这几篇文章,都有引发她写字的感觉,就像这是为她写的。她疑惑不解地问:“为什么每篇后面都有一个数字啊?”他看着远方的天空,笑了一下:“奥,这是我的秘密。哈哈,不告诉你”“小气,哈哈,反正我能看你写文章,这就很好了,我从小就是这样一个人长大的,没人陪我玩,没人陪我笑,大了接触到社会,就更孤独了。”抿了一下嘴,失落的看了一下树上的小鸟。

就这样,每到下午的这个时间,他都会来这里写作,她也会准时回家看他的文,一起谈天说地。她也渐渐拿起笔来,和他一起坐在树下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她会轻拍一下他的肩膀,做个鬼脸笑笑。她发现自己越发的喜欢这个人了,虽然并不熟悉他的一切,从见到起就有莫名的心动,这就是一见钟情吗?她也说不清。只是知道他会来,她会等着他,看文,交谈。就这样,不知不觉6个星期过去了。

夜幕降临时,她坐在窗台,望着外面,再次想起了他的身影,他的眼神,一举一动。她发现自己义无反顾的爱上他了。于是提笔写下了吐露爱慕芳心的文字,准备第二天交给他,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

秋意渐浓,夏季即将过去。看着开始泛黄的叶子,犹如这些日子里他和她在一起时瞬间定格的照片,一张张浮现眼前,在阳光下,在夕阳里,在雨中,在白云下,他陪伴着她,她也陪伴着他,就像一对知己,凭着心灵的契合还有彼此文字的相吸,越来越近,虽然他没说过什么,在他的字里行间,有了她的存在,里面写着他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还有那些几近是临摹下来的语言风景,她站在风中等待着他的到来,等着把自己的心事递给他,告诉他喜欢上了他。只是,整整一个下午,她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失约了。

她想去找他,可是他从未说过自己的具体住址和电话号码,只是出于一份信任和这种淡淡的感觉,他从不过问她的私事,她也很尊重他,一直没问。很着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晚,她向公司请了假,决定在家一直等他的音信。

第二天下午再次来到那棵树前时,她看到了一叠纸,后面还有一封信,她打开,里面写着:“丫头,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很高兴在这里与你邂逅,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大的荣幸,这段时间里的每一天我都过得很充实,我要回去了,可能以后不会再来,很抱歉我没有去见你。多说无益,我只是你的一个过客,我会托人把最后几篇带数字的文章送去给你的,勿念。宇。”

看完信,她先是无比失落,看着那本写着这些天的文章时,窝在那里痛哭起来。她开始有些恨他了,觉得他无情,没想到他就这样离开自己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到平日相见的时间,都会有人送来用信封装好的文章,下面的数字已经从原来的53走到了11,最后走到了3,她试着问过那个送信的人,那人只字不提,直说不认识交给他信封的人,只是送东西的。文章里字迹大不如从前了,不知是不认真写还是故意的,歪歪倒倒,只是文笔依旧清新洒脱,她依旧喜欢这种感觉。但她恨他,恨他抛弃自己,恨他无情。她想看完了这些文章就全都烧掉,从此忘掉这段回忆。

这天,她再次接过递信人手中的信封,冷笑了一下,撕开一看,里面只有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绝”,右下角标着一个数字2。她斜乜了一下远处的街道,撕碎了信封和纸,碎片在风中飞舞着,亦如她的心,成了万劫不复的死灰。

接连好几天没有人来敲门了,她因为心情不好也无法投入工作,一直呆在家里,回想着那些画面,痛心又愤恨,真想给他几个嘴巴子,这个冷血动物,无情无意的家伙,算是自己看错人了。可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一想到以前他的好,她又想原谅他,可又找不到一个理由来骗过自己,这是事实,他走了,连声再见都没有,这么绝情。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渐渐地,她从当初的低落中慢慢的看开了些,准备继续好好工作。况且,还有一个一直等着自己的人,一个别人追都追不到的好男人。好好的洗了脸,穿上最爱的衣服,出门去上班。

刚打开门,那里站着两位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手里拿着一张信封。“您是?”她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我们是韩宇的父母,你就是那个文萱吧,孩子,我们家就这一个儿子,原来住在乡下,他从小学习就好,一直到念完大学,找了份稳定的工作在城里。可是,我们家儿命苦啊,一次单位体检查出了他患有恶性脑肿瘤,一下子就都毁了,辞去了工作回家养病,我们花完了所有的积蓄,可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处于晚期,医生说只有两个多月的活头。他打小就爱写作,要不是我们央求到城里治病,他是不会来这里的。他要在最后的时间里继续他的爱好,我们都应着他。走的那天,他把这封信交给了我,说务必要交给你,我们按着他写的地址就找来了。”说完就哭了起来。

她一阵眩晕,差点没倒在地上。丢了魂的拿过那封信,双手颤抖着打开:

“萱萱,对不起,想不到在最后的时光里陪你度过。

我怕你见到躺在病床上的我会更难过,所以用这样的方式和你联系。我快不行了,可能这几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好舍不得,舍不得你,和你在一起的每一瞬间都记在我的脑海里,我这些天一直回忆着,那么美好。我是不会孤独的,有它们在,足够我生生世世来想念你了。请原谅我的匆匆离去,很感激上天给了我们缘分,让我们能相遇,我很满足了,假如有一天看到这封信,请你不要伤心,我永远驻扎在你的心里,因为,你是我最爱的人。

你说,我是夏天的雨季,只能陪你一季的花开花谢。我说,我愿是风,陪你永远。

韩宇,勿念”

她来到了他的坟前,拿出自己那晚写的文章,点燃一根火柴,看着它一点一点化作灰烬,跟着他去了天国的那头,他一定收到了她的信,知道了她有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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