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台山这一个并不出名而繁华的一个小城镇,相对于香港这种时尚高档的大城市,我,显得有些卑微……
对我这种大陆妹来说,我都算是一个现实的拜金主义者,至于男人嘛……其实有和无,理由都只有一个,生理需要!呐,我这样说并不代表我会出卖自己的身体。因为,我自认为我看透了情感世界。男人除了性就无爱,世界上就只有3%的男人会对女人忠诚。而这种男人,你肯定你就是下一位的幸运儿吗?呵,我就不敢为自己作出任何的肯定了。
因为我现实,也因为我害怕爱情所给予的一种伤害!
而我的母亲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爱情是一把枷锁,而我向往的是一种自由,在未遇到我真正爱的人之前,我对爱情是不会作出任何的保障。
2009年10月1日,我遇上了他。
他出生于台山,居住在香港,比我大4岁。然而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比我更加还要孩子气的男人。当然,我可以理解到他这种脾气都是来源于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这种富家子弟,受尽身边人的讨好与宠溺,这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但最主要的,是我竟然可以忍受?!这才是连我自己都傻了眼的问题!
在认识他的第三天,我竟然对他说:我爱你(这是我从未对其他男人说的话哦),我竟然会把我的身体给了他!我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我做出从未有的第一次。至今我还都在怀疑他那天是否对我下药了。但事实证明,那天的的确确是我甘愿这么做的。
或许就如前者所说的,在我未遇到我真正爱的人之前,我对爱情是不会作出任何的保障。而如今的我,已经做出超过自己原则的事情了,可想而知,我对他,已付出了爱。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介意自己的身体给了他,才会傻傻地像其他女人一样,以为身体就是代表着全部,以为愿意把身体交予他,就证明自己爱他呢?但事实得论是,我的处女早已经不在了,那又何来全部呢?
他说他会娶我,但我从来不去当真。
一个女人什么都不怕,最怕的就是嫁错郎!在90年后的我们,结婚,离婚,再婚已经对我们都没有了影响的权威了。但,其实只有做女人的才明白。一个女人穿起婚纱的机会就只有一次。那就是和自己最爱的男人结婚的那一日。然而再重复已无意义了,因为身边的这个男人,不是昔日那个自己深爱的男人,而自己,也不是昔日那个娇艳如花的新娘子了。毕竟,岁月会把每个人的容颜摧残。你再婚的理由,也只不过想在日后有个伴依赖、相陪那么简单。
花儿始终会盛放,也始终会凋零。在这个时候,男人已经不再爱你了,而他爱的,永远只是青春的躯壳。
所以女人,别以为一个男人愿意娶你就代表他爱你。
所以,我对他也是这种心态。我不仅爱他的钱,我还爱他的人,但我并不会为他付出全部而毫无保留,至少,身体不是我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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