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闺蜜大过天”,我更担心方丽柔婚后变本加厉。况且,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不是自己的是非,而是乱说别人的是非!
再过一个月,我就三十岁了。我这个年龄的男人,很多已经成为别人的老公;甚至,成为别人的老爸。而我,还在方丽柔“这棵树”上吊得死死的。连我妈都看不过眼:“儿子,你上辈子欠了丽柔的吗?”那不是,但我相信上辈子咱们是夫妻。这辈子,必须的再续前缘。
说的比唱的好听,但日子还是实实在在的难过。在方丽柔很小的时候,她的爸妈已经离婚。她最大的安慰,就是从小到大的这群好朋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闺蜜。她们十几年的情谊,我既不羡慕更不妒忌。只是,方丽柔过于强调这个。而我这个男友,退居二线外。
没办法,林晓玲还是我与方丽柔的红娘。她是方丽柔的闺蜜团之一,也是我的公司同事。林晓玲结婚又离婚,幸好没有孩子。据说,她是故意弄走了还在肚里的孩子。可见,她根本不爱那个男人。同时,我也很是害怕——方丽柔身边有这样的狠角色,我是否也有危险?
这样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方丽柔是广告公司的部门经理,加班比吃饭还要寻常。几乎没有正常的周六日,我与她的见面还要见缝插针。偏偏,方丽柔还要与那些闺蜜定时定候的逛街、吃饭。她们的聚会必须保证,而我则沦为打发时间的主儿。你说,这怎么公平!
不平则鸣,我有向方丽柔抱怨。她倒好,杏眼一瞪:“珉豪,你不是有病吧?”我没好气的回答:“喂,你怎么说话啊。”“我和男人在一起,你胡乱吃醋还有理由。我和女人在一起,你还在叽里呱啦的干什么呢。”我还猪八戒照镜子,里里外外都不是人。
是,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闺蜜大过天”。女人结婚之前可以有自己的朋友圈,结婚之后应该以家庭为主、以老公孩子为主。现在我进退两难,我爱方丽柔。与此同时,我怕她婚后会变本加厉。况且,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不是自己的是非,而是乱说别人的是非!
我不舍得分手,却改变不了方丽柔。站在感情交叉点上,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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