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被救了下来,冬季的清晨气温低大桥上行人稀少,姑娘的哭声引来了几个骑着自行车上班者的驻足。大家明白情况后,有人建议报警将姑娘交给警方妥善安置。其中一位热心者飞快的踩着自行车到桥头堡的哨兵岗亭,通过哨兵内线电话与警方取得了联系。(当时手机还没现在普及通讯不便)一会儿,警车就来了。本来想警车一到,将姑娘交给警察,我就没事可以走人的。不曾想到两位警官下车简单问明情况后,一定要我和姑娘随车到派出所去。我表示不愿意,一位警官说:110接警后,这个事就作为治安警务来办理了,因此,必须有当事人书面材料的。当时桥上的风很大,气温只有十度左右,我衣着单薄已经感觉到身体冷得有些发抖。于是就同意到派出所。
上了警车,身体暖和多了。缓过劲来的我,这时才比较细致的打量着被我救起的这个女子:脸孔不能说是漂亮但绝对是端庄的;身材不能说是修长但肯定是匀称的;皮肤不能说是白皙但绝对是健美的;气质不能说是秀雅但肯定是青春的。属于越看越美的耐看型。年龄特征大约二十三岁左右。
到了派出所被要求写救人经过。写完了经过后又安排警员做了个询问笔录。签上名,盖上手印。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得以离开派出所。
当天下午13点左右,我接到派出所打到办公室给我的电话,民警说姑娘的父母亲来到了武汉,要求到我家面谢我这个救命的大恩人。我这个人喜欢简单的快乐。想到早晨在将被救女子交给警方时的繁琐程序,复杂手续。心里一阵郁闷。当然,这是警方的法定工作程序,我们应该给予理解,但我不愿再找麻烦。就拒绝了。但对方再次打电话。电话中姑娘父母恳切地心情通过语音深深的打动了我。本想拒绝但已经没有了拒绝的力量了。于是,我同意就在派出所见见姑娘的父母。
赶到派出所,见一对五十岁左右的男女坐在会议室的沙发上,好象在等待着什么。我一看就知道是姑娘的父母亲。因为,哪男人的面相跟被救起的、坐在他俩对面的姑娘的面相是一模一样。进入会议室他俩从自己女儿的眼神中已经明白了我是谁。拉着我的手一个劲的感谢个不停……
后来,在与姑娘父亲单独谈话中得知:他们夫妻俩都在鄂州市银行工作,家境殷实优越。但就是女儿在恋爱上不听父母亲劝告。偏偏爱上一个在他俩看来门不当户不对的坏小子。为此,不断的争吵,直至闹缰。女儿表示宁肯死也要爱!而父母则表示宁可不要女儿也不允许坏小子进门。直到女儿在家留下纸条说自己要离家出走。做父母的才真正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感觉到女儿对爱情的执着。
在和姑娘父母的谈话中,我明确的感觉到:在生命底线这个重大原则上.做父母的是彻底的妥协了……
我把这个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给了姑娘。姑娘也表示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了。愿姑娘好运!更愿哪个坏小子不要辜负了,这姑娘用死换来的一片痴情!
哦,还有姑娘的父母亲要给我钱,表示感谢救命之恩,我说:对生命的尊重,是一个健全人的生命本能。救你姑娘时,我也没有想到钱不钱的。你们就买箱苹果吧,愿大家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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