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愿意为他画一张称心如意的皮,在这里放大,那里缩小,但我只想当你的傻瓜,傻傻地被你爱着!——引言寒云在可儿的酒吧里遇见陈佳明,印证了一…
女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愿意为他画一张称心如意的皮,在这里放大,那里缩小,但我只想当你的傻瓜,傻傻地被你爱着!
——引言
寒云在可儿的酒吧里遇见陈佳明,印证了一个词——冤家路窄。白天扭伤的脚还在不时地传递着钻心的疼痛,这都得拜眼前这个性感的一塌糊涂的男人所赐。这个让她第一天上班就丑态百出的男人,定是自己的煞星。也注定了陈佳明会对她报以狡黠的微笑。寒云唯有咬牙切齿,视而不见,却暗想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连坏笑都足以致命。
可儿的酒吧地处最繁华的地段,装潢的极具奢华,聚集了这座城市那些最需要情感宣泄的“爱使寂寞人”。暧昧的灯光,照射着一个个孤独而寂寞的灵魂,隐约可以听到他们心底的嘶喊。这里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故事,甚至带着流血的伤口,在酒精的麻醉下,独自舔舐伤口。这些人成为了寒云笔下的人物。
写作是寒云的业余爱好,或许能够掌控他人命运的最佳职业,便是作家了,在寒云的笔下,所有的主角都有着华丽的外表,但灵魂却千疮百孔。
可儿就曾是寒云笔下的主角,这个有着精雕细琢容貌的南方女子,细致而温婉,是那种第一眼见过便不能忘,再见更加难忘的绝色美女。而寒云在故事里能够用空灵的文字让可儿轰轰烈烈爱过之后,再赐予她一段平平淡淡的幸福婚姻;却终究无法改写可儿沦为他人婚姻第三者的命运。最终唯有用自己的青春换来这间像墓冢一样的酒吧,还有满身的伤之后,修身养性,笑看红尘。
同样的,寒云也无法改变自己和陈佳明的相遇,注定要以自己的出糗来开场。从寒云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在上班的第一天,便被派去视察施工现场起,就注定了这是不寻常的一天;鞋跟被卡在两根钢筋中间,并扭伤脚,也是意料之中的。只是没想到,陈佳明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像王子一样从天而降,但不是来英雄救美,而是落井下石。
“我说,小姐,这里是工地,不是游乐场,你究竟是来工作的还是来走秀的?”寒云强忍着脚踝钻出的阵痛,泪光盈盈;没想到对上的是一张英气逼人,却怒气冲冲的脸;寒云努力控制自己的泪水,倔强地不让它掉落,试图把鞋子从钢筋的缝隙中取出来,可惜失败了。最后,在陈佳明幸灾乐祸的注视下,放弃了对那只鞋的“施救”,虽然这是她唯一的一双高跟鞋,也是最贵的一双鞋,曾花去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如今,在金钱和尊严之间,她毅然选择了后者。提着另一只鞋,光着脚,一瘸一拐地消失在陈佳明的视野中。那背影一定很狼狈,淑女形象荡然无存,寒云后来一直耿耿于怀。
但令寒云始料不及的是,陈佳明竟然化身成可儿酒吧里的调酒师,用可儿的话说,这叫人生何处不相逢。寒云轻轻啜饮玻璃杯里蓝色的液体,那是陈佳明的杰作,有个好听的名字——蓝色多瑙河。透过酒杯,望着吧台后面正在和一个女顾客低语的陈佳明,是与白天的凶神恶煞截然不同的温文尔雅。原来男人都一样,总喜欢胸大无脑的,只因男人充其量不过是雄性动物。这是寒云在第二次见面之后,给陈佳明下的定论。
这个定论并没有随着第三次见面,而有所改观。第二天,寒云带伤继续在工地上监工,这原本是男人干的事,谁叫她是理工大学建筑系毕业,而这又是人生的第一份和专业对口的工作。一圈巡视下来,这腿感觉不是自己的了,麻木地不听使唤,原来伤筋动骨便是如此钻心地疼。因而,当陈佳明的车缓缓停在自己身边,暗示送她一程的时候,寒云不争气地忘却了前一天的干戈,很小女人地坐在副驾驶座上了。
原来陈佳明还有着完美的侧脸,屏息凝神开车的神情,有着一股慑人的魔力,让寒云暂且忘记了脚底的疼痛,将目光定格在陈佳明那双紧握方向盘修长而干净的手上。臆想着这双手滑过肌肤的美妙感觉,如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万象更新。电话的铃声将寒云从梦境中顷刻间拉回了现实之中。陈佳明在接完电话之后,把车停靠在路边,他说他要去接他老婆,让寒云自己想办法回家。第三次见面,陈佳明再次置寒云于不仁不义。
可儿将寒云那只原以为不可能再见的高跟鞋,举在她的面前不停晃荡的时候。寒云想,这陈佳明确实是难以捉摸。他不愿意拉自己一把,不愿意送自己回家,却愿意帮她捡一只鞋。可儿说,这样的男人才是极品,不把握机会会后悔的。寒云支着头,莫名惆怅。为什么好男人都有主了,而像她这样的好女人却只能形单影只。或许这是造物者的戏弄,也可能是自己真的如可儿说的,完美的不像女人,像妖精,还没有谁能降伏。
寒云一边在惋惜身边好男人的稀缺,一边又在替陈佳明身边的那个女人抹一把心酸的泪水。多么豁达的女人也不可能容许自己的老公夜夜笙歌,和不同的女人玩暧昧,而自己要独守空房。但她寒云却是一个连可以对自己放肆伤害的男人都没有,凭什么同情。寒云端着酒杯,在黑暗的角落里,独自啜饮时,常常想,如果说哀莫过于心死的话,那么,这最落寞的莫过于无处受伤,对影成二人,诸如此刻。
暗恋是什么?寒云翻遍了自己的人生词典,得到这么一句话,暗恋就是玩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对方的身后,唯恐对方发现,自己又只能不停地跑,试图在发现之前,将对方虏获;而被发现之后,或许对方会迎合你的脚步,追赶而来,或许就是你只能回到最初的位置,继续一场追逐和被追逐的爱情游戏,而这个过程充满了甜蜜的幻想,也填满了惴惴不安。寒云就这么爱上了几度将她“放弃”的陈佳明,即便他是有妇之夫,不惊扰他是她爱的方式。这或许就是所有文人的通病——自古多情。
独自吟唱,暗自神伤;这是寒云在结束了和陈佳明的合作时,内心的真实写照。三个月的合作时间,如行云流水般从指缝间滑过。设计的大楼已经从图纸变成了初具规模的庞然大物,而心底的爱恋却面临坍塌。陈佳明的笑容,凝注的神情,以及他挥汗如雨的背影,此刻就像一面面墙体,渐次树立,又次第倒塌,最后剩下一片断壁残垣。
庆功酒会就定在可儿的酒吧。那天,寒云破例出了一次血,带着可儿逛了一次商场;终于在营业员几近谄媚的笑容中,将一件水蓝色的深V晚礼服套在自己寂寞的身体上,惊艳四座。这就是寒云想要的结果,她要在今天公司规定要带上家属的酒会上,成为众人瞩目的主角,她要和那个一直没有见过面的情敌来个正面的交锋,她要让陈佳明后悔这么早就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围城。她要虽败犹荣,她要置于死地而后生。
寒云在见到陈佳明的老婆那一刻终于明白了,这想象的永远只能是想象。她用自己那双滚圆的杏眼,盯着陈佳明那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老婆数秒之后,一仰脖喝光了杯中的酒,痴痴地笑了起来,难掩心底迸发的喜悦。原来自己的假想敌是一只纯白色的母贵宾犬。可儿说她现在是活脱脱的花痴;她说,不管是人还是狗,是母的就统统是敌人。然后,笑得如三月里的桃花,花枝乱颤。
酒过三巡,寒云醉眼惺忪,直勾勾地盯着陈佳明颀长的身影,就像是猎人盯着自己的猎物一样,满眼泛着欲望和贪婪的火焰。为了捕捉陈佳明这只诱人肥美的极品猎物,寒云决定丢掉自己一直视为珍宝的矜持。她佯装不胜酒力,在可儿的极力怂恿之下,如一只慵懒的猫,安静地趴在副驾座上;用眼角的余光,不住地打量陈佳明,一路安静。在半醉半醒之间,寒云那用来编造爱情故事的小女人情怀,止不住地开始天马行空。她幻想着接下来的每一步,如自己曾勾画出的很多小说情节一样,陈佳明会送自己上楼,然后男欢女爱,地久天长。
可是小说终归是小说,陈佳明不是她故事里的人物,所有的情节都不能受她的意识控制。在住所的楼下,尽管寒云一再强调,自己不介意把卫生间借给狗用一下,陈佳明还是以他“老婆”习惯了家里的便盆为由,而将她一个人再次撂在路边。寒云的酒一下子就醒了,拖着沉重的脚步,将自己重重摔在床上,全然不顾身上那件昂贵的战袍,她终究还是抵不过一只狗来得矜贵;翻身,一夜无梦。
可儿的表情,像是遭遇晴天霹雳,她以为昨晚寒云和陈佳明定会创造出一段激情火热的爱情神话,即便有可能是在床上开场的,那也足以惊天地泣鬼神。但绝没想到陈佳明是如此君子,不知是寒云的诱惑不够,还是他超级近视,竟会错失如此良辰美景,还有佳人美色。她在惊叹风月无边的同时,更为寒云惋惜。
如果不是陈佳明几天后的一个电话,或许故事情节又要重新改写了,或许这就是生活的精彩所在,随处有惊喜。陈佳明将电话打到寒云的公司,开门见山:“昨天送你的花,收到了没有,怎么也没回个话?”寒云抓着电话,就从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来:“什么花啊?没有收到啊!”“没有就算了。”说着,陈佳明就果断地挂了电话,语气中夹杂着一丝失落。寒云那刻的心情不知道是喜还是悲,喜得是陈佳明竟然会送自己花,悲得是,这花竟然人间蒸发了。
晚上,寒云直奔可儿的酒吧,逮着陈佳明焦急地问:“你要不打个电话去快递公司问问,是不是忘记送了?”“算了,改天我请你吃饭好了。”寒云低落了一天的情绪,因此而转悲为喜,雨过天晴。
寒云没有想到陈佳明会请自己在家里吃饭,陈佳明住的房子是一套三居室,装修的清新而典雅,符合他一贯的风格。在陈佳明的那张原木书桌上,寒云惊奇地发现,在一堆图纸中,竟然安静地摆放着自己刚刚出版的一本小说《爱情是一道明媚的伤》;原来,陈佳明还是自己的读者;这个发现让她的身心即刻轻盈如飞,甚至有立刻冲出房间,一把抱住陈佳明,彻来个爱情告白的冲动,但最后的一丝理智,拉住了她的脚。
更没想到陈佳明还亲自下厨,穿着米色休闲服,围着围裙的陈佳明,整个一个居家好男人,半个小时不到几道家常小菜便上桌了,虽然不是色香味俱全,至少还是别有一番滋味;饭后,寒云主动要求收拾碗筷,而陈佳明便在阳台上和他的狗一起嬉闹。
透过厨房宽大的玻璃窗,黄昏的夕阳,将最后的一抹金黄,尽情地投射在寒云此刻眼底的画面之上,让她有一种错觉,这便是她一直所渴慕的生活,宁静的斜阳,心爱的人,还有一两个可爱的孩子。女人的幸福不过如此,得此,夫复何求。
原来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走路也是一种幸福,那天,寒云踩着高跟鞋,迈着小碎步紧跟在陈佳明的身后,像一只快乐的小麻雀。因为陈佳明拗不过她,答应补送她一次花。没有人知道,一束花对于寒云的意义,不只是虚荣。可是天意弄人,走过了几条街,就是没有遇见一家花店,寒云的后脚跟已经被高跟鞋磨起了泡,有血水渗透;为什么每次和陈佳明在一起都要受伤呢?寒云在心里愤然地嘀咕着。
或许奇迹总是会在你决定要放弃的那一刻,而骤然出现。就在陈佳明决定打道回府的下一条街的拐角,有一家小小的花店,那么安静地隐藏在重重高楼大厦的缝隙间,就像是寒云的存在,同样的渺小。当寒云接过陈佳明手中娇艳的玫瑰花时,她的眼眶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谁也不知道,这泪水是欢喜,是幸福,还是那些无人知晓的委屈?都在那一刻一并化成一汪温热的液体,潮湿了那日黄昏后的一缕清风,吹开了寒云爱的大门。
当蔷薇花再次绚烂的五月,寒云成为了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白色的百合花,将她衬托的如同是天使 ,看着陈佳明眼中泛滥的爱,寒云抿嘴娇笑着。她的故事因为嫁给了心爱的人而结束,但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后记:
寒云一边面对着电脑屏幕不停敲打字符,一边大声地冲着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陈佳明喊道:“老公,你说你当初为什么会送我花,就是被快递公司弄错的那次?”
厨房里的陈佳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忍不住地窃笑起来:“你还记得我给你打电话的那天是几号吗?是四月一号愚人节啊,傻瓜!我当初只是想逗你开心,没想到你那么认真的要我补送一束花给你,我就是被你的可爱给感动的。”
“那你书房里有我的小说,又该怎么解释,难道不是喜欢我的证据。”
陈佳明再次大笑起来:“那书是可儿硬塞给我的,她说怕你的书销量不好,就当福利给酒吧里的员工以及顾客每人送了一本,我那天是刚好上卫生间,就顺便翻了一页,回头就搁书桌上了。”陈佳明巧妙地躲过寒云抛过来的一个靠枕之后,继续哈哈大笑着说:“说真的,你的书确实适合上卫生间看,大不了,我以后上卫生间都看你的书,看一辈子。”
有人说,男人都希望自己爱的女人是傻瓜,其实女人也希望自己是男人的傻瓜,傻傻地被爱着,就像现在的陈佳明爱着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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