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最近雷人的事情也不少,一家公司在公司制度里提出来新的恋爱规定:隐匿男友,直接开除。男职工入职不满一年,25岁以下的员工不得在公司内找女友!这些制度一出台就把大家是雷得外焦里嫩的。公司制度的制定是否应该干涉职员的自由恋爱呢?
看罢这条新闻,想由衷的喊一声,“报告主管,我们恋爱了。真的恋爱了,自由式的。”估计这条规定把许多人都雷得外焦里嫩了。雷人的事件还真是每天都在发生,看到这则新闻则不由得想表达下自己的观点了。公司的雷人制度可以理解,无非是为了员工能更好的工作而不受私人感情的影响。不过这个规定干涉了员工的私人的感情,可以说是个不讨好的规定。
公司的制度逐渐走向人性化是件好事情,我们姑且可以称之为员工恋爱法则,的确有可圈可点之处。但是把员工私人的情感打成黑子白字,公司就像把员工当作孩子,告诉他的感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员工的情感宣泄都被条条框框所限制,这样的氛围下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出不了什么大的业绩的。
条例一示众,有人沉默,有人更沉默。仿佛回到了刚解放的年代,恋爱要让大家明明白白的看,出身不好就被出身好的PK掉了。这样的事件再次出现,让我又联系起每年的代表大会总会出现很多的雷人议案。真是无时不雷啊。
我们一定要返回过去,一定要别人明文规定自己该怎么处理自己的事情么?一定要时刻有个框框告诉你怎么去做事情?这些在这个时代是完全不必要的。不希望哪天自己置身社会,走到哪个公司,看到的规章制度满满都是员工恋爱法则。这并不是好事。
有个词语说,公私分明,理智的工作,理智的对待工作中的感情,制造出这些雷人条款并不是领导们的一厢情愿的产物,跟员工也必是息息相关的。员工自己也该检讨自己的原因,作为和公司息息相关的生产力应该以公司为重,上班时间,谈情,不谈爱。
工作之余,可以尽情享受自己的恋爱欢愉,这也不失为一种调节剂。恋爱工作两不耽误岂不是上上之策。条例雷人也是公司领导的一份心意,虽然不怎么讨巧,但是为人员工,也要理解做领导运营公司的难。
不要一味责怪领导的屡出奇招,也找找自身的原因,是不是员工也做的不是那么的称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情感文章 报告主管,我们真的恋爱了”相关内容,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