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求助:
我31岁,男友27岁。我和男友在一起生活3年了,其中他有一次“外遇”,后来我们的性生活一直不太好,我们谈过很多次,依然没什么效果,基本上就是互相都不太满意,感觉是因为互相的兴趣点不一样,比如他对很奔放的表达才有感觉,觉得我不够享受,但我觉得他一方面没让我感到享受,另一方面我的表达也已经到达我所能表达的部分了。
现在我们都无法满足对方,做爱的次数很少和质量不好,但我心里的欲望却越来越大。我很想找别的人做,因为我感觉我的性和爱是分开的,很想让自己释放一下,但又觉得不安全,也不想堕落。所以挺矛盾的。而且我现在对婚姻和爱情都失去了信心,我不再有感动和感觉了,好象不会爱了,感觉跟谁结婚都一样的,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可又不知道怎么调节自己。看过几次心理医生,还是没什么结果。
希望您给我一些解答。
专家建议:
你和男友一起生活已经三年了。虽然你们还没有领结婚证,可实际上,你们已经是“夫妻关系”了。这在法学家眼里,大概应该算是“事实婚姻”了吧?
其实,别管你们是否已经结婚登记,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相处,一定会有一些相互认可的权利和责任的吧,这可以构成你们“同居协议”的纲领性内容,尽管你们可能实际上并没有签署任何纸面上的协议。但是,我并不是要求你们去签什么协议,我的意思是说,两个人相处的时候,每个人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行为对另一方的影响的。
一般看起来,性行为似乎是个人的事情,但实际上,性行为同时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的,所以,性行为就不再单纯是一个人的事情了,而变成了两个人的关系了。所以,你的男朋友偶尔有过的这次“外遇”,的确会影响到你们之间的关系,打击了你对他的期望,甚至打击了你对爱情的信念,会使你在性生活中找不到什么感觉了。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
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是他有过一次“外遇”的问题了,而是进一步,你们之间的性生活出现了不和谐。你的男朋友比较喜欢“奔放的表达方式”,而你,已经按照你个人的方式,努力进行了表达,但是,你们之间,仍然没有到达默契和相互满意的程度。
在这个方面,我仍然会坚持这样的观点:性生活,是两个人一起创作、共同分享的一件事。性生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在性生活中,每个人除了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还要考虑到对方的需要和喜好。只有双方都尽力配合了,又能达到双方比较满意的程度,这样的性生活,才能在两个人之间“增质增量”的进行下去。
你与男友之间的性生活,目前主要的问题就是,各自都有着自己所期望的方式,各自已经付出过一些努力,但是,还没有达到双方满意的配合程度。所以,你对性生活就会变得越来越找不到感觉了。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我建议,你去与男朋友进行沟通、交流,把你遇到的问题讲给他听,把你的愿望和苦恼告诉他,让他知道你的困惑,让他知道你的期望和情感状态,你同时也要征求他对性生活的看法和期望。
在你们之间经过沟通之后,看是否还能达成共识,以便将来在性生活中能够相互配合,分享快乐。也许,经过这样的交流,你们之间根本就无法达成协议。如果是这样的结果的话,只要你努力过了,就算是最后实在无法达成共识而不得不分手的话,这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其实,无论是否达成共识,只要跟男朋友去交流,都可以帮助你尽快从当前的性生活困惑当中走出来。
你说“我感觉我的性和爱是分开的,很想让自己释放一下,但又觉得不安全,也不想堕落。所以挺矛盾的。”我能理解,这是你不得已的情况下的一种想法。
人,其实都是很想把性和爱统一起来的,一般不愿意把这两者分开,因为只有当把性和爱统一起来的时候,性生活才能获得最强烈、最幸福的享受;否则,与一个没有爱情的人过性生活,那性的快乐尽管可以强烈,但仍然会让人觉得有些单调和空洞。
所以,在你和男朋友分手之前,建议你最好先别去寻找别的单纯的性满足,因为这样既不利于你获得充分的性乐享受,也不利于你去解决跟男朋友之间的关系。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念,只是一个建议,谨供你参考。因为,在性问题上,每个人都可以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去行动,只是你要提前想好了,这样的行动可能会给你带来怎样的后果,并愿意和有勇气去承担所有这一切的时候,你就可以按照你自己的主张去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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