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服务国家标准下月实施
12月1日起,《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了。其中有不少规定备受业界关注,如征婚者必须实名登记、婚介服务不得“介绍到成功为止”、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婚介应签订合同等。
如今找配偶到婚介所的市民不少,而花了不少冤枉钱,甚至被“婚托” 所骗的市民也很多。
目前,重庆有200余家各类婚介机构。
连日来,记者暗访市内数家婚姻介绍所发现,目前婚介的怪象很多,有的婚介不必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先报名入会,只要交钱,可以随便填写自己的资料,甚至未入会即可看会员隐私资料、有的自称帮忙找到另一半为止等。
而这些,都是《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规)所禁止的。
婚介怪象
不要身份证也可以登记
“你是来征婚的吗?进来呀!”在江北建新北路一家婚介所,一位中年妇女热情地招呼着记者。
记者坐下来,她的询问直接进入主题:你看上去不到30岁,你要找什么样的老婆?
对此,记者提出要看看几个人的情况再说。“看情况是可以的,但要先入会,成为会员才可以,并需要交钱。”这位女士拿出了一张表,要记者填写。
“我身份证丢了。”
新规:征婚者须实名登记
婚介服务机构服务过程中,要查验征婚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让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或丧偶证明,要求征婚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对征婚者的档案妥善保管。
婚介怪象
交钱越多会员级别越高
记者在这家婚介所发现,墙上挂着初级会员和钻石会员,收费标准不一样,从599元到6999元不等。
记者“咨询”这位女士,自己在公司上班,工作和收入都不稳定,也没有住房,更没有车子,想找一个条件好的,年龄大一点也无所谓。
“你条件不好,又不是小白脸,还想找富婆?”她对着记者一阵嘲笑。
不过很快态度就来了一个180度转弯:“我手上有两个人,一个是未婚妈妈,年轻又漂亮,另外一个年龄要大你5岁,离过婚的,还开着宝马。”
但她的前提是,要多交2000元,才能介绍认识。因为只有同等级别的会员,才能相互见面,并获取对方的信息。
记者暗访多家婚介所发现,只要价钱出得足够高,你需要什么样的另一半,婚介所就能提供什么样的另一半,甚至外国人都有。
新规:费用没有规定
婚姻介绍服务标准中要求,婚介所要向征婚者明确服务内容、期限、质量要求和费用,但并没有提及费用标准。
婚介怪象
婚介承诺“包找到老婆”
在沙坪坝三峡广场附近的一家婚介,记者再次以征婚者的名义,进行暗访。
婚介所接待的工作人员,也是一位女士。记者直接提出要求,要找“长得漂亮的”或“家里有钱的。”
对方在记者还没有进行任何登记前,便打开电脑,滔滔不绝地介绍各种女士的家庭情况,并把照片调出来看,包括身份证照片等。
接下来就开始了他们的“规定动作”———交钱。
“万一我看不上她们,或者她们个个都看不上我,怎么办,可不可以退钱? ”
“包你找到如意老婆,这个不行,下一个,直到找到为止。”
爱情和婚姻,都是要看缘分的,哪有“打包票”!记者暗访多家婚介所, 他们都会承诺:“介绍到成功为止。”
新规:不搞“承包制”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明确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
婚介怪象
不签合同只有口头承诺
在南坪步行街一婚介所,工作人员把记者带到了她的办公室,并指着墙上的执照说:“工商、税务执照都有,我们是正规的公司,开了10几年了。”
这位看上去50多岁的工作人员和记者聊开了:“我们这里的信息可以说是海量,你可以海选,但要交几百元钱。”
“我可以先看一下婚介合同吗?还有你们这里的工作人员有资格证书吗?”当她拿了一张登记表让记者登记时,记者提出疑问。
“到我们这里来征婚的,都信任我们,因为我们都是下岗职工,没有信誉会自己砸自己的饭碗,不需要签合同。”
新规:婚介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
婚介服务机构应将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婚介人员应该持有相关职业的资格证书,比如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在上岗前经过服务意识和职业化、婚恋心理学以及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还要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征婚者和婚介机构的名称、婚介服务的内容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的认定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约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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